第三节 行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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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74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行业
分类号: F276.3
页数: 1
页码: 153-153
摘要: 1995年,全县乡镇企业总数发展到418户,主要分布在农机维修、建筑材料、粮油加工、小水电、养殖、服装缝纫、商贸、饮食服务8个行业,实现乡镇企业总产值1039万元,利税70.95万元。在乡镇企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531.5万元,占51.1%,运输业产值226.2万元,占21.8%,商贸服务业总产值277.3万元,占26.7%,其他行业总产值4万元,占0.4%。
关键词: 乡镇企业 乡镇行业

内容

1978年,碌曲县乡镇企业以农牧为主,有乡办牧场、农场。工业企业有农机维修、农具加工、建筑材料和小水电4个行业。时有社办工业15户,其中农具厂6户,砖瓦厂4户,水电站2座,社办企业实现总产值33.71万元,队办工业企业7户,其中砖瓦厂2户,小水电2座,炸药厂、腐肥厂和制药厂各1户,实现工业总产值3.2万元。1995年,全县乡镇企业总数发展到418户,主要分布在农机维修、建筑材料、粮油加工、小水电、养殖、服装缝纫、商贸、饮食服务8个行业,实现乡镇企业总产值1039万元,利税70.95万元。在乡镇企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531.5万元,占51.1%,运输业产值226.2万元,占21.8%,商贸服务业总产值277.3万元,占26.7%,其他行业总产值4万元,占0.4%。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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