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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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7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F402
页数: 2
页码: 143-144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碌曲县的工业管理体制。
关键词: 工业管理体制 工业发展规划

内容

一、国有工业
  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国有工业企业,在长时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建政以来,碌曲县先后组建和发展起来的国有工业企业主要有尕海煤矿、县农机厂、县电站、双岔电站、县供电公司、县肉联厂、县干酪素厂、忠曲金矿等。其中,尕海煤矿、县干酪素厂和忠曲金矿隶属于县经济计划委员会管理,县电站、双岔电站、县供电公司隶属于县水利电力局管理(后由县电力工业局管理),县农机厂隶属于县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县肉联厂、县副食品加工厂隶属于县商业局管理。国有工业企业在1988年以前长期实行计划指令、统负盈亏的管理体制。县委县政府根据州政府统一计划和各个企业的生产能力,年初制定和下达生产计划指标,年末检查兑现,盈利部分上缴县财政,部分留给企业按政策规定支配使用,亏损则由国家统一负担给予补贴。1988年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立的需要,县政府专门成立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对全县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改计划指令为计划指导,实行法人承包经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税代利,多利多收,无利不收,亏损不补的管理体制。工业企业的体制改革,减少了行政对企业的干预,扩大了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者抵御风险的意识,将企业逐步推向市场。
  二、集体企业
  碌曲县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主要有县办手联社、县建筑公司及其下属的水泥构件预制厂,乡办郎木寺电站、阿拉锑矿、双岔青稞酒厂、玛艾砖瓦厂等。其管理体制基本参照国有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1988年以前,县办集体工业企业手联社和建筑公司实行计划指令、统负盈亏的管理体制,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县经济计划委员会行使统管职能,统一下达生产计划指标任务,其经营规模、产量产值、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入、劳动工资和职工管理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负亏盈。所有乡办工业企业由县乡镇企业管理局行使管理权,盈亏风险由乡政府和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共同承担,职工工资和招工事宜由乡政府及其企业负责人共同决定。1988年以后,县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个别企业中实行班组分层承包,计件工资和利润分成的管理体制,乡办集体工业企业在利润分配、工资发放和管理形式上更加灵活。
  三、个体私营工业
  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政策的逐步宽松,碌曲县个体私营工业发展日益活跃,生产加工的领域更加广泛。主要有木材木器加工、铁制生活用品加工、机修电焊、工艺装潢、建材加工、粮油和副食品加工等,县委、县政府对此采取积极的鼓励扶持政策,在投资、土地使用诸多方面给予方便,除工业产值外的一切经营活动不纳入计划管理,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其合法经营许可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和发照,产品价格实行随行就市自行定价。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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