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发展概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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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7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业发展概述
分类号: F403
页数: 2
页码: 142-143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碌曲县的工业发展概况。
关键词: 工业发展 工业建设

内容

一、手工业
  建政前,碌曲境内的工业主要是民间手工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家庭手工业,针对游牧和农耕生产、生活需要,以农牧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分散性的手工制作、皮毛加工制品、缝衣、捻线、织褐、扦毡、奶油分离、酸奶酿造、简易木器制造等,限于自产自用,不作为商品出售(除酥油外),其特点是立足当地原材料,分散于家家户户,工艺简单粗糙,产量很低,生产规模很小。第二类是作坊手工业,中华民国时期以临潭西道堂为主的回民陆续移居于境内郎木寺、拉仁关和西仓等乡村,除部分人从事商业贸易外,部分人从事作坊形式的手工业生产,主要有:皮匠(以牛羊皮为原料,脱脂制革和加工藏式长筒皮靴、皮带、皮衣、皮绳、皮鞍件、辔头等)、木匠(主要从事修建民房、制作木匣、木箱、贮藏柜、木勺、木碗、木桶、木锨、犁等)、铁匠(从外地购进现料煅制马嚼、马掌、马镫、和鐍、镬斧、刀、勺、铲、钉等)、裁缝(以土棉布、褐为面料缝制藏袍、衣裤、帐蓬等)、金银匠(以黄金、白银或金银货币为原料加工佩戴饰品、法器、奶钩、勺、碗等)、铜匠(以熟铜为原料锻制铜壶、勺、碗、法器等)和翻砂匠(主要从事铜锅、火盆)的翻砂铸造。其特点是不受地产原材料限制,工艺水平较高,生产规模虽然较小,但已初具专业化雏形,商品化程度高,多为自产自销。规模宏大,工艺考究的寺院建筑,其工匠全部从外地雇请而来。建政后,碌曲县在着手开展勘探和建设现代工业的同时,鼓励发展手工业生产,但因地域偏僻,人口稀少,文化和技术落后等原因,手工业发展比较缓慢。据调查,1955年全县有个体工商业12户,流动资金4800元,工商业产值13600元,小手工业从业人员30余人。碌曲县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根据上级指示和从民族地区特点出发,对境内手工业采取慎重缓行的保护政策,到1958年时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48户,其中手工业占到工业总户数的100%,工业总产值13.04万元。这些手工业者和手工业作坊成为人民公社化后社办企业和县手工业合作社的骨干力量和建设基础。1961年7月,经中共碌曲县委批准,从干部职工家属和社会能工巧匠中择优招收一批职工,组建起境内首家集体所有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即碌曲县手工业联社,简称县手联社),从事铁件、木器、服装、皮革等手工加工制造。此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夕,在双岔、阿拉、拉仁关、西仓和玛艾等公社组建起以手工生产为主的社办农牧具厂和阿拉、拉仁关、玛艾、郎木寺砖瓦厂,加工生产简单铁、木生产生活用具和手工蓝砖瓦。“文化大革命”中在“一大二公”左倾路线指导下,绝大多数个体手工业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关闭停产或并入社办企业,极少数幸存者只能闭门做少量加工定做生产生活用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农牧村的全面推行,各乡社办农牧具厂和小窑砖瓦厂相继解散,个体手工业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且部分手工工艺被机械化所替代。1984年全县手工业企业有8户,从业人员143人,注册资金241万元,到1995年,全县个体手工业已发展到72户。
  二、现代工业
  碌曲县建政后,在党和国家从政策、人才、物资和资金的大力扶持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组建和发展地方现代工业即民族工业。1953年—1960年,是碌曲县民族工业的初创时期,建政初期的随军工作组和支边知识青年则是县民族工业的奠基者。1958年“大跃进”中碌曲县主要组建了副食品加工、农牧机具、小型电站、郎木寺煤矿等小型工业,企业户数25户,工业产值66.24万元。1961年一1973年,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等原因,地方民族工业陷入低谷,原已组建起来的工业企业相继解散停办,正在组建的工业企业相继停工。这一时期,全县工业企业锐减到4户,年平均工业产值12万元。1974年一1977年,“文化大革命”进入后期阶段,在政治形势趋于相对平稳的条件下,工业建设和生产逐步恢复,停产企业重新启动生产,停工在建工程逐步开工兴建上马,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发展势头,企业户数恢复到22户,工业产值由1974年的19.42万元增长到1977年的75.87万元。1978年一1988年,碌曲县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全县工业布局、生产结构、产品结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压缩企业总户数,扩大工业生产规模,同时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到1988年底,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279万元,比1978年的46.76万元增长6倍之多。1989年一1995年,在全县工业企业中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将工业发展重点转向矿产业和畜产品的精深加工,力图开辟新的财源和经济增长点,这一时期,先后建成县肉联厂卷装牛肉、羊肉生产线、库房为300吨的冷库、干酪素厂、供电公司和忠曲金矿等一批中型企业,成为工业产值大户,使全县工业发展到较好时期。到199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975万元,比1989年的206.24万元增长近5倍。期间工业建设的基本特点是规模相对较大,产品附加值高,设备和生产技术先进,对相关产业的拉动力增强。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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