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本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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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6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基本建设
分类号: F123.6
页数: 2
页码: 89-90
摘要: 1962年至1995年,通过计划部门审批下来的基建资金10590.5万元,其中用于路政建设资金4532万元,用于文教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49.9万元,用于市政建设资金832.6万元,用于畜牧业基础设施及草原建设资金1912万元,用于水利电力事业建设资金706万元,用于邮电通讯建设资金1063万元,用于工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增资资金3848万元,用于金融事业基础建设投资311万元。
关键词: 基本建设 基本规划

内容

1962年至1995年,通过计划部门审批下来的基建资金10590.5万元,其中用于路政建设资金4532万元,用于文教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49.9万元,用于市政建设资金832.6万元,用于畜牧业基础设施及草原建设资金1912万元,用于水利电力事业建设资金706万元,用于邮电通讯建设资金1063万元,用于工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增资资金3848万元,用于金融事业基础建设投资311万元。“七五”期间,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各项建设资金2400万元,其中用于“牧、农、林”基础建设、公路桥梁建设、人畜饮水、农电线路等方面的投资占总投资的58.3%,用于工业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方面的约占总投资的21.5%,用于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约占总投资的12%,用于发展乡镇企业方面的约占总投资的1.2%,用于城市建设,办工用房,职工住宅,牧民建房补助等方面的约占投资额的7.3%左右。“八五”期间计划投资5855万元,实际落实3898.5万元,其中农牧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13.1%,工业生产性项目和企业更新改造投资占总投资的2.6%,采矿业总投资占9.1%,水利电力等能源工业投资占总投资的52.8%,交通邮电业投资占总投资的4.2%,文化教育、卫生占9.5%,旅游配套设施投资占2.83%。“八五”计划投资突出了交通、能源、采矿、草原建设、企业技术改造、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建设。
  碌曲建政四十年,国家直接投资建设和地方争取资金建设的重大项目有十一项,建设总投资达6190.43万元。1.兰一郎公路碌曲段属国家直接投资项目。始建于1976年,碌曲境内历程70.5公里,公路罩面跨度6米,每平方米造价60元,碌曲境内总造价2754万元,总投资3424万元,是国道三级全油铺标准,建设年限为3年。兰一郎公路是国道213线中内陆与西南地区交通的主动脉,碌曲境内受益人口百分之百。2.兰一郎公路洮河大桥是国家直接投资建设项目,建成于1979年,桥身长49米,桥宽7米,总造价50万元。该大桥是兰一郎公路的主咽喉,是国家设立税卡、辑私的要道之一。3.35千伏输电路属地方建设项目,架设年限是1986年至1988年,总投资325万元,合作至碌曲架设历程72千米。4.碌曲县食品公司300吨冷库建设属地方建设项目,专项补贴资金,建设年限为1986年至1988年,总投资365万元,配备液压制冷全套设备,机房冷冻房建筑面积为267平方米。5.食品公司精加工车间属地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是银行货款,建设年限是1991年-1992年,总投资68万元,车间建筑面积为1258平方米。6.碌曲藏中教学楼属地方建设项目,国补资金,建设工期1984年至1994年,总投资184.4万元,建设总面积8733平方米。7.碌曲县藏医院门诊楼属地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是国补资金,建设年限1994年至1995年,总投资86万元,建筑面积1053平方米。8.县医院门诊楼属地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是国补资金和地方自筹。建设工期是1990年至1992年,总投资为120万元,建筑面积2487平方米。9.邮电大楼属地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是直属机关拨付,建设年限是1992年至1995年,总投资219万元,建设面积为1792平方米。10.程控电话及移动电话网络建设属国家建设项目,建设年限1994年至1995年,总投资639万元。11.草场围栏属地方建设项目,国补资金,投资年限是1994年投资1244.72万元,计划围栏草场面积45万亩。
  以工代赈是国家对地方扶贫开发与基本建设相结合的投资方式,旨在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乡镇经济发展。碌曲县以工代赈资金使用年限1986年至1995年,累计总投资为415万元,建设项目是:1.碌一博公路,起始点是碌曲县城至夏河县博拉乡,总投资为204万元,建设年限为1986年至1995年,修筑里程为119公里。2.贡一则公路,起始点是碌曲县西仓乡贡去乎村至拉仁关乡则岔村,总投资为113万元,建设年限为1991年至1994年,全程长24公里。3.县城洮河防洪大堤,始建于1995年,投资98万元,修筑堤坝长960米。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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