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计划编制与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6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济计划编制与实施
分类号: F214.2
页数: 2
页码: 88-89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碌曲县经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关键词: 经济计划 经济规划

内容

第一个七年规划(1964年一1970年)
  1964年5月碌曲县计委制定出第一个七年规划。按当时“以牧业为基础”的指导方针,全县规划偏重畜牧业。规划具体为:在1963年末全县各类牲畜238353头(只、匹)的基础上规划至1970年各牲畜年末存栏数达到384101头(只、匹),规划年均增长率为6.4%。实际完成情况为1970年各类牲畜年末存栏总数为263123头(只、匹),完成占计划的68.5%,实际完成增长率比规划增长率减少36%。第一个七年规划,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牲畜大量死亡,集体吃大锅饭及牧业经营管理混乱等因素未能完成。1971年至1975年正处“文革”期间,县上未作规划。
  三年建成大寨县规划(1976年一1978年)
  1976年2月碌曲县计委根据县委指示,编制了三年建成大寨县的规划。当时因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出现了不切实际的情况。
  十年规划(1981年-1990年)
  1980年8月碌曲县计委编制出碌曲县社会经济发展“十年规划”,十年规划:工农牧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5%,1981年达到889万元,1985年达到1079万元,1990年达到1259万元。其中农牧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6%,1981年达到833万元,1985年达到1019万元,1990年达到1159万元;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6%,1981年达到30万〜55万元,1985年达到60万元,1990年达到100万元。指标完成情况:1981年农牧业总产值完成占规划的109.2%,为909.94万元;1985年工农牧业总产值完成占规划的109.3%,为1178.98万元;1990年工农牧业总产值完成占规划的135.5%,为1705.45万元,其中,1981年农牧业完成占规划的78.5%,为909.94万元,1985年农牧业完成占规划的111.2%,为1132.98万元,1981年工业总产值完成占规划的83%,为31.86万元,1985年工业总产值完成占规划的76.7%,为46万元,1990年工业总产值完成占规划的292.6%,为792.63万元。
  “八五”计划(1991年-1995年)
  1992年8月,碌曲县制定了《碌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纲要》。“八五”计划的拟定,以政府“以牧为主,牧农结合,大力发展民族工业和乡镇企业,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流通,致富群众”的思想为指导。任务和目标计划完成情况是:社会总产值1995年计划达到5149.9万元,实际完成5727万元,完成占计划目标的111.21%;国民收入1995年计划达到3282.56万元,实际完成4704万元,年均递增9.63%;工业总产值1995年计划达到502.98万元,实际完成443.16万元,完成占计划的80.8%;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3573.87万元,实际完成3229.16万元,完成占计划的90.4%,工业产值1995年计划达到1466.11万元,实际完成814万元,完成占计划的55.5%;财政收入1995年计划达到177.58万元,实际完成257万元,完成占计划的145.06%;社会商品零售额1995年计划达到2280万元,实际完成2020万元,完成占计划的8&6%;牧民人均收入1995年计划达到700元,实际完成1008元,完成占计划的144%。
  “八五”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的制定。碌曲重点产业为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加工业,另外还有服务于牧业生产的种植业,以水电为主的能源建设,以交通邮电为主的社会公益事业,以采矿、旅游为主的新型产业。“八五”计划中制定的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至1995年底实现落实率达到98%以上。牧业至1995年已连获第五个丰收年。畜产品加工建成了碌曲县肉联厂,干酪素加工厂成为骨干企业,公路建设修通了碌一博公路,碌则公路,邮电建设方面开通了程控电话和移动电话等高新通讯设施,采矿业方面建成了日处理矿石50吨的忠曲金矿,旅游业方面建成了则岔、尕海自然风景旅游区,水电方面完成了《农村电气化规划》,《阿拉山电站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八五”计划估算投资5255万元,实际落实完成率达到70%。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