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居行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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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6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居行旅
分类号: K892
页数: 2
页码: 716-717
摘要: 帐房牧区群众以游牧为主,逐水草而放牧,帐房即成为牧民游牧的居室。
关键词: 卓尼县 民居行旅

内容

一、民居
  帐房牧区群众以游牧为主,逐水草而放牧,帐房即成为牧民游牧的居室。
  帐房分为两类。一类为牛毛黑帐房(篷),它是用牛毛捻成粗毛线,土法织成毛毯状再拼缀在一起,其质料结实,遮雨御寒性能好。支搭时用两根碗口粗的木椽为柱子,中间用一根木头作“梁”架起帐幕,四周系以粗毛绳,用木檄子固定。帐房只有一个岀入门口,坐北朝南,帐顶留有方孔天窗,通风走烟,上以毛单苫盖,昼启夜闭。这种帐房较宽大,中间高四周低。中央筑锅台,以干牛粪为燃料,合家通用,帐篷内歇息时男左女右,以羊皮、牛皮、毛毡、地毯等铺垫。
  有一种半永久性的帐房,四周用草皮垒成短墙,或把晒干的牛粪饼沿帐篷垒成墙壁,既借以储干,又可以堵风。帐房中间筑锅台,用以做饭、熬茶。门口堆放干牛粪、灶具及打酥油桶。帐篷最里面是祭坛,供着佛像,点着长明灯。牧民一年中逐水草而移动三至四次,帐篷因运驮方便,装卸容易,为其理想的居住用具。
  碉房这种房的外墙利用当地盛产的卵石、块石和土坯砌筑。屋顶亦有平台形成,与小型楼房相似,室内有雕刻、插画,简朴而美观。屋内有一间房子作为佛堂,内供佛像,是诵经之处,堂内修筑一小塔,是煨桑烧符的地方。旁边竖一木,上挂六字真言之幡旗,较富有者,则另外修建一处房子,陈列各种经文,名为转经阁。其余各间均为住人或储藏实物。此种碉房,即谓之“外不见木,内不见土”者。
  半农半牧区多建楼房或土平房。房子的院落多呈不规则形,楼顶住人,楼底圈牲口,藏语称曰:“切木囊”。内屋多为两大间,一间为锅灶,一间为住房,有连锅的暖炕。房内周围放碗架、面柜等器物,正中间置佛龛。屋里有天窗而无壁窗,光线较暗,当地对此种房屋有“窗大不亮、房多没炕”的说法。楼房上下设有木板楼梯或藏区特有的独木梯(当地人称其为西番梯子)相通。
  苫子房正房5间修筑在土台子上,7间两侧各有厢房三间,较上房略低,南房与正房间数相同,中间为出入门道,其余都是储藏柴草农具、圈养牲畜之所。正房亦称土房,里进较深,檐柱和中柱比后柱依次高四五寸,所以前檐的平顶高出屋面,堂屋正面三间打通,有玻璃门窗。靠右手设一单扇门佛龛,内供释迦佛像和用“哈达”缠绕的竹制翎箭、经卷等。西壁下置一排躺柜,上置碗架及各式瓷器家什。东壁靠里是满间炕,前方和灶头毗连称为“连锅炕”,中间由一50厘米高的木制栏相隔。正房两壁墙角各开一小门与称为“麻那”的储藏室相通。内因不设窗户,漆黑一团。林区、非林区经济条件稍好的藏族群众,都喜盖这种房子。其特点是正房光线好,房子宽敞适用。
  大五间这种房子正房共5间,大小相同,两边为灶房和厨房,中间为堂屋,堂屋左右侧有炕。正房两侧各衔三间厢房,前面还有间数与正房相等的圈房。在圈房的正中或者一侧开筑过道直通上房门。两侧苫子房一般用来储藏饲草或作牲畜棚圈。这种房子修起来比苫子房省木材、造价低,且经济适用。
  六破七是将正房6间中的一间分为两半间,夹在其中,七间主房五大两小,故得此名。两边间内侧各为一半间。布置时,正中三间为堂屋,两侧各有一座满间炕,两边各一间半为厨房和储藏室。这种房的优点在于厨房比较宽敞,储藏室的容量大,两侧偏房可与厢房套盖,又称曰“一打套”。
  搭板房主要分布于县境北部的杓哇土族乡,院落建筑层次分明,自下而上呈台阶式。院子较小,或只有窄长条的小天井、大多只有个过厅,作为正厅与牲畜棚圈间的通道。整个院落由正厅和土房两大部分组成。
  正厅外部由土墙周围圈廓,外形略呈正方形,住屋部分地基稍高,座北向阳,干燥暖和,其它部分作畜圈用。正厅的建造特点是:
  搭板屋顶:它是一种瓦房式的两檐水屋顶。是在房顶另加高了一层,在桁条上竖排搭板三至五层,再在上面横压数行,上压石块,以防大风吹落,上既不压土,也不抹泥,这一层并不住人,除留一门外,周围用细长的灌木或柳条编制围圈,内可存放秸秆等易腐烂怕潮湿的物品。
  屋为纯木结构:正厅的四周房全部为木结构,以木板作墙,在板墙内壁橱装嵌,使屋子显得宽敞、整洁。正厅的正面是油漆得明亮的八脚躺柜,用作存放粮食,面粉之类。
  正厅无卧房:和藏汉地方正厅中央为堂屋相反,土族和当地藏族的搭板房正厅不住人,用作灶房和客厅,反以侧房为卧房。
  二、行旅
  新中国成立前县境内无公路,运输全凭马载牛驮,运输商品货物、搬迁牧场全依赖牛驮,出远门走亲访友,多乘骑马、牛。因此,马和鞍具、辔头则非常讲究,经济状况和地位可通过所乘马具上看出。农区则多以人背,较富有者乘用骡马,更多的则是靠驴来承担运输任务。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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