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宗教事业的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61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宗教事业的发展
分类号: D635.42
页数: 3
页码: 674—676
摘要: 本章主要对卓尼县的新中国成立后宗教、宗教界爱国人士的贡献等相关宗教事业的发展的介绍。
关键词: 宗教事业发展 卓尼县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的40年里,全县宗教工作基本上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充分尊重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使当地宗教事业沿着正确的道路继续发展。自1958年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受到“左”的思想干扰,宗教事业几经盛衰,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逐渐恢复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后宗教
  事业的曲折发展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解放了祖国的大西北,同时依靠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政策,说服动员当地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取得了卓尼的和平解放,建立起人民政权。由于在政权建设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当地党政部门大力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了对宗教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实行了 "争取、团结、教育”的和平过渡策略,让进步的民主宗教界人士参与民主协商,给予一定的政治权利和工作条件,在政府各级部门中安排了职位,并通过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使这些民族宗教界进步人士在卓尼的剿匪建政、抗美援朝、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57年后,党和政府根据千百年来宗教制度对生产力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制约、束缚的消极作用,并根据藏区广大人民强烈盼望民主改革的要求,将对宗教制度中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进行民主改革时,引起藏区极少数反动分子的极力反对。他们与美蒋派遣特务和国民党残余势力相勾结,利用手中的宗教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于1958年3月煽起了武装叛乱。叛乱平息后,当地即进行了反封建斗争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1958年7月,县委、县人委组织的工作组率先进驻禅定寺,发动宗教上层爱国人士和广大僧众诉苦检举。运动结束后,根据群众请求,宣布废除了以禅定寺为首的藏传佛教寺院的宗教特权。取消取缔了寺院对草山、森林、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从事商业、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群众的一切活动方式。在这场运动中,出现了 “左”的扩大化错误。在没有认真区分宗教封建特权和正当的宗教仪轨、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将宗教掩护下的反革命活动和正常宗教活动混为一谈,错批、错斗、错捕了不少人,伤害了部分群众和进步的宗教界人士,使全县宗教事业走向低谷。1962年以后,逐步纠正了 “左”的扩大化错误,加强了县政协工作,并在县人委之下于1964年初成立了宗教科,对宗教界人士重新作了安排。对其中生活上有困难和体弱多病者分别给予定期或不定期补助等。宗教工作又有了新的起色。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宗教事业被全盘否定,被造反组织划入“牛鬼蛇神”的队列中用暴力横扫一空。全县的大小寺院,除留石门寺外其余全部被拆毁,寺产査抄一空,僧众均被遣回原籍劳动改造,有些甚至被当地社队强制还俗、监督管制。严重伤害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感情,破坏了党与群众的关系和民族团结,使境内的宗教事业遭受到一场浩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项事业拨乱反正,重新发展,尤其是具有牢固群众基础的宗教事业,更是蒸蒸日上。党和国家恢复了一系列对民族宗教事业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纠正了表现在宗教工作中“左”的思想;成立了各级宗教团体组织;平反落实了宗教人士历年积累的冤假错案;恢复开放了一批有条件的寺院,为信教群众解决了宗教活动场所。从1983年至1990年8年中,国家和各级政府先后为修复寺院拨专款近300万元,其中仅1986年一次性拨付卓尼专款42.6万元,为当地恢复寺院解了燃眉之急。截止1990年底,县内已先后开放藏传佛教重点寺院15座,其中红教寺1座、黄教寺14座,入寺活佛17人,普通僧侣1107人。已接近1962年时的水平。
  卓尼县1990年底藏传佛教寺院统计表第二节宗教界爱国人士的贡献
  在卓尼宗教历史上,曾涌现岀过许多爱国人士,他们分别对宗教事业、民族解放事业和新中国建设事业做出过杰岀的贡献。
  清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禅定寺僧纲阿旺赤烈嘉措在土司杨汝松支持下,主持刻写了著名大藏经《甘珠尔》印版,历时十年竣工,耗银17525两,为藏传佛教作出了巨大贡献。相继于乾隆十八年至三十七年共20年的时间,耗资16106两白银,由仁钦华宗和土司杨声主持刻写了佛教大藏经《丹珠尔》印版。在藏传佛教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1936年9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到达临潭,时任美武寺赤哇的贡巴寺活佛热丹加措亲自携带粮食、银元等去慰问红军,在红军中留下很深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当地民族宗教界大部分爱国人士在卓尼建设事业中均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在参政议政、剿匪建政、铲烟禁毒活动中宣传教育群众,协助当地政府协商、调解各种纠纷。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他们在民族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和解决民间草山纠纷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自1980年以来,协助教育部门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出了大力。他们说服群众动员适龄儿童入学,捐资、捐物支持学校工作,有些甚至岀任当地学校的名誉校长,有些主动担负双语教学中的藏语文教学任务,解决了当地缺乏藏语教师的具体困难。其中以热丹加措活佛成绩最为显著,早于红军年代就倾向革命,多年来又处处表现出爱国主义热情。在其影响下,民族宗教界人士为当地教育事业作贡献已成风气。至1990年底,全县已有5位活佛、2位宗教界知名学者分别担任了7个基层牧区学校的名誉校长。
  他们在发展藏医药方面也做出了较显著的贡献,尤其是贡巴寺院的藏医药更是远近闻名。自采自制,为群众防病治病,开始将科学技术与宗教信仰相区分,并动员群众主动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宣传科学常识,登门动员家长,让孩子们接受免疫注射及执行,政府计划生育政策、防治地方病诸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还协助政府落实各项宗教政策,调解教派纠纷,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在县境内历次发生的草山纠纷调解队伍中,每次都离不开宗教界人士谆谆善导、苦口婆心的劝解说合。更为动人的是,当双方发生械斗而不听劝阻时,宗教界爱国人士每每率领寺僧,几天几夜静坐于其间,以宗教信仰的威望去劝阻双方以团结为重,这样化干戈为玉帛的事例不胜枚举。
  宗教这个意识形态的产物,现正从历史上束缚生产力、制约社会发展的封建特权性质向积极帮助人们促进生产发展的方向转化,广大爱国僧侣也转移观念而开始为人民疾苦着想了。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