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艺演出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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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53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文艺演出团体
分类号: G123
页数: 3
页码: 586—588
摘要: 本节主要讲述了卓尼县的文艺演出团体,介绍了县业余剧团、“11•30”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甘南州第一次业余文艺调演卓尼代表队等文艺演出团体。
关键词: 文化艺术志 机构沿革 文艺团体

内容

一、县业余剧团
  首次创建于1951年,由卓尼县第二期地方干部训练班的学员发起组织,有演员十余人,演出剧种以秦腔、眉户为主。1953年改称为卓尼县业余剧团,县上拿岀了一部分经费购置了戏箱,并从外地和本地农村聘请了几名“把式”,演岀队伍日趋壮大,演技逐渐成熟。1959年7月1日,剧团更名为“七•一”剧团。是年底,州秦剧团成立,七一剧团的大部分骨干调往州秦剧团,业余剧团解体。
  业余剧团自1951年成立直至1959年底解散,先后活动了十年之久,正式登台演出380余场,观众达41万余人次,演岀收入5.8万余元。他们演岀的剧目中,深受观众欢迎的有《穷人恨》、《血泪仇》、《梁秋燕》、《白毛女》等现代戏和十余出传统秦腔剧目。业余剧团中的骨干,大多是地干班的学员,有当时的团县委书记、民兵师作战股长、干部、战士、民警、教师、农民、工人等。
  二、“11•30”毛泽东思想宣传队
  1967年11月30日,造反派组织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各级工作机构陷于瘫痪,造反派组织内组建了由9人组成的宣传队。以演唱语录歌、跳“忠”字舞为主要演出内容,去新洮、沿河一带乡村巡回演岀,宣传革命形势,直至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还活动了近乎一年。
  三、甘南州第一次业余文艺调演卓尼代表队
  1972年初,县上成立了30名队员组成的业余宣传队,在参加了全州庆祝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三十周年活动后,又组织慰问团,奔赴岷(县)代(古寺)公路工地进行慰问演岀。从组建到解散,历时9个月。四、甘南州国庆业余文艺调演卓尼代表队
  1975年1月,甘南州为庆祝国庆、州庆活动发出了进行全州文艺汇演的通知。县委、县革委会于同年3月决定抽调40名演(奏)员组成的卓尼县赴州调演代表队,于9月30日赴州,10月12日返县,排练演岀共历时7个月,编排节目30余个(以歌舞为主),演出20余场。
  五、甘南州第三次业余文艺汇演卓尼代表队
  组建于1976年3月底,由县革命委员会文教局牵头,共38人组成。在县招待所编排节目40余天,即赴州参加汇演。从5月23日赴州,6月初返县,在全县乡村巡回演出3个月,前后共演出约120余场。于1976年10月底解散。
  六、卓尼县民族文艺工作队
  1979年10月,正式按30名国家干部指标,从合作、卓尼两地招收18岁以下的声乐演员3名,演奏员9名,14岁以下的舞蹈演员18名(后有2人改学演奏),又以县直各单位调入文艺业务骨干8名。于1979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卓尼县第一个专业文艺团体一一民族文艺工作队,简称文工队,性质为科级(从未任命过正职)文化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均享受国家干部待遇。从1980年3月开始,全队即进行紧张的基训,基训按正规舞蹈班教材进行。1981年,县财政拨款4万元购置乐器、服装,并将原城关公社旧院以2万元转售给文工队作队址。文工队又用4千元买下了后院民宅旧楼及宅地。1982年,拆除旧楼,耗资1.6万元建起了进深12米,跨径22米的排练厅一座,排练厅为砖木结构,两沿水机瓦屋面,透气式天花板,上下钢筋混凝土圈梁,红杉木双层地板。是年,全队赴省歌舞团、省艺校集体外出学习半年。同年底,即正式开始演出。
  建队以来,全队人员基本控制在38〜40人之间,人员构成情况是:乐队16人,唱队5人,演员(舞蹈)队16人,行政、美工共4〜6人。乐队编制:有小提琴4把,大提琴1把,二胡2把,扬琴1架,长笛(兼竹笛)、双簧管、单簧管、小号、圆号、长号各1支,击乐1人,指挥1人(兼手风琴),基本上是一残缺式单管混合乐队。唱队中男高音1人,女高音2人,女中音2人。舞蹈队16人中,男女演员各8人。自1982年以来,队员个人业务素质已趋成熟,能排练演出动作难度较大的独舞、双人舞及群舞;乐、唱队也能承担一些较复杂的配器和声的演奏和演唱。在1984年的全州专业文艺汇演中,该队名列前茅。全州文艺界均承认卓尼文工队是州属7县文工队中队伍最整齐,业务素质较强、演岀水平较高的一支专业文艺队伍。1986年,与州歌舞团合排舞剧《顿目顿珠》成功,卓尼县文工队以南杰为首的十余名演员曾在剧中扮演主要角色,赴京演岀后,受到首都艺坛好评。次年,因队伍中的十数名骨干被州歌舞团调走。县领导也对继续发展民族文艺事业缺乏兴趣。所以于1987年7月决定撤销县文工队,剩余人员由县直各单位安排,财产交县文化馆保存,队址交县幼儿园使用。
  县文工队先后历时8年,共耗财政投资11万元,移交财产时,有大小房舍29间,价值55950元;各类服装9箱,价值25634元;各类乐器价值11485元;扩音、灯光设备共8681元,其余用品尚未计算。8年来,共演出546场,观众达30余万人次。演岀收入1万2千余元。演岀各类节目累计300余个,其中自创节目占三分之一以上。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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