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化企业单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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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53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文化企业单位
分类号: G123
页数: 4
页码: 583—586
摘要: 本节主要讲述了卓尼县的文化企业单位,介绍了县电影发行公司、县新华书店、县影剧院等文化企业单位。
关键词: 文化艺术志 机构沿革 文化企业

内容

一、县电影发行公司
  前身是县电影放映队,1955年上半年建立了柳林、寺台子两个放映组,培训放影员4人,以放映幻灯片为主,共放映69场,观众2300多人次,以此为基础,于1956年9月正式成立卓尼县电影放映队,当时仅有放映员5人,16毫米放映机一部。
  1958年12月,临、卓两县合并,卓尼县电影放映队并入临潭县电影队,改称为临潭县第二电影放映队。
  1962年1月,两县分开,恢复了卓尼县电影队,共有放映人员3名,机构性质初定为股级文化事业单位。
  1965年初,电影队增加了编制和设备,补充放映人员3名,成立了县电影二队,原电影队称为一队,均属县电影队下属的分队。
  1968年4月底,在县革委会下成立了卓尼县文化系统革命领导小组,将文化馆、广播站、电影队、新华书店统在一起领导。
  1970年,增加放映员3人,专职会计1人,增设了电影三队。
  1971年初,又增加放映员3人,扩建了电影放映四队。截止年底,县电影队共有放映队四个,专职放映人员9名,放映机大小8套。隶属关系虽仍归文化系统革命领导小组统辖,但业务已基本独立。领导小组实际上只起到一个联合党支部的作用。1973年6月,正式成立了卓尼县电影管理站,为科级文化事业单位。是年,正式任命了站长,补充了7名放映人员,增设放映队1个。至此,全站共辖县站直属电影放映队5个,工矿电影放映队5个(即洮河林业局所属各厂的电影放映队),社办电影放映队8个,共18个放映队,专业放映员20人,业余放映员24人,县站统一负责各队的供片及业务指导。至此,全县的电影网络初具规模,为全县电影业的鼎盛时期。
  1974年,补充放映员4人,增设放映队1个(称六队),并将原放映一队改设为城关放映站。
  1975年,因放映员调动减员,裁撤放映六队。到1976年初,全站共有职工18名,县站直属放映队合并充实为4个。
  1978年,县站直属电影放映队减少到3个,工矿队减少到4个,社办队减少到6个。专业电影放映员减少到8名,业余放映员减到13名。县站共有职工16人,全县电影业逐步趋向低潮。
  1980年3月,卓尼县电影管理站改称为“卓尼县电影发行公司”,机构体制由文化事业单位改为文化企业单位,并于是年开始自负盈亏的独立核算体制。
  1982年,公司所属的县直属放映队全部裁撤,只留城关放映站,经营重点从放映转移到影片发行。是年,县上建成了可容纳观众1050人的新影剧院一座.于是年11月26日交付使用。同时放映站也购置了大座机一套,从此结束了在原公司院内和农机厂翻砂车间内放电影的历史。
  1986年初,县电影公司归由州公司垂直管辖,同时拨款扩建。是年底,建成总建筑面积为293.3平方米的办公大楼。
  截止1990年底,全公司有职工9人,有各类形式的电影放映单位16个,其中县公司直属放映站1个,县林业系统放映组2个,工矿企业放映队4个,农村个体电影放映户9个。
  二、县新华书店
  卓尼县新华书店成立于1953年11月,店址设在上城门的一座两层小楼中,与县文化馆合用,后院平房为书库,楼下为门市部,当时为文化事业单位。
  1962年1月,卓尼县恢复建置后,文化馆迁至大礼堂前楼上,书店仍设在旧址,经营条件已有很大改观。
  1969年,县新华书店又迁店址于十字路口人民街西侧。
  1971年,于今书店后排洪渠东侧建成新址,开店营业。
  1984年,又于原址前排洪渠西侧马路边建成两层楼房1幢、一楼作铺面、二楼作办公室至今。
  卓尼新华书店现为省属企业,,历年图书销售情况可见下表:卓尼新华书店历年销售图书一览表单位:万元
  三、县影剧院
  卓尼有史以来第一座大礼堂建成于1958年初,礼堂构造为剧院式,有舞台、后台、化妆室(左右两间),舞台全为木质地板。会堂地坪为混凝土铺成,活动木质条椅座位,可容纳观众800余人。礼堂落成后不久,临、卓两县合并,大礼堂作为柳林公社广播放大站、临潭县电影二队、柳林业余剧团、文化站、图书室等文化单位的活动中心。卓尼县恢复后,大礼堂除了承担县上所有的重大会议、集会、电影放映、文艺团体的演出外,还先后驻过县文化馆、县广播站、图书馆、业余剧团、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县文艺工作队等文化单位。直至80年代初,才被列为危险建筑而停止使用,于1981年底拆除。
  县大礼堂虽说作为影剧院的形式在卓尼存在22年之久,但它从未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单位,谁家使用,谁家卖票收益,仅交纳电费,是一个无主管部门的建筑物。
  县大礼堂拆除后,原址盖了县委办公大楼,门前的灯光球场,建起县总工会办公楼。
  县影剧院的成立是在新影剧院落成之后。1984年初,县上令文教局主持成立影剧院,为文教局所辖的股级文化事业单位,编制3人,工资由文教局从文化事业费中列支,收入上交文教局。1987年,正式任命了经理,级别和隶属关系不变,单位性质由事业改为企业,工资从场租费中开支,自负盈亏,现有职工3人。
  1982-1990年县影剧院电影上映情况续表一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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