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机构设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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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53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文化机构设置沿革
分类号: G123
页数: 10
页码: 579—588
摘要: 本章主要讲述了卓尼县的文化机构设置沿革,介绍了卓尼县的文化行政管理机构、文化事业机构、文化企业单位和文艺演出团体等内容。
关键词: 卓尼县志 文化艺术志 机构沿革

内容

第一节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一、县文教局沿革
  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第三科1950年10月1日,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成立,下设一、二、三、四科。其中第三科主管文化、教育、卫生诸项业务。
  卓尼县人民委员会文化科1956年2月,撤销文教科,成立文化科,这是卓尼县有史以来的首次一一也是仅有的一次文化、教育分家管理的机构设置。
  卓尼县人委文教科1957年1月,县人委工作机构调整,文化教育两科合并,统称文教科。
  卓尼县人民委员会文卫科1962年1月,卓尼县人委恢复建置,下设文卫科,统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工作。1967年11月30日以后,县人委的工作机构由于受“造反派”的冲击、夺权而全面瘫痪,停止工作。
  卓尼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教组1968年4月,卓尼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三部一室,文化工作由政治部下设的文教组主管。
  卓尼县革命委员会文教局1973年10月120,恢复和成了一部分办事机构,其中有文教局,主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工作。(1974年分出体委,1975年分设广播、计划生育,1977年分卫生)卓尼县人民政府文教局1981年3月,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县文教局主管全县文化、教育工作。
  文教局的惯例为:副局长分管文化,另有文化专干一至二名协助工作。
  二、县广播电视局
  卓尼县广播局1975年底,卓尼县革命委员会根据上级决定,将原广播站升格为“卓尼县广播局”,为革命委员会下属行政职能局,局内代办广播事业业务。1978年秋,广播局下另设“卓尼县广播站”为事业业务站,与广播局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卓尼县广播事业管理局.1979年,卓尼县广播局改称为“卓尼县广播事业管理局”,为单纯的行政管理机构。内部在业务上局、站分家,但人员仍有交插使用现象。当时的副局长兼站长。
  卓尼县广播事业局1980年,卓尼县广播事业管理局改掉管理二字,称“卓尼县广播事业局”,仍为县革命委员会下属行政职能机构。1981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县人民政府后,卓尼县广播事业局名称不变,为县人民政府下属的职能局之一。
  卓尼县广播电视局1983年,根据州、县电视事业的飞速发展和初步的体制改革,“卓尼县广播事业局更名为“卓尼县广播电视局”。名称沿用至今。
  三、县档案局
  卓尼县革命委员会档案局1980年3月18日,成立了“卓尼县档案局”,为县革命委员会下属的职能机构,与原档案馆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与档案馆合署办公。
  卓尼县人民政府档案局1981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了县人民政府,档案局仍为县政府下属的职能部门,与档案馆合署办公。
  第二节文化事业机构
  一、县文化馆
  卓尼县文化馆,成立于1953年11月,馆址原设在上城门的一座小楼上(下层为书店,上层为文化馆)。1955年,文化馆开展图片展览10次,馆有黑板报2面,街道专栏17面,每星期出两次,每逢节日、纪念日出墙报一次。当时,图书室拥有各类图书1118册,杂志22种,年服务5800余人次。业余剧团和群众社火共上演7场,观众约5600人次。1958年,县上新建起了第一座大礼堂,文化馆也随之与县业余剧团一起迁至礼堂楼下。同年12月,撤销卓尼县建置,文化馆与临潭馆合并,卓尼只保留了柳林广播放大站。
  1962年1月,恢复卓尼县建置,县文化馆恢复,馆址仍设在大礼堂楼下。主要工作业绩有:(1)举办全县青年美术创作学习班及举办画展,部分作品参加全州创作作品展览,展岀作品30余幅。(2)举办书画展两次,展出作品近百幅。(3)街头有大型宣传栏两处,半月更换新内容。
  1969年4月,广播站从文化馆分岀,文化馆址迁至上城门的原乌杰庙内(县防疫站现址)。房舍除东西厢房外,均进行了翻修,已具备了同时开展群众文化、图书阅览、展览、游艺等活动的能力。曾完成为当时政治运动宣传的忠字化展览、农业学大寨展览和中草药展览等专业性展览及综合展览任务。
  1978年,十字街口的新馆舍竣工交付使用,为半圆形二层木结构楼房,共20间,地理环境理想,房舍充裕,职工也由原来的2~3人增加到9人。馆员中的美工、书法、摄影、文艺创作等业务人员基本配备齐全,文化工作队伍初具规模。是年,曾举办全州美术创作学习班一期,参加学员约30人。同年,举办绘画展览一期,展出作品116幅。
  1983年初,县上将洮河边的柳林划给文化馆作馆址,并由省州县投资建筑了两层平顶楼两栋,将原十字街口的半圆形楼房转让给县商业部门。现在的馆址座落在县城中心,南临洮水,院内古柳参天,绿荫蔽日,洮河大桥如长虹蜒展在馆东。院内有露天剧场和灯光球场,春夏秋三季,院内游人不断,已逐渐向园林地发展。是年举办绘画、摄影展览一期,展出美术、摄影作品260余幅,同时开展了农村文化站专干的培训工作,是年春节柳林镇唐尕川的社火队和木耳乡的民歌手参加了合作地区的社火、民歌汇演活动。
  1987年元月,举办了为期一月的农村剪纸展览,展出农牧民剪纸作品273幅,这一消息曾在甘肃人民广播电台的《今日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
  截止1989年底,县文化馆共有各类房舍62间,建筑面积为1593.2平方米,有正式职工13人。开设游艺室、录像室、展室、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各一间,日平均接待服务达150人次。全县前后共成立了上卓、麻路、柏林、木耳等10个乡文化站,其中上卓文化站、柏林文化站、放映员后全海曾分别获得省群文先进集体和个人奖。
  各文化站组织的民间歌手李英才、权刀曼、周玉萍、王秋梅、李宋家代等曾荣获 “甘肃省1986年花儿歌手大奖赛”优秀歌手奖。
  二、县图书馆
  县图书馆成立于1984年元月,它的前身是文化馆的图书室,自文化馆成立时就有基础。历年中,文化馆的其它业务时盛时衰,但图书室却较稳定。文革前拥有图书3万余册,其中古籍线装书1千余册。文革中图书室被红卫兵造反派毁坏,80%的图书丢失,更因屋顶被破坏,雨水将抛在地上的政治类书籍浸泡损失殆尽。文革后期,陆续收回,仅两千余册,且大部为小册子。1984年成立县图书馆,限定编制4人,虽定为科级文化事业单位。但实际仍在文化馆的统辖之下,既未派专职领导,也未将建置截然分开。馆内仅指定了4人为专职图书员,分岀一楼3间房作书库。经费也没有独立,与文化馆名义上是混合编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际上仍是文化馆内的一个图书室。
  1984年元月至图书馆成立时,拥有图书1.3万余册。其中:古籍54册,哲学经典363册,马列经典著作554册,社会科学类8542册,自然科学类1089册,综合类73册。书库面积69.3平方米,书架单层总长度3656米。
  在1987年的卓尼特大洪灾中,图书馆也未免于难,书库被淹,图书损失一万余册。
  三、县广播站
  县广播站的前身是1951年6月成立的卓尼自治区工委下属的收音广播室。设在工委院内,有2名工作人员,配有一台五灯直流收音机,主要工作任务是抄收中央、省上的新闻广播,编印新闻《快报》。
  1953年初,省广播局配发了一台25W的广播扩大机和一台小功率发电机。除仍抄收新闻、编印《快报》外,还在县城架设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条单线,安装了4只8欧姆的高音喇叭,每天中午转播一次省台新闻节目约40分钟。
  1956年3月10日,卓尼县广播站正式成立,站址仍设在工委院内,工作人员增至4人。是年,县上拨款购置了0.05千瓦的广播扩大机一台,1千瓦的发电机一台,架设了广播专线55杆公里,串通了柳林、大族、卡车三乡的部分沿河村庄。广播站自正式成立后,停止了抄印新闻快报的任务,制定了每日两次转播中央和省台的广播节目180分钟的制度。前后发展了通讯员140余名,不定期的开办了自办节目。
  临、卓两县合并后,县广播站与临潭合并,人员和机器设备器材全搬往临潭,在原址设柳林公社放大站,负责本社的播音工作。1962年1月,卓尼县建置恢复,原卓尼广播站的人员、设备、器材仍迁回卓尼,与文化馆合并,设立了一个广播室,为文化馆的一项业务,当时仅有工作人员1名,每天负责按时转播中央、省台的新闻节目,自办节目停止。
  1969年4月,县广播站又恢复成立,其名称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指定老红军赵全为负责人。1973年5月26日,接省革委会政治部通知:“卓尼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更名为“卓尼县广播站”。
  1976年10月,在卓尼县广播站的基础上成立了“卓尼县广播局”,为革命委员会下属的职能机构,在行政局内代行广播事业业务。直至1978年秋,才根据上级批示,恢复设置广播站,为行政职能局直接领导下的科级事业单位,与广播局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这时的广播局、站正式设有广播机房、播音室、自办节目采编部,拥有430型收讯机2台,2X270W广播扩大机一台,县站专门从事广播事业的职工干部有8名,亦工亦农机线员19名。
  1979年,广播站迁至现址。1981年县革委会撤销,县广播局、站同时隶属于县政府,县广播站仍为广播局直属的科级事业单位,仍与广播局(1983年更名为广播电视局)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广播呼号仍为“卓尼县广播站”。
  1985年秋,由省州县拨款,修建起一座总建筑面积为813平方米的广播电视楼,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
  截止1989年底,全站有正式职工25人,亦工亦农人员17人(各乡放大站机线员),拥有各类设备20台。
  四、县档案馆
  机构沿革卓尼县档案馆成立于1964年12月18日,它的前身是中共卓尼县委办公室文档室。档案馆成立后,仍隶属县委管辖,为县委下属的科级工作机构。
  1967年11月30日,县委工作机构陷于瘫痪,1968年4月,县革委会成立,设办公室,档案馆又并入办公室之内。
  1975年11月15日,在县委各工作机构已恢复的基础上,档案馆成立并开始工作,隶属关系仍为县委的工作机构,归办公室管辖,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馆长。
  1980年3月18日,卓尼县档案局成立,为县政府下属的职能机构,档案馆随之成为行政局辖领的科级事业单位,与档案局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人马,正式脱离县委工作机构序列。
  截止1990年底,档案馆共拥有办公用房、资料、库房共5间,建筑面积约54平方米。档案柜23套,资料架单层长度为158米。配有照相机、装钉机及干粉灭火器等设备。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助理馆员1人,管理员1人。
  馆藏档案简介档案馆馆藏档案分8类4218卷(件、枚、张);馆藏图书资料共15类1807册。8类馆藏档案中,有少量民国时期禅定寺财产文物登记册、各类底帐;有清末民初买卖出租土地的各类契约;有建国以来中共卓尼县(区)委、人民政府及各部、委、办、局、科和各群众团体、临时工作机构的废弃印章和形成的各种文件;有历次人口普查资料和城市建设中重要工程的整套设计、施工图纸;有民国时期国民党及其政府委员与卓尼上层人士交往的有关照片与题字;有建国以来省、州及国家重要领导人来卓尼视察时的照片和与当地先进模范人物的合影等珍贵资料。
  馆藏图书资料中,有各类经典著作,中央和地方的几类重要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有各时期重要的文件汇编册;有十余类书籍和近三十余种地方史志。其余尚有历年卓尼县国民经济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合订本)。还珍藏有一册《美国地理杂志》,上面刊登美国地理学者约瑟夫•洛克于1925年4月至1927年3月在卓尼考察期间撰写的文章和拍摄的照片。
  第三节文化企业单位
  一、县电影发行公司
  前身是县电影放映队,1955年上半年建立了柳林、寺台子两个放映组,培训放影员4人,以放映幻灯片为主,共放映69场,观众2300多人次,以此为基础,于1956年9月正式成立卓尼县电影放映队,当时仅有放映员5人,16毫米放映机一部。
  1958年12月,临、卓两县合并,卓尼县电影放映队并入临潭县电影队,改称为临潭县第二电影放映队。
  1962年1月,两县分开,恢复了卓尼县电影队,共有放映人员3名,机构性质初定为股级文化事业单位。
  1965年初,电影队增加了编制和设备,补充放映人员3名,成立了县电影二队,原电影队称为一队,均属县电影队下属的分队。
  1968年4月底,在县革委会下成立了卓尼县文化系统革命领导小组,将文化馆、广播站、电影队、新华书店统在一起领导。
  1970年,增加放映员3人,专职会计1人,增设了电影三队。
  1971年初,又增加放映员3人,扩建了电影放映四队。截止年底,县电影队共有放映队四个,专职放映人员9名,放映机大小8套。隶属关系虽仍归文化系统革命领导小组统辖,但业务已基本独立。领导小组实际上只起到一个联合党支部的作用。1973年6月,正式成立了卓尼县电影管理站,为科级文化事业单位。是年,正式任命了站长,补充了7名放映人员,增设放映队1个。至此,全站共辖县站直属电影放映队5个,工矿电影放映队5个(即洮河林业局所属各厂的电影放映队),社办电影放映队8个,共18个放映队,专业放映员20人,业余放映员24人,县站统一负责各队的供片及业务指导。至此,全县的电影网络初具规模,为全县电影业的鼎盛时期。
  1974年,补充放映员4人,增设放映队1个(称六队),并将原放映一队改设为城关放映站。
  1975年,因放映员调动减员,裁撤放映六队。到1976年初,全站共有职工18名,县站直属放映队合并充实为4个。
  1978年,县站直属电影放映队减少到3个,工矿队减少到4个,社办队减少到6个。专业电影放映员减少到8名,业余放映员减到13名。县站共有职工16人,全县电影业逐步趋向低潮。
  1980年3月,卓尼县电影管理站改称为“卓尼县电影发行公司”,机构体制由文化事业单位改为文化企业单位,并于是年开始自负盈亏的独立核算体制。
  1982年,公司所属的县直属放映队全部裁撤,只留城关放映站,经营重点从放映转移到影片发行。是年,县上建成了可容纳观众1050人的新影剧院一座.于是年11月26日交付使用。同时放映站也购置了大座机一套,从此结束了在原公司院内和农机厂翻砂车间内放电影的历史。
  1986年初,县电影公司归由州公司垂直管辖,同时拨款扩建。是年底,建成总建筑面积为293.3平方米的办公大楼。
  截止1990年底,全公司有职工9人,有各类形式的电影放映单位16个,其中县公司直属放映站1个,县林业系统放映组2个,工矿企业放映队4个,农村个体电影放映户9个。
  二、县新华书店
  卓尼县新华书店成立于1953年11月,店址设在上城门的一座两层小楼中,与县文化馆合用,后院平房为书库,楼下为门市部,当时为文化事业单位。
  1962年1月,卓尼县恢复建置后,文化馆迁至大礼堂前楼上,书店仍设在旧址,经营条件已有很大改观。
  1969年,县新华书店又迁店址于十字路口人民街西侧。
  1971年,于今书店后排洪渠东侧建成新址,开店营业。
  1984年,又于原址前排洪渠西侧马路边建成两层楼房1幢、一楼作铺面、二楼作办公室至今。
  卓尼新华书店现为省属企业,,历年图书销售情况可见下表:卓尼新华书店历年销售图书一览表单位:万元
  三、县影剧院
  卓尼有史以来第一座大礼堂建成于1958年初,礼堂构造为剧院式,有舞台、后台、化妆室(左右两间),舞台全为木质地板。会堂地坪为混凝土铺成,活动木质条椅座位,可容纳观众800余人。礼堂落成后不久,临、卓两县合并,大礼堂作为柳林公社广播放大站、临潭县电影二队、柳林业余剧团、文化站、图书室等文化单位的活动中心。卓尼县恢复后,大礼堂除了承担县上所有的重大会议、集会、电影放映、文艺团体的演出外,还先后驻过县文化馆、县广播站、图书馆、业余剧团、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县文艺工作队等文化单位。直至80年代初,才被列为危险建筑而停止使用,于1981年底拆除。
  县大礼堂虽说作为影剧院的形式在卓尼存在22年之久,但它从未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单位,谁家使用,谁家卖票收益,仅交纳电费,是一个无主管部门的建筑物。
  县大礼堂拆除后,原址盖了县委办公大楼,门前的灯光球场,建起县总工会办公楼。
  县影剧院的成立是在新影剧院落成之后。1984年初,县上令文教局主持成立影剧院,为文教局所辖的股级文化事业单位,编制3人,工资由文教局从文化事业费中列支,收入上交文教局。1987年,正式任命了经理,级别和隶属关系不变,单位性质由事业改为企业,工资从场租费中开支,自负盈亏,现有职工3人。
  1982-1990年县影剧院电影上映情况续表一
  第四节文艺演出团体
  一、县业余剧团
  首次创建于1951年,由卓尼县第二期地方干部训练班的学员发起组织,有演员十余人,演出剧种以秦腔、眉户为主。1953年改称为卓尼县业余剧团,县上拿岀了一部分经费购置了戏箱,并从外地和本地农村聘请了几名“把式”,演岀队伍日趋壮大,演技逐渐成熟。1959年7月1日,剧团更名为“七•一”剧团。是年底,州秦剧团成立,七一剧团的大部分骨干调往州秦剧团,业余剧团解体。
  业余剧团自1951年成立直至1959年底解散,先后活动了十年之久,正式登台演出380余场,观众达41万余人次,演岀收入5.8万余元。他们演岀的剧目中,深受观众欢迎的有《穷人恨》、《血泪仇》、《梁秋燕》、《白毛女》等现代戏和十余出传统秦腔剧目。业余剧团中的骨干,大多是地干班的学员,有当时的团县委书记、民兵师作战股长、干部、战士、民警、教师、农民、工人等。
  二、“11•30”毛泽东思想宣传队
  1967年11月30日,造反派组织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各级工作机构陷于瘫痪,造反派组织内组建了由9人组成的宣传队。以演唱语录歌、跳“忠”字舞为主要演出内容,去新洮、沿河一带乡村巡回演岀,宣传革命形势,直至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还活动了近乎一年。
  三、甘南州第一次业余文艺调演卓尼代表队
  1972年初,县上成立了30名队员组成的业余宣传队,在参加了全州庆祝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三十周年活动后,又组织慰问团,奔赴岷(县)代(古寺)公路工地进行慰问演岀。从组建到解散,历时9个月。
  四、甘南州国庆业余文艺调演卓尼代表队
  1975年1月,甘南州为庆祝国庆、州庆活动发出了进行全州文艺汇演的通知。县委、县革委会于同年3月决定抽调40名演(奏)员组成的卓尼县赴州调演代表队,于9月30日赴州,10月12日返县,排练演岀共历时7个月,编排节目30余个(以歌舞为主),演出20余场。
  五、甘南州第三次业余文艺汇演卓尼代表队
  组建于1976年3月底,由县革命委员会文教局牵头,共38人组成。在县招待所编排节目40余天,即赴州参加汇演。从5月23日赴州,6月初返县,在全县乡村巡回演出3个月,前后共演出约120余场。于1976年10月底解散。
  六、卓尼县民族文艺工作队
  1979年10月,正式按30名国家干部指标,从合作、卓尼两地招收18岁以下的声乐演员3名,演奏员9名,14岁以下的舞蹈演员18名(后有2人改学演奏),又以县直各单位调入文艺业务骨干8名。于1979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卓尼县第一个专业文艺团体一一民族文艺工作队,简称文工队,性质为科级(从未任命过正职)文化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均享受国家干部待遇。从1980年3月开始,全队即进行紧张的基训,基训按正规舞蹈班教材进行。1981年,县财政拨款4万元购置乐器、服装,并将原城关公社旧院以2万元转售给文工队作队址。文工队又用4千元买下了后院民宅旧楼及宅地。1982年,拆除旧楼,耗资1.6万元建起了进深12米,跨径22米的排练厅一座,排练厅为砖木结构,两沿水机瓦屋面,透气式天花板,上下钢筋混凝土圈梁,红杉木双层地板。是年,全队赴省歌舞团、省艺校集体外出学习半年。同年底,即正式开始演出。
  建队以来,全队人员基本控制在38〜40人之间,人员构成情况是:乐队16人,唱队5人,演员(舞蹈)队16人,行政、美工共4〜6人。乐队编制:有小提琴4把,大提琴1把,二胡2把,扬琴1架,长笛(兼竹笛)、双簧管、单簧管、小号、圆号、长号各1支,击乐1人,指挥1人(兼手风琴),基本上是一残缺式单管混合乐队。唱队中男高音1人,女高音2人,女中音2人。舞蹈队16人中,男女演员各8人。自1982年以来,队员个人业务素质已趋成熟,能排练演出动作难度较大的独舞、双人舞及群舞;乐、唱队也能承担一些较复杂的配器和声的演奏和演唱。在1984年的全州专业文艺汇演中,该队名列前茅。全州文艺界均承认卓尼文工队是州属7县文工队中队伍最整齐,业务素质较强、演岀水平较高的一支专业文艺队伍。1986年,与州歌舞团合排舞剧《顿目顿珠》成功,卓尼县文工队以南杰为首的十余名演员曾在剧中扮演主要角色,赴京演岀后,受到首都艺坛好评。次年,因队伍中的十数名骨干被州歌舞团调走。县领导也对继续发展民族文艺事业缺乏兴趣。所以于1987年7月决定撤销县文工队,剩余人员由县直各单位安排,财产交县文化馆保存,队址交县幼儿园使用。
  县文工队先后历时8年,共耗财政投资11万元,移交财产时,有大小房舍29间,价值55950元;各类服装9箱,价值25634元;各类乐器价值11485元;扩音、灯光设备共8681元,其余用品尚未计算。8年来,共演出546场,观众达30余万人次。演岀收入1万2千余元。演岀各类节目累计300余个,其中自创节目占三分之一以上。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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