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自来水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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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45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自来水设施
分类号: TU991.1
页数: 1
页码: 503
摘要: 本节主要讲述了卓尼县的的自来水设施,介绍了洮河林业局自来水工程和县建自来水工程等内容。
关键词: 城建环保志 城镇建设 自来水设施

内容

一、洮河林业局自来水工程
  县城最早的自来水供水工程是由洮河林业局投资兴建的,县政府入股资金20万元。全部设施主要包括一个大口井(位于上河村东端),一个高地水塔(位于寺台子高地上),其间有连接管道300多米,采用电力抽注井水入塔,复将塔水以自流方式供水。供水面积除县城上河村附近居民外,专供洮局用水。
  二、县建自来水工程
  1984年由省水利厅投资65.5万元,委托甘南州水电施工队承建截引上卓沟泉水饮水工程,历时16个月,于1986年8月25日竣工供水,该项工程的交付使用彻底解决了寺台子、上城门和唐尕川三村群众及城镇居民2.9万人和3.5万头(匹、只)牧畜的饮水困难。该工程共建成分水池一座,检査井两口,计250立方米,调节池一座,护管坝五座,主水管道6818米,支管道4661米,以及供水附属设施和纪念亭一座。该供水系统日供水量为430吨。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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