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价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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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43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物价工作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491—492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县境工业日用品价格昂贵,农副产品价格低贱,物价极不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对平抑和稳定物价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市场活跃,物价稳定。从1981年至1990年的10年中,当地物价上涨幅度很大,其中除国家岀台的规定价格外,许多农副产品、工业品、日用品趁机搭车,同类物品的价格比50年代上涨了20倍左右,与之相比,本地的畜产品、粮食及农林副产品上涨的幅度最小,约是50年代的10倍左右。与工资上调的幅度大致相吻合。
关键词: 商业志 物价管理 物价工作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县境工业日用品价格昂贵,农副产品价格低贱,物价极不稳定。1946年前后,2斗4升青稞才能换到1升食盐;1块银元买3斗青棵或1斗5升小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对平抑和稳定物价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市场活跃,物价稳定、1954年前后,牛、羊肉每公斤4角,大肉每公斤6角。:1958年,县内市场商品供应紧张,国家对粮食、棉布等主要商品实行凭票证供应,市场价与国家定价差距大,物价不够稳定。1960年至1963年,国家困难时期,国家定价与市场价相差幅度很大。如国家规定粮食价格:小麦每市斤0.136元、食油每市斤0.84元等。但市场价小麦每市斤达7元,清油18元,洋芋5元,甜菜也高达5元。国家禁止买卖的布票黑市价每市尺达3元,粮票每市斤5元。1964年至196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逐步得到恢复,物价趋于稳定。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市场物价受到干扰,一度岀现波动现象。1967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岀《关于进一步实行节约闹革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加强资金、物资和物价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70年国务院又发出《关于不得自行调整商品价格》的通知。这一时期,全县采取了冻结物价等有效措施,保证了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1971年后,国家提高了部分农副产品的价格,降低了石油、化肥、农药、收音机等工业品销售价格。中药材提高12.3%,化肥降低9.7%,农药降低15%,煤油降低20.8%,柴油降低9.7%。
  1978年,国务院设立了国家物价总局,对工业和农业产品价格进行了较大调整,管理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恢复和扩大了商业企业的定价权限。1982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物价管理暂行条例》等一系列物价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强化了物价管理体系。较大幅度的提高了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价格,降低了工业品销售价格。取消了生猪、牛、羊鲜活商品的派购,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放开各类肉食价格,给职工和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分别发放3~5元肉食补贴,以补充副食品上涨后的差价。
  从1981年至1990年的10年中,当地物价上涨幅度很大,其中除国家岀台的规定价格外,许多农副产品、工业品、日用品趁机搭车,同类物品的价格比50年代上涨了20倍左右,与之相比,本地的畜产品、粮食及农林副产品上涨的幅度最小,约是50年代的10倍左右。与工资上调的幅度大致相吻合。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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