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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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4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3
页码: 484—486
摘要: 本节主要讲述了卓尼县的市场管理,介绍了卓尼县的管辖区域分布、市场建设、监督与检查和收取管理费等内容。
关键词: 商业志 工商行政 市场管理

内容

一、管辖区域分布
  城关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辖柳林、木耳、纳浪、大族、卡车4乡1镇。
  麻路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辖扎古录、刀告、尼巴3乡。
  洮砚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辖洮砚、柏林、藏巴哇3乡。
  洮北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辖阿子滩、完冒、申藏、恰盖、康多、杓哇6乡。
  二、市场建设
  1943年成立卓尼牧工商联合会,对市场各行业进行登记整顿,并颁发了字号牌。1984年对个体户制做标志牌210个,实行分行划市,定点经营,挂牌亮证,使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是年,县工商局贷款1万元,在城关街道两旁建成售货铁皮棚12间,解决了部分个体户的经营场所,改善了市场交易条件和市容。1985年临时雇佣协管员1人, 专门管理维持市场秩序。
  1987年,城关个体户自筹资金4.3万元,自建简易货棚140间,占地面积5366平方米,其中平房面积1210平方米,棚顶面积145平方米,货伞、布篷30多个,防尘、防蝇罩30个。食品经营者做工作服80余套,固定经营的个体户有185户,临时摊位142户。此外,麻路市场有固定个体经营者38户,临时摊位24户;洮砚市场固定个体经营者24户,临时摊位70户。
  三、监督与检查
  1979年,卓尼县工商行政管理所成立以后,严格遵照国家规定,对市场岀现的短斤少两、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欺行霸市、偷税漏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加以纠正。1981年县工商局成立后,设立市场管理股,专门进行市场监督检查,对经营商品要求一律明码标价,对计量器具随时检査核正。对个别无照营业、不服从管理的个体经营者按情节分别进行吊销执照、停业整顿等处理。1988年开始,每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工商管理条例》和《计量法》进行7〜8次大检查。对假冒伪劣商品、变质商品严格实行销毁、罚没处理。1989年调解处理各类纠纷34起,没收不合格度量衡器具78件,没收销毁假烟31条,价值620元;调味品127包,价值6350元;霉质饮料、啤酒、罐头等131瓶,价值262元;黄色录像带27盒,价值1350元。
  卓尼县1979-1989年市场管理中查处违章经营情况统计表
  四、收取管理费
  对市场上参加经营的农副产品和其它商品按照有关法规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其中农副产品按规定收取1%,其它商品收取2%。1987年城关市场年成交额90.81万元,市场管理费收入0.81万元;麻路市场年成交额9.1万元,市场管理费收入0.18万元;洮砚市场年成交额6.2万元,市场管理费收入0.17万元。至1989年城关市场年成交额增加到131.94万元,市场管理费收入1.9万元。
  卓尼县1980-1989年市场管理情况表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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