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业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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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41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商业管理机构
分类号: F722.2
页数: 1
页码: 472
摘要: 1943年2月,卓尼设治局组建成立了商会,由李斌任理事长,负责管理市场、商户、贸易等商业事务。1949年9月卓尼和平解放。为配合剿匪建政工作,商业经营机构具有随军贸易形式,没有固定的经营网点。
关键词: 商业志 商业组织 商业管理

内容

1943年2月,卓尼设治局组建成立了商会,由李斌任理事长,负责管理市场、商户、贸易等商业事务。1949年9月卓尼和平解放。为配合剿匪建政工作,商业经营机构具有随军贸易形式,没有固定的经营网点。
  1952年,党和人民政府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在临潭设立了综合贸易公司,卓尼地区由临潭县贸易公司委派贸易购销小组2个(卓尼1个,迭部1个),综合经营日用百货、副食、粮油等商品,并担负农副产品的收购任务。
  1953年成立了卓尼县人委工商科,领导商业、供销以及私营工商业工作。
  1954年9月,卓尼购销小组扩大为商店,命名为“西北贸易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区卓尼商店”,其行政工作隶属县工商科,业务由临潭县贸易公司管理。
  1956年,经甘南州委批准,卓尼商店更名为“中国贸易公司甘肃省卓尼县分公司”。
  1957年,遵照商业体制改革精神,卓尼县分公司、人委工商科、供销社撤并成立卓尼县商业局。各种经营业务均由商业局主管。
  1958年底,临、卓两县合并,在卓尼县境内设立了柳林等基层购销商店5个。
  1961年底,恢复卓尼县建置,同时恢复了卓尼县商业局、民贸公司和供销社机构,其时商业局和民贸公司合署办公。
  1962年4月,成立服务商店。10月成立县贸易公司,与商业局分设办公。
  1963年,县贸易公司更名为“甘肃省民族贸易公司卓尼县公司”,行政工作由县商业局主管,业务由省民族贸易公司管理。县服务商店更名为:“甘肃省卓尼县饮食服务商店”,隶属县商业局。
  1964年3月,撤销洮河林区贸易公司,并入县民贸公司。11月,供销社、物价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民贸公司并入商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下设人秘股、计财股、商政股。同年12月,县医药公司移交县商业局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商业统由卓尼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的商业贸易组负责管理。1974年9月21日,恢复县商业局。1976年,县商业局与民贸公司实行政企分家,同时恢复了供销社机构。同年农副与食品分家,分别成立卓尼县农副公司隶属供销社,成立县食品公司隶属商业局。
  1980年,药材公司移交县经计委管理。1981年4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1月恢复物价委员会。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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