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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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41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商业组织
分类号: F715.2
页数: 5
页码: 472—476
摘要: 本章主要讲述了卓尼县的商业组织,介绍了卓尼县的商业管理机构、商业各公司简介和集市贸易等内容。
关键词: 卓尼县志 商业志 商业组织

内容

第一节商业管理机构
  1943年2月,卓尼设治局组建成立了商会,由李斌任理事长,负责管理市场、商户、贸易等商业事务。1949年9月卓尼和平解放。为配合剿匪建政工作,商业经营机构具有随军贸易形式,没有固定的经营网点。
  1952年,党和人民政府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在临潭设立了综合贸易公司,卓尼地区由临潭县贸易公司委派贸易购销小组2个(卓尼1个,迭部1个),综合经营日用百货、副食、粮油等商品,并担负农副产品的收购任务。
  1953年成立了卓尼县人委工商科,领导商业、供销以及私营工商业工作。
  1954年9月,卓尼购销小组扩大为商店,命名为“西北贸易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区卓尼商店”,其行政工作隶属县工商科,业务由临潭县贸易公司管理。
  1956年,经甘南州委批准,卓尼商店更名为“中国贸易公司甘肃省卓尼县分公司”。
  1957年,遵照商业体制改革精神,卓尼县分公司、人委工商科、供销社撤并成立卓尼县商业局。各种经营业务均由商业局主管。
  1958年底,临、卓两县合并,在卓尼县境内设立了柳林等基层购销商店5个。
  1961年底,恢复卓尼县建置,同时恢复了卓尼县商业局、民贸公司和供销社机构,其时商业局和民贸公司合署办公。
  1962年4月,成立服务商店。10月成立县贸易公司,与商业局分设办公。
  1963年,县贸易公司更名为“甘肃省民族贸易公司卓尼县公司”,行政工作由县商业局主管,业务由省民族贸易公司管理。县服务商店更名为:“甘肃省卓尼县饮食服务商店”,隶属县商业局。
  1964年3月,撤销洮河林区贸易公司,并入县民贸公司。11月,供销社、物价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民贸公司并入商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下设人秘股、计财股、商政股。同年12月,县医药公司移交县商业局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商业统由卓尼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的商业贸易组负责管理。1974年9月21日,恢复县商业局。1976年,县商业局与民贸公司实行政企分家,同时恢复了供销社机构。同年农副与食品分家,分别成立卓尼县农副公司隶属供销社,成立县食品公司隶属商业局。
  1980年,药材公司移交县经计委管理。1981年4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1月恢复物价委员会。
  第二节商业各公司简介
  —、民贸公司
  1952年成立民族贸易购销小组8个,经营商品种类四、五十种,商品零售额达2至3万元。1954年,有主任、副主任各1人,营业网点2处,职工25人,流动资金6亿元(旧币),全年销售总额达144534元。1956年,商店改为民族贸易公司,经理1人,下设人秘、会计、业务3股,营业网点3处,职工40人,经营商品种类1千多种。1979年成立企业管理委员会,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职工41人,流动资金54万元,固定资产14万元。1987年,设置人秘、业务、会计股和零售、批发2个独立核算的三级批发业务单位。是年,扩建库房6幢,增设零售网点3个,经营商品种类3200多种,职工46人,有固定资产41万元,流动资金53万元,年销售总额达391万元,纯销售129万元,实现利润7.9万元,上缴利税10.8万元。为全县最大的一家商业企业。
  二、食品公司
  1976年10月成立卓尼县食品公司和卓尼县糖业烟酒公司,隶属县商业局,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下设糖业烟酒批发部、肉禽蛋、副食品加工等3个独立核算单位,副食品加工厂属糖业烟酒公司管理。1987年,全公司有职工54人,经营范围有糖、烟、酒、副食品、调味品、食盐、纯碱、肉禽蛋、副食品加工等10大类500多品种。共分糖烟酒、肉禽蛋、食品加工3大体系,设早晚、副食和桥南3个门市部。至1989年有15吨装配式冷库1座,屠宰车间1处,面积达104.5平方米,有固定资产总额793元,流动资金57万元。全公司总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食品大楼一幢,面积1700平方米。
  三、石油公司
  1974年以前由县民贸公司兼营。1975年与燃料公司合并。1984年正式成立了石油公司,有副经理1人,职工17人。设人秘、财会、业务3个股和油库加油站1个。占地面积2833平方米,建筑面积1365平方米。油库有油罐10个,储油量350吨,油罐车2辆,固定资产25万元。1987年销售总额达100万元,销售汽油774吨,柴油397吨,润滑油28吨,煤油115吨。
  四、药材公司
  1956年8月成立,隶属县商业局。1980年移交县经计委管理,下辖麻路、卡车、纳浪、洮砚、柏林、新堡6个药材组。公司下设人秘、会计、业务3个股,配备正副经理各1人,职工26人。全公司总占地面积10303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2041平方米。1987年,销售总额达141.3万元,利润0.38万元,税金0.69万元,固定资产12.3万元,流动资金41.65万元。
  五、煤炭公司
  1984年与燃料公司分设,实行独立核算,地址在上城门。占地面积5614平方米,建筑面积686平方米。有经理1人,职工11人。1987年有固定资产7.62万元,固定资金5.87万元,流动资金4万元,年交纳税金0.28万元,银行贷款5万元,亏损4.1万元。
  六、农副公司
  县供销社下属商业企业单位,与供销社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主要业务职能是管理农副产品和工业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主要经营土特产品、农副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1987年收购的农副产品有30种,收购总值达29万元,为1963年的5.8倍。收购产品种类有:畜产品、各种药材、林副产品、废旧物资、土特产品等。近几年收购的羊肚菌(俗称狼肚)、蕨菜等野生菜,成为当地主要岀口产品。
  七、物资供应公司
  1966年7月成立,公司驻地桥南。有经理、副经理各1人,职工12人。占地面积4426.09平方米,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464平方米,有货运汽车1辆。1987年商品销售总额881368.15元,利润10048.11元,固定资产143059元,流动资产291864.33元,流动资金71887.84元,库存物资118694.12元。
  八、饮食服务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内从事饮食服务业的个体劳动者8户,从业人员21人。1953年,增加到10户,资金770多元。1954年达17户,从业人员36人,资金1430元。1957年进行公私合营,对从事饮食的4户12人实行联营,分别成立了大众食堂和清真食堂。1963年4月成立“卓尼县服务商店”,同年8月更名为“卓尼县饮食服务商店”,1979年成立卓尼县饮食服务公司。1984年,增加到68户,从业人员110人。1987年,网点增加到93户,从业人员210人,经营资金达10万多元。
  第三节集市贸易
  一、集市
  城关集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主要市场位于禅定寺门前100平方米的寺滩和上城门一带。上市交易的商品以粮食、牲畜为主,还有猪肉、清油、土布、大茶、碗、锅、杂货等。大部分为行商,坐商多属农民兼营。小摊贩以小百货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小商小贩不断增加,市场逐步扩大,主要市场从上城门延伸到柳林小学附近。增加了国营商店、饮食服务业和修理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受左的错误路线的影响,把正当的集市贸易作为“资本主义”进行批判,市场管理过死。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改革开放,城乡集市贸易又有了较快发展。1981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农牧区涌现出了各类专业户和联营户。集市范围从下城门向南扩展到洮河大桥以南;向东延伸到十字路至县畜牧大楼和从新华书店至食品加工厂两条街;向西延伸到城关粮站门口和柳林小学至洮河林业局办公楼的两条街道。街道两旁国营商店和个体店铺林立,仅私营和个体商店等经营网点就有100多家,市场活跃繁荣。
  六月会清末按照此地藏族风俗,每年农历六月初四日举行“骡马会”,并在固定地点嘛呢滩(现柳林小学所在地)举行栽嘛呢旗杆以及摔跤等活动,会期7天,称“嘛呢市”。民国4年(1915年)因集会期间踩死了一人,从此不再举行栽嘛呢旗杆活动。“嘛呢市”也就改称“六月四”,亦称“六月会”。此外,民国初期,还开辟了一个“十月会”,会期在每年农历十月二十四至三十日,亦称“骡马会”。1937年博峪事变后中断。1953年恢复集会,1958年又中断。至1979年又重新恢复“六月会”,亦称“物资交流会”,会期少则6天,多则10天不等。自1980年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每逢会期外省、外县的客商纷纷前来赶会,交易范围迅速扩大,商品门类品种齐全,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吸引着八方游人,人口流量高达数万。
  卓尼县1979-1986年物资交流会情况单位:万元
  腊月二十六集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日为一日集。始于1915年,由土司杨积庆开创,延续至今。集日自临潭、岷县等地的客商、小摊贩和附近四乡八路的广大农牧民群众纷至沓来,采购过新年所需品及其蔬菜、果类,大街小巷,人流如潮,热闹非凡。此外,当地还有“四月八白塔寺”庙会和五月二十七日的“草岔沟神会”,虽然是神会形式但也进行贸易活动。
  麻路集市1985年6月23日至27日在扎古录乡政府所在地举行物资交流大会,为期5天。虽然定为农历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为集日,但由于该地区周围都是藏族牧民群众,没有赶集的习惯,未能沿袭下来。
  洮砚集市1985年10月15日创办,在洮砚乡政府所在地哇儿沟村,亦称哇儿沟集,每逢集日附近临潭、岷县等地流动商贩以及当地广大群众带上自己的编织品和洮砚等农副产品前来赶集进行交易,活跃了农村经济。
  二、集市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交通不便,经济落后,贸易萧条。当时的“骡马会”主要以牲畜、粮食交易为主,生活用品和日用杂货数量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发展较快,供销网点在农村日益扩大。1953年“六月会”和“十月会”,总购进商品总值达30亿元(旧币),成交牲畜400头(匹、只),价值5亿3千万元(旧币)。国营商业销售额达72836776元;合作商业销售额达952844400元;私营商业销售额达2229486000元。1954年供销总值达480494万元(以上均为旧币)。两次骡马会成交大小牲畜1892头(匹、只),价值人民币28720万元,国营贸易公司和合作社贸易额占总成交额的60%。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农牧业生产和经济有较快发展,乡镇企业蓬勃兴起,商品种类不断增加。1985年以来,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集市贸易更加繁荣活跃,品种繁多,贸易额逐年上升。
  卓尼县1980-1989年集市贸易交易总额表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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