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粮食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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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39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粮食政策
分类号: F316.11
页数: 2
页码: 442—443
摘要: 本节主要讲述了卓尼县的粮食政策,介绍了卓尼县的征购政策和供应政策等内容。
关键词: 粮油志 粮油管理 粮食政策

内容

一、征购政策
  1953年起,遵照全国统购政策,由国家统一定指标,统一征购,征购对象是农民,征购原则是宣传政策,让农民自觉自愿上交公购粮。1955年征购粮贯彻“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的三定政策,因此能够按缺粮、少粮、无粮情况进行供应,同时规定征购粮不准互通有无,不准余粮外出,对无劳动能力及灾歉区予以减免的政策。
  1962年起实行换购政策,即征购粮兑付工业品,超出部分以工业品奖励。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实行议购政策。1963、1964两年卓尼实行只征不购制,并对征购粮及超购粮进行加价奖励。
  1965年实行“公购粮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在征购、议购外,另定“超产超购超奖”制,文化大革命时期议购及集市贸易停止,直至1973年恢复。
  1976年调减征购基数,提高收购价格和超购加价幅度,1980年实行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免去征购粮食任务,加大油料收购任务。1986年全县实行“农转牧”,全体牧民口粮依靠调入供给,取消粮食上交任务。
  二、供应政策
  (一)市镇供应1953年机关工作人员口粮随计划统购实行计划统销政策。1955年随农村粮食征购到户政策,市镇居民实行定额控销。
  1970年对牧区的高中学生实行计划内供应。1974年市镇供应实行“旅大市工种粮食定量管理办法”,1980年停止。1979年对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实行加价粮供应到14周岁。1980年对非计划供应的初、高中生实行计划供应,到1985年停供。
  (二)牧业供应1953年牧业供应实行充足供应的政策,以原粮为主。60年代起,牧区采取定量供应。1966年起配供定量麦粉。80年代提高牧民供应口粮基数,并改供成品粮。1986年起全县实行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农业人口转牧业供应,仍为统购平价供给。1987年改为比例价。
  (三)农业供应对农村供应政策采取:“缺多少供多少,不缺不供”的原则。1962年对农村返销粮采取的供应政策是“先吃自己的,后吃国家的,何时缺粮何时供应”,并在社队之间互通有无,互相调剂。:1983年实行“三年包干返销指标“。1986年全县农转牧,取消返销粮供应。
  民工补足粮供应的原则是在民工自带粮的基础上按工种补给。
  以工代赈粮是国家对贫困边远山区优抚政策方面的粮食赈济,除以物资付部分工资外,其余均以粮食抵足。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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