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地方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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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36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地方财政收支
分类号: F810.4
页数: 4
页码: 408—411
摘要: 北洋政府时期,卓尼除国家每年拨发给土司衙门2000人的军饷外别无财政收入,也没有财税预决算和分成。这2000人的军饷,仅拨发数年,由地方司令部自由挪用。到民国年间,地方行政费用增加,但地方财政收入甚微,各项费用由国库补贴。民国年间,卓尼设治局仅有预算支出,无决算支出。1951一1978年财政总支出9487959万元,其中企业挖潜改造支出59.6万元,科学技术三项改造费12.6万元,活动资金59.3万元,支援农业支出581919万元,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721.8万元,工交部门事业费支出13.8万元,城市维护费支出75.6万元,城镇青年就业经费支出26.7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2974562万元,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42392万元,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531992万元,行政管理费支岀3016360万元,其他支出1369775万元。
关键词: 财税金融志 财政 财政收支

内容

—、财政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成立前的财政收入北洋政府时期,卓尼除国家每年拨发给土司衙门2000人的军饷外别无财政收入,也没有财税预决算和分成。这2000人的军饷,仅拨发数年,由地方司令部自由挪用。到民国年间,地方行政费用增加,但地方财政收入甚微,各项费用由国库补贴。
  民国26年(1937年),甘肃省库拨给卓尼设治局的款项总数为719.95元,地方收入筹补2014.6元。
  民国31年(1942年),预算税课收入8500元,其中土地改良物税300元,屠宰税800元,营业牌照税1000元,印花税250元,使用牌照税2000元,筵席税500元,遗产税200元,营业税3560元,预算惩罚及赔偿收入300元。
  民国32年(1943年)预算各税课收入182397元(以下均为旧券值),其中土地改良物税占500元,屠宰税1600元,营业牌照税1000元,使用牌照税4000元,筵席税500元,遗产税1200元,营业税162597元,印花税2000元,预算惩罚及赔偿收入2400元。
  民国34年(1954年)预算税课收入175000元,预算市县国税收入1500000元,其中田赋1500000元,预算信托管理收入1200元,预算国税附加收入12000元,预算惩罚及赔偿收入5300元。预算规费收入3800元,预算财产权利息收入15500元。
  民国35年(1946年)预算税课收入7207000元,预算市县国税收入9703674元,预算信托管理收入40000元,预算国税附加收入18000元,预算惩罚及赔偿收入6300元,预算规费收入15800元,预算财产权利息收入31551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财政收入1951一1952年,由于当时属于一个会计单位,无财政收支预决算。1953年初步出现了财政收入,年底共收入76.6万元(当时为旧币,此数字是换算以后的新人民币值)。
  1954年在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遵循“扩大物资交流培养税源,增加财政收入”的精神,到1958年底共收各种税款141万元,其它收入38.2万元,前年度支出收入1.1万元,上级补贴收入288.3万元。至1958年底财政共完成收入485万元。
  1959〜1961年临、卓两县合并,卓尼县财政科改为会计组,财务预决算由临潭县财政局经办。合并后的财政收入中各项税收收入210万元,企业收入237.9万元,其它收入521.2万元,3年中财政共完成969万元。
  1962〜1964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财政收入中各项税收收入84.6万元,企业收入1.6万元,其它收入9.2万元,上级补助72.8万元。3年财政收入共完成93.6万元。
  1966一1970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财政收入中各项税收收入1155.6万元, 企业收入5.2万元,其它收入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0.2万元,3年财政收入共完成350万元。
  1971一1975年处于灾后财政较为吃紧时期,在财政收入中各项税收收入305.2万元,上级补助525.3万元,地方财政分成收入32.6万元,虽遭受自然灾害,但工商企业发展快,上级补贴数额大,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年终决算为1270万元。
  1976一1978年无分成收入,3年中各项税收收入373.3万元,企业收入81.4万元,其它收入7.4万元,上级补助331万元。3年财政收入共完成711万元。
  1979一1987年的9年当中,全县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大力发展工商业经济,以保证县财政的收入。到1980年连续3年超额完成预算收入。从1981年至1983年因受商业物价下跌,农牧业税收受灾减免等因素影响,收入缩减。1984年开始,县财政收入呈上升趋势,年超收15万元,增长9%。1985年超收35.3万元,超收率增长56.35%。1986年超收46.2万元,增长14.33%。1987年超收61.5万元,增长18.07%。9年中各项税收收入达1130.6万元,企业收入120.4万元,其它收入49万元,上级补助达5414.8万元,超额分成收入6.2万元。9年共创财政总收入6721万元。
  卓尼县1953-1990年县财政收入一览表单位:万元
  二、财政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财政支出民国年间,卓尼设治局仅有预算支出,无决算支出。
  民国31年(1942年),卓尼设治局保警预算支岀20628元(以下均为旧券值),均为警察经费。其它支出18470元,其中教师节经费200元,员工生活补助费18270元。
  民国32年(1943年),卓尼设治局保警预算支出22968元,财务预算支出2110元,其中乡镇代征税捐经费1110元,票据印刷费1000元。其它预算支出35980元,其中教师节经费400元;员工生活补助34380元,忠烈祠经费1200元。
  民国34年(1945年),卓尼设治局教育文化预算支出76694元,其中国民教师费68916元,特教经费3549元,边教经费3949元,其它教育费280元。经济及建设预算支出123743元,其中农业费支岀30000元,电讯费支出88943元,工商费支出4800元。保安预算支出124230元。其中警察经费118230元,防空费6000元。财务预算支岀16170元。补助及协助支岀36314元,其它预算支出2964元,生活补助费支出971400元。
  民国35年(1946年),卓尼设治局预算支出教育文化费153388元,其中国民教育费137833元,特教经费7098元,边教经费7898元,其他教育费560元。预算支出经济及建设费308542元,其中农业费30000元,电讯费268942元,工商费9600元。预算支岀保安费368772元,其中警察队经费368772元。预算财务支岀33640元,预算支出补助及协助费36314元,预算支出信托管理费40000元,预算支出其他费用5928元,预算支出生活补助费122526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财政支出1951一1978年财政总支出9487959万元,其中企业挖潜改造支出59.6万元,科学技术三项改造费12.6万元,活动资金59.3万元,支援农业支出581919万元,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721.8万元,工交部门事业费支出13.8万元,城市维护费支出75.6万元,城镇青年就业经费支出26.7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2974562万元,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42392万元,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531992万元,行政管理费支岀3016360万元,其他支出1369775万元。
  卓尼县1951-1990年财政支出一览表单位,万元续表一
  说明:此表内缺1955、1965年财政支岀数据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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