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运输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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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32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运输业的发展
分类号: F503
页数: 5
页码: 372-376
摘要: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完成、运输量骤增,各种形式的民间运输方式应运而生,亦牧亦运,亦农亦运的驮牛队、骡马驮队、全木大车队、胶轮马车队遍及城乡。县供销、商业部门不仅购置胶轮马车组建了大车队,还与基层民间运输队联营,共同组成了一支既分散经营,又统一安排调度,有组织有领导的民间运输队伍。这支庞大的运输队伍承担了当时全县的物资运输任务。
关键词: 交通运输建设 交通运输发展

内容

第一节运输业发展纵述
  卓尼境内层峦迭嶂,沟壑纵横,地形错综复杂,道路崎岖险峻。历代的民间运输全靠人背畜驮,部分河谷地带使用全木大车拉运,加上地处边隅,居住在这里的藏、汉、土族人民因交通闭塞、运输业落后,世世代代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当地虽已开始了公路建设,因无汽车等先进的运输工具,城乡物资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及当地的农牧林副产品仍然依靠骡马、牦牛驮运和畜力全木大车等民间运输工具来承担。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完成、运输量骤增,各种形式的民间运输方式应运而生,亦牧亦运,亦农亦运的驮牛队、骡马驮队、全木大车队、胶轮马车队遍及城乡。县供销、商业部门不仅购置胶轮马车组建了大车队,还与基层民间运输队联营,共同组成了一支既分散经营,又统一安排调度,有组织有领导的民间运输队伍。这支庞大的运输队伍承担了当时全县的物资运输任务。这种城乡联运的组织形式直至1964年才逐渐解体,但民间运输力量的势头并未降低,直至现在,民间运输仍是全县社会物资运输方面的主要力量。
  1957年,县人委购进了第一辆解放牌汽车,主要担负县级机关的燃料、蔬菜供应,同时承担了少量的畜产品外运任务及部分商品购进及粮食运输。这是卓尼历史上首次岀现的汽车运输。此后又于1958、1962、1964年分别购进汽车3辆,加上当时甘南运输公司的成立,洮河林业局车队的组建(时拥有汽车6辆),汽车运输业在全县已占有相当的比重。
  1965年,由于境内岷麻、洮新等县乡、林区公路与干线公路接通,长途运输量亦随之大幅度增加。其运输量已远远超过民间运输队伍的承受能力,县上决定将已有的4辆汽车、6名司助人员集中组建了商业汽车队。其运输任务主要有回销粮的调进,商业各公司的货物购进,畜产品、农副产品及木材的外运,基本上疏通了县境内的物质交流渠道,缓解了当地运输窘迫滞塞的局面,亦为汽车运输业的发展开拓了道路。此后,县内在各个历史时期分别成立过一些专业运输团体的运管机构,但均因运输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企业内部管理不善而相继解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乡公路建设突飞猛进,路况改观,农村、企事业单位车辆的猛增,形成了个体汽车、拖拉机运输队伍异军突起的局面。截止1990年底,全县个体运输车辆总数己达158辆,其中汽车42辆,超过建国初期50年代车辆总数的十几倍。拖拉机116辆,其中大中型22辆。汽车、拖拉机的运输总吨位达327吨。仅拖拉机的货运总量就达76万余吨/公里。企事业单位货运汽车总数亦达89辆,年货运总量达16.14万吨。卓尼的运输业已由内运转向外运,许多运输车辆已投入省内外汽车运输业的洪流中参与市场竞争。境内客运状况自70年代后期亦得到彻底改观,除岷合公路的干线客运外,全县县乡公路中的岷麻公路与东新公路亦通了班车,解决了全县17个乡(镇)人民行路难的问题。仅以1990年统计,全县县乡公路运输的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达到了9万人,21万人/公里。
  第二节民问运输工具
  一、高原之舟
  “高原之舟”是对境内原始运输役畜牦牛的美称。以生性驯良,易于驾驭,耐力强而著称。作为驮畜的主要是阉牦牛,体格健壮,四肢短粗,极善于在崎岖山路及林间草地上负重行走。通常负重75公斤左右,日行30〜40公里(约需6小时),可连续驮行7〜10天,白天行走,夜间采食、卧息,每天仅需1小时左右的休息即可恢复体力。可连续役使10一12年。
  牦牛作为运输役畜的历史在此地源远流长,早在吐蕃占领时期,就担负军需物资的转运任务,还曾作为战士的乘骑。至于当时牧区的民间运输,牦牛更是必不可少的役畜。直至汽车运输业发达的今天,牦牛驮运仍为此地尼巴、刀告、完冒、恰盖等牧区群众的运输工具,还在担负着公路未曾抵达地区的运输任务。
  二、骡马驮运
  骡马驮运亦是境内民间运输形式之一,其大多结队而行,每匹驮畜载重100公斤左右,日行40〜50公里。骡马驮运盛行于明清及民国年间,此地农村及半农半牧区各地都曾组织过规模不同的驮队,常年穿行于境内各条古驮道之间,运送物资有茶叶、食盐、布匹、杂货等。曾一度担负着此地批量货物的转运,军需物资的输送及长途贩运与民间生产、生活用品的运输任务。
  三、全木大车
  全木大车又称大轱辘牛车,因其全用木料制成故名,挽畜多用犏牛、犍牛。其形制极像古代使用的战车,原由此地古代少数民族所创造,后经明洪武期的屯军改制,世代沿袭使用至今。其结构分为车排和车扇两部分。车排用两根4米左右的松木椽作辕条,后半部分由6个横层将其组合为梯状,前半部分作挽辕,配以辗头、掌踏、钩行、䩜桩、拉桩等零部件而成。车扇部分由两个车轮和一根车轴组成。车轮高约五尺左右,边轮称为網子,由2~3根幼桦木弯制成弓形后组接,中有车毂,轮、毂之间用辐条连接。车轴与车毂、辐条均用青冈等坚硬木料制成,接触部分镶有生铁质车钏,膏油以助润滑。轴头打眼安有车辖以防脱轮。
  全木大车的优点是爬坡能力较强,对路况的要求甚低,平衡性能好,结构简单,结实耐用,便于在崎岖的山路和田地间行驶,普通载重100〜250公斤。全木大车的使用分布面积很广,几乎遍及附近临潭、卓尼、岷县全境。它除担负农牧业生产中的拽粪、拉柴、搬场等运输任务外,还可进行中短途的物资运输。至今长途运输已被汽车、拖拉机等机械运输工具所取代,但当地人民对全木大车的历史感情还依然存在,大多数木质车轮虽已被换作人力车胶轮,只有车排部分还保持着它的古风。
  第三节运输团体简介
  一、县汽车队
  县汽车队的前身称县商业局车队,成立于1970年,当时车队拥有汽车4辆,其中解放牌2辆,苏造吉尔1辆、嘎斯1辆。司助人员5人,修理工1人,由肖澜(商业副局长)兼任车队指导员,蔺暧任副队长,将原机关车辆的福利性质转变为经营制,并实行单车核算。1972年,县革命委员会为了使运输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车队便于管理,将原商业汽车队正式改建为“卓尼县革委会汽车队”,为县革委会直属科级企业单位,并任命了车队队长和指导员。是年又购进大轿车1辆,小日野货车1辆,司助人员增加至8人,管理人员3人,修理工2人,共有职工13人。次年,县上拨专款为车队修建了车库、办公室、职工宿舍、修理车间等房屋设施。
  1976年的“路线教育”中,由于车队内部管理不善,企业出现亏损,并屡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被整顿,原任队长免职。于次年又购置解放牌汽车1辆。同年,车队的一辆嘎斯车因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而报废。由于当地路况差,耗油量大,货源组织不力诸原因企业亏损,于1978年进行了彻底整顿,次年即扭亏持平,至1980年已略有盈余。是年开放了卓尼至麻路的县内班车。
  1982年,县车队因未很好地执行原定的企业管理制度,内部管理重新出现混乱局面,重蹈亏损覆辙,直到无法自养,经县政府2月28日县长办公会议决定撤销。原车队的1辆大轿车与2辆解放车移交县工交局经营管理,其余车辆、房屋等财产上交县财政,所有职工另行安置。
  县汽车队是卓尼历史上首次创建的汽车专业运输团体,前后共存在了12年。
  二、洮河林业局汽车队
  洮河林业局汽车队成立于1963年8月。建队时拥有汽车6辆(均为解放牌)、职工14人,其中司助人员9人,管理人员3人,财务2人。车队成立后,缓解了洮局当时木材运输量日增、水运工人周转期过长的紧迫局面。至1965年,汽车总数增至8辆,职工增至20人,其中司助人员发展到15人,队内下设调度、财务两个股,共有管理人员5人,机构逐步趋于完善健全。到1976年底,汽车发展到21辆,职工发展到33人,其中司助27人,管理人员6人,内部机构仍设调度、财务两个股。截止1990年底,洮河林业局车队共拥有各类汽车40辆,司助人员42人,管理人员10余人,队内下设4股1室:行政股、生产股、财务股、政工股及调度室。
  洮局车队从6辆汽车起家,历经30年的努力,已发展成为具有雄厚资产和运输能力的自负盈亏的独立运输企业。30年来,它除担负本系统以木材运输为主的任务外,亦为卓尼地区交通运输业的繁荣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三、卓尼县个体联运公司
  1981年以来,在国家多种经营方式、多环节、多渠道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县境个体运输业迅速发展。是年即有部分个体户购买了4辆汽车和114辆拖拉机。至1990年底,个体汽车总数已达42辆,拖拉机总数达116台。是年7月,个体联运公司在柏林成立,联运团体共组织洮砚、柏林、藏巴哇3乡个体汽车5辆,大中型运输拖拉机12台。卓尼县属运输企业货运量一览表
  卓尼县客运汽车班次表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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