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森林资源变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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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26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森林资源变化
分类号: S757.2
页数: 2
页码: 318-319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生产,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择伐为主,采育结合,采大留小,采劣留好,密向留稀,边采伐,边更新,实施和强化了对森林的管护。不但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十数亿立方木材,而且较好的保持了森林环境,培育了一定的森林后备资源。
关键词: 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调查

内容

一、清、民期间对森林资源的损害
  千百年来,森林资源由于战乱焚烧,滥采乱伐,毁林垦殖等,林木毁坏极为严重。自清朝末年起,兰州等外地木商进入境内,长期“包砍青山”,乃至万山皆秃。此外,由于缺乏管护,人为的森林火灾,毁林开荒以及病虫害等对森林造成巨大破坏。1889和1929年两次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害,使大小林木枯死过半。1947年一场大火蔓延半月之久,致尖山森林化为灰烬。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除交通极度不便的地区和封作“护林”的林区还保留有部分原始森林外,其余大部分已逐步形成了天然复层异冷林和杨桦次生林。
  二、森林资源的自然消耗和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生产,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择伐为主,采育结合,采大留小,采劣留好,密向留稀,边采伐,边更新,实施和强化了对森林的管护。不但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十数亿立方木材,而且较好的保持了森林环境,培育了一定的森林后备资源。根据1976年统计,省属国营林场生产木材实际完成56.66万立方米,年平均生产7万多立方米。县属林场生产0.16万立方米,乡镇居民用材20.78万立方米,实际生产达22.60万立方米。此外,林区群众每年生产、生活消费烧柴约101975万公斤,折合蓄积53.4万立方米,年民用材平均消耗蓄积7万多立方米。1960〜1976年共累计采伐森林面积30多万亩。
  三、天然森林的管护
  长期以来,林业部门采取择伐的取材方式,“踪迹更新,以人工更新为主,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针,对旧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疏林地以及伐后山下部、滑道两侧郁闭度低于0.4的林地,均采取了人工植苗更新,更新程度达99%以上。伐后郁闭度保持在0.4左右,每公顷保留蓄积80一100立方米,中小径木500一1200株,幼树400~5000株,幼苗10000〜30000株,平均每公顷年生长量0.2万立方米,林区6〜16厘米小径木蓄积已达20.49%,18〜36厘米以下中径木蓄积占62%,预计20—30年即可成材。
  四、县境森林资源的现状和林业的严峻局势
  自50年代起,此地森林历遭劫难。1958年大跃进时,部分低山针阔叶林带被砍伐为大炼钢铁的燃料,林地焚山垦荒,加之引洮工程的建筑用材及毁坏植被,使县境中部、东部的森林受到灭顶之灾。从60年代起,当地及邻县群众性的乱砍滥伐,年复一年,毁林歪风禁而不止。境内康多、藏巴哇、纳浪、木耳等地毁林现象尤为突出,遭到破坏的森林面积达42万多亩,其中约36000亩林区变为荒山,92000多亩幼林基本被砍光,损失蓄积量约240余万立方米。此外,纳浪乡的西尼沟、纳浪沟,木耳乡的桑布沟、阿角沟等地的168900余亩林地,被外地村民集体结伙盗伐,损失蓄积达84万多立方米,其中12600亩林地被剃为光头,156300亩沦为残败疏林,西尼沟林线后移30多华里,阿角沟24000多亩珍贵红杉林地也遭到毁灭性破坏。
  从80年代年至今,境内林区属全省用材基地之一,采伐规模日渐扩大,大部分森林由点到面,基本经过了初采、复采甚至绝采。国营、集体及个人均把森林看作为经济效益之潜力所在,竭尽全力挖掘,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到目前已不足24%。
  县境内林牧矛盾亦日趋突出,森林与草原之间的范围界限无法截然割裂,形成一方造林,一方放牧,冬春之交,烧山催春,新造的幼苗、幼树被火烧、牲畜啃食践踏,受其影响,造林合格率、成活率低下。
  森林病虫害危害严重,据调查,共有病虫害50多种,常见的有10多种,其中以冷杉尺蟆危害最大。主要有初皮小萤虫类、边材小萤虫类、小萤虫类、松黑天牛、森林蚂蚁等,在冷杉林区多有分布,尤其对高山冷杉和云杉林危害最大。1972年发生森林病虫害,每平方米平均虫之密度达500-600条,最多达1000条以上,将叶肉食尽,林冠一片焦黄,似烟熏火燎,危害十分严重,成灾面积达3万余亩。至1978年,据不完全统计,成灾面积达14万亩。
  目前,森林资源的现状是:覆盖率已不足24%,平均净生长率低于2.1%,中、幼龄林蓄积约占总蓄积量的45%左右,中成龄林蓄积所剩无几,急需全面进行抚育,改善林区环境,加速木材生长。此外,100万亩茨木林和40多万亩疏林地,林木生长慢、产量低、浪费大,急需进行造林改造。35万亩宜林地,是发展林业生产增强森林后备资源的有利条件和唯一基地。
  境内大部分林分已进行过两次以上的轮流择伐,近期主伐的林区越来越少,利用资源零星,应停止主伐,加强抚育,致力于缓解资源,促使森林得以休养生息和恢复。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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