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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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255
颗粒名称: 林业志
分类号: K294.2
页数: 28
页码: 311-338
摘要: 本文介绍卓尼县境内林业发展情况。
关键词: 卓尼县 林业志

内容

第一章森林资源
  第一节天然林资源
  卓尼县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广阔,植物种类繁多,大部分山地阴坡都有森林植被覆盖。
  —、森林分布
  自古以来洮河南北两岸均为苍郁的森林所覆盖,东北部的恰盖、康多、杓哇等地亦有部分原始森林。境内森林的整体分布中,洮河北岸的林线相对高于南岸。森林覆盖面尤以洮河南岸的车巴沟、拉力沟、卓尼沟、博峪沟、大峪沟、卡车沟等处更为广阔。
  县境地质构造属西秦岭古生代褶皱带,地层褶皱剧烈,皱曲现象普遍,主要为古生代到三迭系的地质构造,地层岩石属海相沉积变质岩,岩石中矿物质成份复杂,形成的土壤宜于云杉生长。境内大峪沟以石灰岩为主,森林生长整齐,多有红杉林分布。拉力沟以千枚岩、页岩为主,组织密致,含矿物质丰富,故森林生长极好,材质久负盛名。俗称“车巴沟的犒牛、拉力沟的木头”为上乘,盛誉经久不衰。
  境内林区的植物地理学分布属青藏高原植被区的高山针叶林,森林植被演替复杂,其主要特征是针叶树多呈纯林,阔叶树呈混交状或片状纯林,树种单纯,植被层次明显。由于受高寒半湿润的山地森林草原性气候特征、地理位置及地形、土壤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植被分布上呈显明的垂直变化及阴阳坡的差别,阳坡只分布少量柏类、阔叶树类及旱生灌丛,阴坡则全被森林所覆盖。境内主要有高山耐寒针叶林,以冷杉、云杉及松柏属为主要树种。冷杉有岷江冷杉、法氏冷杉,其中以岷江冷杉分布最广。云杉有细叶云杉、粗枝云杉、紫果云杉等,以粗枝云杉为主。此外还有油松、柏类、红杉等。阔叶林中有红桦、白桦、高山桦、山杨、辽东栋、极树等,其中以红桦、山杨分布最广,且多与云杉、冷杉混交。由于地形的不同,县境西南部林区,属开阔的低山宽谷型地形。如粒珠沟、车巴沟等地,形成了以云杉为优势的针叶林和小片柏类林。东南部的大峪沟一带为中心峡谷型,距草原较远,以冷杉为优势的林区。
  此外,境内森林的垂直分布也比较明显,海拔2200一2700米之间,以云杉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和杂茨次生林带,树种繁杂。云杉多与白桦、概树、山杨、辽东栋、械树等混交,另外,还有油松、辽东栋等分布。海拔2700一3300米为亚高山暗针叶林带,主要树种由云杉、冷杉组成,下线多为云杉、冷杉混交林。海拔3000米以上,逐渐被冷杉纯林所覆盖。在冷杉林中以岷江冷杉、洮河冷杉、法氏冷杉等最为常见。海拔3300一3800米为高山暗针叶林带,接近分布带之上线,气温低,生长期短,主要分布着耐寒性能较高的岷江冷杉、红杉、芳香柏、香柏、高山栋及少量紫果云杉。冷杉则生长低矮,而且多与高山柏类形成稀疏的矮林。海拔3600一4000米为高山灌丛和高山草甸带,生态环境恶劣,只有高山灌丛植被分布,主要的建群种有杜鹃、山柳、绣线菊、金腊梅、刺柏等。
  二、林分类型
  境内森林可分为下列类型:
  (一)云杉林
  是县境主要森林树种,面积2.1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0%,以其材质优良和抗寒耐旱、耐贫瘠的生态学特征而成为境内森林的主要树种之一。分布在县境的尼巴、刀告、扎古录、卡车、大族、木耳、恰盖、康多、新堡、纳浪、洮砚、柳林等地海拔2400一3400米之间的阴坡、半阴坡和半阳坡地带,总覆盖度为30〜90%。根据测树因子表示:林木平均直径18一20厘米,最大达50一60厘米;平均树高16一20米,最高可达28米;平均每公顷立木株数为600一8000株;平均每公顷蓄积140一160立方米,最高可达460立方米;平均等级生长率为2.8%,每公顷生长量为4.4立方米;是境内主要森林群系,分布面广,优势显著,而且是一个相当稳定的基本森林类型。在采伐利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生态平衡等诸多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冷杉林
  为县境内主要用材林和水源涵养林,面积约5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0%,属多种树种之首。在县境林区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分布在多坝、木耳、卡车、康多、恰盖、大族、扎古录、尼巴、刀告等地,分布范围在海拔2700一3600米之间。其中2900一3400米之间分布相对集中,常以山坡中部和上部的阴坡和半阴坡居多。覆盖度为10〜20%,林分平均高13一22米,平均直径为18一24厘米,疏密度在0.4一1.0之间,每公顷蓄积量为180一200立方米,每公顷平均立木株数850株,每公顷生长量4.2立方米,生长率为2.11%。据有关科研单位测定,林间苔蘇层每公顷蓄积水量达28〜50吨。这一群系的分布区域占有较大面积。
  (三)红杉林
  红杉别名为波氏落叶松,俗称杉木。是县境高山地区稀有树种,其垂直分布往往在森林分布的上线,一般在海拔2900一3600米之间。主要分布在大峪沟的阿角支沟,面积为2000公顷,总蓄积量218411立方米,覆盖度在50〜60%之间。平均树龄120年,最高可达170年;平均胸径为20厘米,最大可达46厘米;平均树高10一18米,最高可达25米;每公顷平均蓄积量90一100立方米,每公顷平均生长量2立方米。是境内高山区很有特色的一个群系类型,在生物科研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特别为开展高山森林的分布、天然更新、生长发育的规律及其生态效益、演替过程、生物学特性的研究方面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柏木林
  为县境主要水源涵养林,以天然更新维持其自然繁衍,以此保持群落的相对稳定。面积约4850公顷,总蓄积为46万立方米,主要分布在车巴沟、卡车沟,尤以车巴沟分布最广,占总蓄积量的81.6%。此外,大峪沟和康多沟也有少量分布。其垂直分布在海拔2700一3300米之间的阳坡、半阴坡下部山麓。平均树高8〜10米,胸径16〜20厘米,平均树龄100一120年,平均每公顷蓄积100立方米,林分净生长率1.03%。每公顷生长量1.03立方米。自1968年以来,被大量采伐,加之森林火灾,林分破坏严重。
  (五)油松林
  是县境主要造林树种之一,分布在境内新堡、卡车、拉力沟等地的低山半阳坡和半阴坡地带。总覆盖度为50〜60%,平均直径16一20厘米,树高13一15米,平均树龄60一80年,平均每公顷蓄积80立方米,每公顷生长量2.2立方米。其具有材质优良,抗旱耐寒性能强,生长快,适应性强等优势,是境内低山区更新造林的优质树种资源。
  (六)松栋林
  是县境林区浅山地区造林的优良树种之一,在新堡等地有少量分布,多处在海拔2200一3400米之间的阳坡、半阳坡地带。平均树高10一12米,胸径16一18厘米,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60立方米,生长量3.0立方米,具有较高的经营价值。
  (七)山杨林
  是杨属中的主要森林树种,境内分布较广,面积约2000公顷,总蓄积约2万多立方米。主要分布在新堡、洮砚、恰盖、康多、木耳、卡车、扎古录等地,垂直分布在海拔2300一2800米之间的半阳坡或阴坡。总覆盖度40〜60%,每公顷蓄积80立方米,净生长率为4.66%,平均生长量4.8立方米,平均树高6~8米,胸径平均12厘米,平均树龄30年。
  (八)桦木林
  也是县境水源涵养及用材林之一,面积约7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居第三位,是主要阔叶林。分布在康多、恰盖、木耳、纳浪等地,垂直分布在海拔2400一3400米之间。总覆盖度为60〜70%,平均树高11一13米,胸径18一20厘米,最大可达50厘米。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120立方米,平均每公顷生长量为2.9立方米。桦木具有天然更新强,前期生长快,能迅速恢复森林和病害较少等优势。材质细腻坚硬,是建筑、造纸、制作家具的最佳用材。同时树皮是提炼焦油和染料的优质原料,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
  (九)杨桦林
  大多属天然次生林,分布较广,境内海拔2600米以下低山河谷区的阴坡、半阴坡和阳坡均有分布。树高8〜10米,最高可达14米,平均胸径12一14厘米,最大可达26厘米,平均树龄35年,每公顷平均立木株数为800一1000株,蓄积量70立方米,每公顷生长量3.1立方米。具有适应性强,生长快,对调整林分组成,改善林地环境,提高林地生产力,有着较高的防护效应和经营利用价值。
  (十)灌木林
  分高山灌丛和低山灌木林两种类型。高山灌丛大部分为天然群落,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解气候,维持生态平衡,阻挡上部风化石侵入下部林区,避免发生难以挽救的泥石流冲刷崩塌等效能。低山灌木林在境内中低山河谷及前山阴坡、半阴坡及部分阳坡多有分布,总覆盖度为40〜80%,树高1〜3米。其中榛子、黄檗等都具有较高的药用、食用价值。浅山地带灌木林的土质较好,是营造速生丰产林的基地和进行综合利用,开发多种经营的自然资源。
  三、树种资源
  县境共有主要树种19科,31属,100种,其中天然乔木27种:
  卓尼县树种资源四、森林蓄积量
  全县林业用地2938690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7.9%;林地面积2798716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5.5%;森林覆盖率为34.8%。其中天然林1063893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6.3%;防护林190496亩,占6.5%;疏林地面积470942亩,占16.1%;茨木林地1049557亩,占35.5%;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3023亩,占0.8%;宜林地139951亩,占4.4%;苗圃760亩,占0.03%。
  总蓄积量为15734180立方米,其中幼林蓄积202443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1.3%;中龄林4948852立方米,占31.4%;成龄林8157428立方米,占51.8%;疏林1902700立方米,占12.1%;防护林288082立方米,占1.8%;茨木林(散生林)227164立方米,占1.4%;枯立木33881立方米,占0.2%;未成林造林地蓄积7505立方米,占0.05%;天然林平均生长率为2.1%,年平均净生长33.51万立方米。总蓄积量中包括:县属704338立方米,国有林蓄积15025824立方米。
  县境天然林覆盖率、蓄积量人均占有量等,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是卓尼一大优势,对水源涵养,保持水土,维持和改变生态环境,保障工农业生产,发展民族经济,支援国家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卓尼县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对照表
  第二节人工林资源
  人工林资源是县森林资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国32年(1943年),卓尼设治局遵照甘肃省政府《关于各县育苗造林护林五年计划纲要》拟定了卓尼地区育苗、造林、护.林五年计划,先后在禅定寺等寺院附近、道路两旁,洮河南岸茁儿滩附近,以及天然更新无法恢复林相的各山峰和洮河北岸的营盘山、哈路那山、羊鼻梁山等,进行人工植树,至民国36年(1947),造林面积约1400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本地植树造林工作,号召和支持种草种树。卓尼自50年代起,开始有计划的进行荒山造林、低产林改造、迹地人工更新造林等。截止1986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119405亩,其中荒山造林34752亩,低产林改造40715亩,人工更新造林5341亩,迹地更新38597亩,人造林蓄积总量达4743万立方米。此外,各国营林场,更新紧跟采伐,累计人工更新造林面积264344亩,占采伐面积303144亩的87.2%,人工造林面积保存率占65%。采伐后郁闭度平均每公顷保留株数以及保留幼树、幼苗株数均达到林业部规定标准。
  第三节林区划分
  根据中央、省、州林业区划的有关规定,按照县境林区的地形、山脉、水系等为主要条件,对光、热、水、土等与林木生长有密切关系的环境因子、生物等自然资源,以及森林的分布等森林态系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论证。从自然地理、行政区划、林业区域特点、林业内部和外部的协调以及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分区划片。全境以洮河南北由西向东的顺序划分为以下林区:
  一、洮河南部水源涵养用材林区位于县境洮河以南,西起尼巴乡的江车和扎古录乡的粒珠沟,东至纳浪乡的咀背后,东西长100公里,南北跨度40公里(河阳除外)。包括纳浪、木耳、卡车、扎古录、刀告、尼巴、大族等乡全境及部分辖地。境内海拔在2400一4200米之间,坡度为20。左右,气候自洮河上游而下,逐渐由寒变暖,年平均3.1〜5.1℃,无霜期为60一120天,年降水量600毫米左右,空气湿度大,土壤除阳坡外,自上而下依次为高山草甸土、棕色森林土、棕褐色土等,土层厚度约50一100厘米。境内有国营卡车林场等3个国营林场。总面积4543280亩,其中林地面积2114091亩,(县属75752亩,国营林场2038339亩)总蓄积量为13416303立方米,其中县属374060立方米,国营林场13042243立方米。共有宜林地5.9万亩,森林覆盖率为42%,其中车巴35.4%,卡车46.7%,多坝44%。
  二、洮河东部水源涵养经济林区
  位于县境东北部,东南与岷县、漳县接壤,东北部与渭源县为邻,北临康乐,西以洮河为界,海拔在1800一4000米之间。地势南高北低,形成了夏季温暖,冬季干燥的气候特征,无霜期为130天,年平均降水量480毫米左右,平均气温8℃,空气湿度适中。
  境内共有3个乡,1个县属林场。总面积为623465亩,其中林地面积302970亩(县属新堡林场294797亩,乡属8173亩),总蓄积量为324114立方米,(新堡林场283530立方米,乡属40575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6.7%,共有宜林地7.6万亩。境内主要分布有杨桦林、针阔混交林、杂生灌木林、松栋林等。树种以云杉、冷杉、油松为主,同时,还引进了华北落叶松等树种,育苗造林成效显著。
  三、洮河北岸薪炭林区
  位于县境西北部,包括柳林、大族、申藏、阿子滩、完冒等乡(镇)全境,木耳乡的麻地湾、冰崖、寺古多,卡车乡的拉扎,扎古录乡的赛如那、扎古录、八什卡、录儿岔、柏林诸村,涉及全县的8个乡(镇)。区间共有耕地90811.5亩。其中,洛巴至完冒段,有临潭县插花地。境内海拔在2100一3100米之间,地形地貌多为中低山丘陵与沟谷相间的坡状地带,坡度约15〜30。之间,整体地势较平缓。海拔2800米以下,大部分为农田,年平均气温3.1~5.1℃,无霜期为65一128天,年平均降水量在540〜584毫米之间。土壤主要以高山草甸土、山地黑土、山地栗钙土为主。此段属县境干旱地区,植被较差,阴阳坡间有明显差别。阴山分布有桦木、杨树、柳树、针叶树等,阳山则一般为禾本科草甸草场,平均覆盖率为50%,其中水土保持林3%,薪炭林50%,草原防护林2%。
  四、北山用材护牧林区
  位于县境北部,整体地势坡度较大,海拔2400一4100米之间,年平均气温69,降水量600一700毫米之间,无霜期较短,空气湿度较大。境内属高山地栗钙型土壤,主要有褐色森林土,棕色森林土以及高山草甸土,此外还有少部分黑砂土、白土等。植被覆盖良好,阴山多为灌丛及针叶林,阳山为草山地。乔木主要有云杉、冷杉、山杨、桦、旱柳,灌木主要有野蔷薇、大叶柳等。草本植物有蒿类及菊科、豆科、蕨类和禾本科杂草。
  境内包括恰盖、康多、杓哇乡,共10个村委会,62个村民小组。总面积为1532336亩,林地850843亩(其中县属3458亩,国营羊沙林场属512478亩,冶力关林场334907亩),总蓄积量为1987027立方米,其中县属3428立方米,国营林场1983509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8.7%,共有宜林地0.44万亩。
  第四节森林资源变化
  一、清、民期间对森林资源的损害
  千百年来,森林资源由于战乱焚烧,滥采乱伐,毁林垦殖等,林木毁坏极为严重。自清朝末年起,兰州等外地木商进入境内,长期“包砍青山”,乃至万山皆秃。此外,由于缺乏管护,人为的森林火灾,毁林开荒以及病虫害等对森林造成巨大破坏。1889和1929年两次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害,使大小林木枯死过半。1947年一场大火蔓延半月之久,致尖山森林化为灰烬。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除交通极度不便的地区和封作“护林”的林区还保留有部分原始森林外,其余大部分已逐步形成了天然复层异冷林和杨桦次生林。
  二、森林资源的自然消耗和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生产,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择伐为主,采育结合,采大留小,采劣留好,密向留稀,边采伐,边更新,实施和强化了对森林的管护。不但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十数亿立方木材,而且较好的保持了森林环境,培育了一定的森林后备资源。根据1976年统计,省属国营林场生产木材实际完成56.66万立方米,年平均生产7万多立方米。县属林场生产0.16万立方米,乡镇居民用材20.78万立方米,实际生产达22.60万立方米。此外,林区群众每年生产、生活消费烧柴约101975万公斤,折合蓄积53.4万立方米,年民用材平均消耗蓄积7万多立方米。1960〜1976年共累计采伐森林面积30多万亩。
  三、天然森林的管护
  长期以来,林业部门采取择伐的取材方式,“踪迹更新,以人工更新为主,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针,对旧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疏林地以及伐后山下部、滑道两侧郁闭度低于0.4的林地,均采取了人工植苗更新,更新程度达99%以上。伐后郁闭度保持在0.4左右,每公顷保留蓄积80一100立方米,中小径木500一1200株,幼树400~5000株,幼苗10000〜30000株,平均每公顷年生长量0.2万立方米,林区6〜16厘米小径木蓄积已达20.49%,18〜36厘米以下中径木蓄积占62%,预计20—30年即可成材。
  四、县境森林资源的现状和林业的严峻局势
  自50年代起,此地森林历遭劫难。1958年大跃进时,部分低山针阔叶林带被砍伐为大炼钢铁的燃料,林地焚山垦荒,加之引洮工程的建筑用材及毁坏植被,使县境中部、东部的森林受到灭顶之灾。从60年代起,当地及邻县群众性的乱砍滥伐,年复一年,毁林歪风禁而不止。境内康多、藏巴哇、纳浪、木耳等地毁林现象尤为突出,遭到破坏的森林面积达42万多亩,其中约36000亩林区变为荒山,92000多亩幼林基本被砍光,损失蓄积量约240余万立方米。此外,纳浪乡的西尼沟、纳浪沟,木耳乡的桑布沟、阿角沟等地的168900余亩林地,被外地村民集体结伙盗伐,损失蓄积达84万多立方米,其中12600亩林地被剃为光头,156300亩沦为残败疏林,西尼沟林线后移30多华里,阿角沟24000多亩珍贵红杉林地也遭到毁灭性破坏。
  从80年代年至今,境内林区属全省用材基地之一,采伐规模日渐扩大,大部分森林由点到面,基本经过了初采、复采甚至绝采。国营、集体及个人均把森林看作为经济效益之潜力所在,竭尽全力挖掘,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到目前已不足24%。
  县境内林牧矛盾亦日趋突出,森林与草原之间的范围界限无法截然割裂,形成一方造林,一方放牧,冬春之交,烧山催春,新造的幼苗、幼树被火烧、牲畜啃食践踏,受其影响,造林合格率、成活率低下。
  森林病虫害危害严重,据调查,共有病虫害50多种,常见的有10多种,其中以冷杉尺蟆危害最大。主要有初皮小萤虫类、边材小萤虫类、小萤虫类、松黑天牛、森林蚂蚁等,在冷杉林区多有分布,尤其对高山冷杉和云杉林危害最大。1972年发生森林病虫害,每平方米平均虫之密度达500一600条,最多达1000条以上,将叶肉食尽,林冠一片焦黄,似烟熏火燎,危害十分严重,成灾面积达3万余亩。至1978年,据不完全统计,成灾面积达14万亩。
  目前,森林资源的现状是:覆盖率已不足24%,平均净生长率低于2.1%,中、幼龄林蓄积约占总蓄积量的45%左右,中成龄林蓄积所剩无几,急需全面进行抚育,改善林区环境,加速木材生长。此外,100万亩茨木林和40多万亩疏林地,林木生长慢、产量低、浪费大,急需进行造林改造。35万亩宜林地,是发展林业生产增强森林后备资源的有利条件和唯一基地。
  境内大部分林分已进行过两次以上的轮流择伐,近期主伐的林区越来越少,利用资源零星,应停止主伐,加强抚育,致力于缓解资源,促使森林得以休养生息和恢复。
  第五节其它资源
  一、国家重点保护树种
  境内17目,25科,38属,100多种树种资源中,大果青杆树种最为珍贵,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之一。境内郭卓沟等林区均有分布,且以郭卓沟为最。
  大果青杆
  为松科常绿乔木,是建筑、通信线路电杆、家具、以及木纤维工业的优质的原料。
  秦岭冷杉
  分布在境内郭卓沟、木耳等地林区,为松科常绿乔木,木质好,纹理直,是最佳建材树种。此外,还有紫果云杉等稀有松科乔木。
  二、药用植物资源
  县境林区野生药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分布广,药用价质高,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140多种。
  匙时小檗
  根、茎均可入药,有清热、退烧、抗菌等效能。
  黄瑞香
  落叶灌木,根、皮、茎均入药,具有止痛、活血、补血、消肿、消毒、麻醉、祛风湿等多功能效应,尤以分布面广而最为著名。
  此外,还有贝母、党参等贵重中草药。
  三、油料植物资源
  主要有油松、华山松、胡桃、李子、春梅等。油松可提取松节油,种子含量在30%左右,出油率24%;华山松,可生产木浆浮油,是造纸、涂料等轻工业的重要原料,针叶还可提取芳香油。春梅是生产工业用油的植物,出油率为13〜15%。
  四、观赏植物
  境内林区分布有大量天然野生花卉类植物点缀林间,春夏之际争奇斗艳,美不胜收。具有涵养水源,维持保护植被,美化环境等优点。主要有山梅花、峨眉蔷薇、醉鱼草等。
  五、食用植物 主要有毛樱桃、李子、木梨、沙棘(酸刺)、油松籽、华山松籽、胡桃、蓝锭果等。
  卓尼县森林资源面积表卓尼县各类林地面积统计表全县森林蓄积
  第二章林业管理机构
  第一节洮河林场
  民国31年(1942年),甘肃省水利林木公司森林部特聘著名林学家、真菌学家邓叔群主持筹备成立洮河林场,是年3月成立第一林区管理处。民国32年(1943年)5月17日,改组第一林区管理处为洮河林场,隶属甘肃省水利林木公司森林部。洮河林场办事处设在卓尼,邓叔群任洮河林场经理,王焱为副经理,下设生产、财务、总务股、林警队以及塔乍、粒珠、卡车、大峪作业所。与此同时,在塔乍、石矿、殷家山、郭扎沟、大力、占占沟、齐步寺、桑布沟、燕麦地沟等处,从番民部落旗下以及木商手中赎购森林44377亩,价值431950(硬币)。民国33年(1944年)4月8日,组建大峪、粒珠、卡车、木寨岭等4个林业分场,实行分区管理。5月,根据甘肃省卓圃(35)亥字第6号“呈称遵査”成立洮河南岸苗圃植物园,地址在茁儿滩,占地100余亩。7月13日,成立洮河林场附设驮畜繁殖场,场址设在粒珠沟,工作人员有主任1人,技术员1人,业务员1人,牧工等10余人组成,其时拥有资金100多万元。9月18日,又核定设立洮河林场、农场等机构。
  1950年5月,洮河林场迁往临潭(旧城),时年成立冶力关林场,兼管羊沙、新堡等林区。1952年,成立甘肃省农林厅洮河运输队,并在野狐桥、九巅峡、峡城、小川子等地设立工作站。1953年4月,滦河林场从临潭迁回卓尼。1956年冶力关林场并入洮河林场。1957年洮河林场与洮河运输队合并,设立洮河工作组,隶属甘肃省林业局森工处,在冶力关、多坝、麻路等地组建林业经营所,进行森林管护工作。至此,境内林业管理机构初具规模。
  第二节洮河林业局
  1958年12月,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宪法规定,宣布森林收归国有。将洮河工作组与新堡、羊沙、麻路、大峪、新堡、下巴沟、冶力关等7个林业经营所合并,成立了洮河林业局,隶属甘肃省林业厅。下设车巴、下巴沟、卡车、大峪、新堡、羊沙、冶力关等7个基层林场,洮河运输队改为水运队,并设立岷县、沙楞两贮木厂(岷县贮木厂于1964年停办,水运队于1983年撤销。)、汽车队、森林勘测设计队、木材综合加工厂、职工医院、子弟学校、林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15个场级单位。洮河林业局机关内部分设组织部、宣传部、武装部、党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纪委、工会、团委以及监察科、调研室、科研室、营林处、生产技术科、资源科、计划财务科、劳动人事科、供应科、文教卫生科、建设科、多种经营科、经销公司、行政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计量管理办公室、护林防火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等26个职能科室。此外,1988年与迭部林业局合资经营陇西林海公司,下属兰州北山等林场。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487人,其中:合同制工人495人,男1979人,女508人;管理服务人员520人,专业技术人员25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高级教师2人,工程师45人,副主任医师1人,会计师7人,经济师3人,统计师1人,主治医师4人,中级教师6人,高级小教2人,放映技师2人。
  第三节县农林局
  1950年10月,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成立,下属第四科负责全县林业工作。1955年5月20日,改为畜牧科。1956年10月12日,设农林科。1957年1月1日改为农牧科。至1966年仍改为农牧科。
  1968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林业生产由生产指挥部统一负责管理。1973年9月10日,设卓尼县农牧局,1982年4月28日,改为县农林局,由局长、副局长、工作人员等13人组成,内部组织系统有林政股、林业公安股、财务后勤股、农业股、人秘股等。
  第四节县属林场、站
  一、也儿林场
  1978年经卓尼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有职工20人,护林防火专用车一辆,双排座车一辆,摩托车3辆。在木耳沟口和郭卓沟等地设立检査站3处,主要负责管护木耳沟、苗儿、郭卓沟、盘桥大沟等林区的森林。
  二、新堡林场
  1982年6月26日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82)字195号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管营字(1982)字143号“关于将新堡林场移交卓尼县经营管理的通知”精神,于同年6月30日办理了移交。有职工41人,其中固定工21人,临时工20人。在县境洮砚大桥、柏林口等地设有护林检査站,在秦岭山设立防火瞭望台,在圈滩沟开辟面积为30余亩的针叶苗圃一处。主要经营管理县境东部洮砚、新堡、柏林等地的林区。
  三、林业工作站
  1984年7月21日成立,属科级事业单位,由站长、职工等15人组成。主要负责和从事全县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植树造林调査设计等林业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木耳苗圃
  1984年8月9号,经卓尼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县林业工作站,编制15人。不久又改为独立单位,现有职工20人,其中固定工5人,临时工15人。主要种植培育树种,以云杉、落叶松等针叶树种为主,苗圃面积为60余亩。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一节森林占有
  境内古代居民稀少,且大多为迁徙不定的逐水草放牧的游牧部落。人们当时的用材量甚微,仅供其建造简单居室和燃料之用,人类对森林资源的宝贵意识还没有萌芽,也无从滋生占有欲望。自明永乐十六年(1418年)起直至新中国成立,境内实行土司统治历时570余年,境内森林资源均由土司所辖的部落、旗下、村庄、和寺院占有。
  —、私有林
  部落所有林
  以山川、河流为界,由部落管理,所有权归土司,部落享有采伐、利用、出售、保护等权利,同时也允许其它部落进行定量采伐和放牧。
  寺院占有林
  主要指“昂欠”林。县境“禅定寺”所属恰盖等各大寺院周围的森林,均属寺院所有,此外,寺院活佛府邸的林地均属昂欠所有。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杨土司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特意为禅定寺第六世活佛划了“昂欠”林,北以洮河为界,南至郭雅川山顶阴坡林地,所有权归活佛。
  集体所有林
  亦即村庄护林,分布在村庄附近,或几个村庄连片的林地,所有权归村庄集体,由集体管护,村民用材有严格的砍伐规约。不许其它村落民众砍伐、利用。据民国32年(1943年)调査,大峪沟有护林4处。
  私有林
  主要指上层人士占有的部分林地,每家约占林地十余方里不等,有自行采伐、出售、利用的自主权,所有权归个人,是私有财产的一部分。
  临潭西道堂占有林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伊斯兰教主马启西建立西道堂后,购得卓尼仓科林地一处,由教民敏五哥任经理。其后,在马明仁任教主时期,先后又增购林地13处,林地总面积达数万公顷,所有权归西道堂。这些林地分别是:民国23年(1934年),购鹿儿沟林地一处为最大,俗有九沟十八岔之称,由马尔力任经理。民国17年(1928),购盘桥林地一处,由马存洼任经理。民国20年(1931年)购木多林地一处,由马建业任经理。民国29年(1940年),购力池林地一处。民国28年(1939年)购久尼林地一处,由马建业任经理。同年购塔乍林地一处,由次宗德任经理。民国27年(1938年),购牙吉林地一处,由马建汪任经理。同年购吉尼林地一处,由马宗德任经理。民国30年(1941年),购力架林地一处,由丁正光任经理。此外。还购得小片林地3处。这些外售林直至1952年收回国有。
  木商占有林
  自清道光年间,兰州、临洮、岷县等地木商开始入境,在境内纳浪等林区大量购买部落林地,订立林尽归山的契约。有的甚至连同农田、林地,以山川河流为界,以亩为计进行裹购,契约规定:二、三十年不等,木商有权任意砍伐,直至林尽。民国32年(1943),洮河林场赎购木商占有林地达4万余亩。
  二、国有林
  1958年,县境林权全部收归国有。由洮河林业局下属下巴沟、车巴、卡车、大峪、新堡、羊沙、冶力关等7个基层林场具体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和重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放宽政策、搞活经济。1982年6月26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关于将国有新堡林场移交卓尼县经营管理的通知”,成立了由中共卓尼县委、洮河林业局联合组成移、监交领导小组,于同年6月30日办完了移交手续,将国有新堡林场划拨给卓尼县农林局经营管理,所有权仍归国有。移交县管林业用地总面积23840公顷,有林地面积12118公顷,总蓄积500315立方米;疏林地3450公顷,蓄积31750立方米;宜林地3735公顷,非林地18136公顷。1986年6月24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86)22、78号文件规定,将原卡车林场所属的木耳、茁儿以及车巴林场的郭卓沟、盘桥等林区,总面积为28372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72516公顷,总蓄积739010立方米的林权移交给县农林局管理。
  三、集体林
  1982年2月23日,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林业三定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决定由国营林场为县境15个乡(镇)、67个村委会、280个村民小组,8246户农牧民群众划拨了 “护村林”,面积50550亩,蓄积299177立方米。平均每户有林地7.8亩,蓄积46.5立方米,所有权归村民小组和自然村,同时,由卓尼县人民政府颁发了林权证226份。此外,为12个乡(镇),54个村委会,193个村民小组划拨了护林责任区。面积为1826954.5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63.3%,总蓄积1296727立方米,约占蓄积总量的82%。由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集体负责经营管理,并与洮河林业局所属林场签定护林责任书.155份,由国营林场每年拨发森林管护费10万元。
  四、自然保护区
  1983年1月24日,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1982)385号文件批转甘肃省农委“关于建立洮河林业局郭卓沟紫果云杉自然保护管理站的报告”,同年6月1日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作了批复。根据批复正式建立了郭卓沟紫果云杉自然保护管理站,位于县境卡车林场,隶属洮河林业局,面积37653亩,总蓄积23万立方米,其中紫果云杉占18.4%,有工作人员16人,主要从事对紫果云杉树种的保护和管理。1985年1月30日,经洮河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洮河林业局郭卓沟紫果云杉自然保护站,改为保护点,隶属卡车林场。
  第二节林政管理
  民国30年(1941年),国民党甘肃省政府农林部,先后在洮河流域设立洮河流域林区管理处,由周映昌、程景皓2人任处长,并在县境拉扎河口等地设立工作站,共有林警和其它工作人员40余人。民国32年(1942年),国民党甘肃省政府颁发1073号《藏汉合壁文告》保护森林。“1073号藏汉合壁文告”全文如下:“准颁发藏汉合壁文告,仰分区张贴,以资保护森林由指令建四未字第1073号,令临潭县县长聂迥凡,7月23日函呈査件,为藏区森林摧残甚厉,请发藏汉合壁文告,以资保护由。函呈悉,査洮河流域森林,现农林部正在卓尼筹组管理处,业经分令该县协助进行在案,兹在管理处尚未设定之前,予准印发’藏汉合壁文告'仰即分发各林区张贴,以资保护,并随时査究摧残砍伐,具报法办,此令!附发布告20张。此布鉴印:杨文源,建四未字第10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林政管理,把林政管理工作始终置于林业建设的重要位置,1982年4月,洮河林业局成立了卓尼林区基层公、检、法机构,1988年将原管林处改组为护林防火办公室、营林处等3个科级职能机构,有林业公安干警66人,消防民警33人。公安局下设政工、秘书、治安、刑侦、预审等5个股,1个看守所,2个森林消防队。同时设立卓尼、车巴、大峪派出所。检察院分设:秘书、刑事检察、经济检察3个股,工作人员11人。法院分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厅、民事审判厅、经济审判厅,工作人员12人。依照国家政策和法令进行林政管理,使林政管理走向法制轨道。
  卓尼县农林局、公安局亦于1988年招收林业警察9人,于也儿、新洮二地成立林业派出所,组成县乡林政管理队伍。
  第四章森林开发
  第一节森林采伐
  随着县内人口的不断繁衍增加,县境毗邻各地人口相对密集,对木材的需求和消费日趋增长,尤其是洮河下游岷县等地森林全面衰败,导致和加剧了对境内森林的掠夺式采伐。自清道光元年(1821年)至民国20年(1931年),兰州、临洮、岷县等外地木商有250家之多,先后进入县境纳浪、大峪、博峪、卓尼沟、拉力沟、车巴沟等林区,开办木厂,明购暗抢,大肆砍伐贩运。国民党官僚与木商相互勾结,以盈利为目的,从部落番民手中购买山林后,以原始的斧、锯等方式任意砍伐,伐桩高度及伐木口径大小等均无任何限度,直至林尽还山。在运输不便的深山林区,以株数论价,由买主任意挑选打号,采取“拔大毛”式的砍伐。根据民国31年(1942)洮河流域林业管理处统计资料记载:年采伐面积为1600平方华里,伐木株数49702根。
  民国32年(1943年)5月17日,洮河林场拟定《洮河流域森林管理规则二十四条》呈奉农林部,民国32年(1943年)9月8日,章内林字第11641号指令核准施行。同时还制定了《伐木单行规则》,呈农林部备案,并公布各采伐商一体遵照。自此,使类似“剃光头”等随心所欲的乱砍滥伐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年采伐木材49853根, 约合5000立方米。
  1958年12月,洮河林业局制定了一系列森林伐区管理制度,采伐必须按照国家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和伐区调查设计方案进行。坚持“无计划不设计,无设计不采伐,采伐不合格不验收”的原则,采取径级择伐和采育择伐,改斧伐为斧锯并用,从“栏腰砍”,降低到伐根5公分以下,木材利用率从50%提高到80%。
  1970年采用油锯,降低了伐根,提高了生产效率,严格掌握和控制树倒方向,减少了树木折损和打伤幼树现象。至1978年,伐后郁闭度为0.4左右,每公顷保留蓄积80~100立方米,中小径木500〜1200根,幼树400〜5000株,幼苗10000〜30000株。据标准调査测算,伐后年生产量每公顷32立方米,20〜30年后,即可再次采伐。采育择伐的突岀特点是采一批,长一群,五代同堂不绝种。1988年5月,经全国林业系统组织的抽査和检查中,洮河林业局采伐达到部颁标准,被林业部评为“伐区作业信得过"企业。
  1951年至1988年,累计采伐2305413立方米,折合消耗蓄积329.3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权下放以来,1984〜1988年,护村林采伐量为15288立方米,县属国有林采伐7077立方米,民用材采伐225997立方米,此外,林区及外围群众利用枝丫作烧柴年消耗蓄积约8万立方米。
  卓尼县森林采伐量一览表
  第二节木材生产
  清道光元年(1821年),兰州等外地木商250余家,在纳浪、大峪、车巴等地开办木厂贩运木材。据洮河流域林业管理处统计资料记载,民国31年(1942)生产原木株数为49702根。民国32年(1943),岷县野狐桥木材工作站清査统计数据记载:是年经洮河水运木材达245259根,其中胸径6〜16公分的木椽106782根,占43.5%;18〜20公分的小径木53442根,占21.79%;22公分以上的圆条木85035根,占34.67%。其中云杉、冷杉材占99.20%,桦木0.79%,柏木、杨树等约占0.01%。以上木材,大峪沟生产49803根,占20.2%;卡车沟42511根,占17.36%;纳浪35615根占14.47%;博峪沟30780根,占12.55%;拉力沟16620根,占6.8%;大扎11551根,占4.71%;拉扎口8526根,占3.48%。此外,粒珠沟、卓尼沟、木耳沟、若龙、羊化、大板子等林区年生产原木49853根,其中运往临潭(旧城)约30000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林业生产管理体制、经营方针、规章制度等不断健全和完善,木材生产开始纳入规范。根据县境冬长春夏短,春秋湿润,冬季干燥的气候特征,采伐季节的不同而木材质量迥异。自立夏至夏至采伐的木材呈淡黄色,材质虽好,但易开裂,缝隙大,称“黄材”。夏至迄立秋采伐的木材,叫“麻材”,材质轻而松软,不耐腐。立秋至立冬采伐的木材,呈灰白色,叫“白材”,材质比黄材好。立冬后至翌年立夏的叫“花皮材”,材质最佳,具有材质刚柔相济且不易开裂诸优点。境内林区为全省重点用材基地,半个多世纪来,为国家建设提供了数以亿计的优质木材,而且较完整的保持了森林环境,培育了大面积后备森林资源,维护了生态平衡。
  1951~1989年累计生产原木2305413立方米,1959一1985年生产锯材373047立方米。1984〜1988年县属国有林和护村林共生产木材223650立方米。1976一1982年生产烧材年平均折合约533810立方米。
  第三节木材贮运
  木材贮运业始于清而盛于民国。民国6年(1917年)至民国26年(1937年)境内贮运木材者主要是私营木商。具有一定影响的木商有兰州客(称兰州帮)、狄道客(称狄道帮)、洮岷客(洮州与岷州之合称)等。其中惟兰州客商以其资本雄厚而居优势,资本逾百万元的商号有祥泰公、世裕木厂、复业成、复业西、复兴老、庆泰、恒泰、西北木厂、义源祥、德生、西来玉、庆衍宏等。狄道帮位居第二,商号约100余家。洮岷商号约200余家左右,且多以兼营,散不成帮,每户贮材最多1000根以上,100余根、数十根者较为普遍,以转卖倒手为主。兰州等外地木商则从事贩运,利用洮河将大量木材水运出境。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2年设立洮河运输队,承担洮河林场生产的木材运输任务至1958年洮河林业局成立。1959年至1965年,由洮局水运队和汽车队共同承担洮河林业局所属各林场生产的木材运输任务,通过洮河水运至野狐桥岷县贮木厂。1965年疏通了九巅峡、野狐桥河道,使木筏整筏过峡,减少了转运等中间环节,提高了运输能力。1981年撤销水运队,开辟汽车运输与木筏转运相结合生产线,运输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运输形式主要采取集运,集运分陆运和水运。陆运有“滑道集运”、“曳拉背驮”和“汽车运输”;水运有“单漂”与“筏运”。
  滑道集运,是利用自然坡度和木材自身的惯性作用下滑集材,根据地形、季节的不同,滑道的种类不尽相同,按常规冬季以土、冰滑道为最多,夏秋两季多采用木滑道。
  曳拉背驮,有人力和畜力之分,用畜力曳拉叫“拔茬”或“拔材”。人力曳拉,限于地势不便畜拉的短距离及坡度较大地带,一般滥伐、盗伐者多采用。
  车运,分畜力车和动力车,早期主要依赖拉拉车、牛车等畜力车集运木材,1970年后全面改为汽车集运。
  单漂水运,俗称“赶羊”,在小河水中多采用,在小河与洮河交汇处设有滤子圈,防止木材漂失,便于集中木材编排。编筏水运,以绳索将散木捆扎连接成木筏,通过洮河经九巅峡、野狐桥等险要峡道,全程500多公里,早期水运多采取拆筏散灌,然后再次编筏。经1959年和1965年两次较大的炸礁开峡,河道状况得到了改善,以麻绳编排串筏改为钢筋卡钉编筏,安全可靠,至此木筏可一次性整排过峡,安全系数和运输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第四节林业效益
  境内森林资源历来在水源涵养、生态环境保护、维持人类生产生活等诸多方面发挥了效益,在卓尼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又是生产商品材的主要基地。木材加工、木材制作以及其它植物、微生物等林副产品逐步得到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林业生产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不断生产着其它资源不可替代的效益,是县境内一大支柱产业。
  1951一1989年,洮河林业局累计生产原木2305413万立方米,总产值为20313.35万元,上缴利润523.61万元。1984〜1988年县属护村林和国有林累计生产原木223650万立方米,生产消费烧火柴折合材积约533810立方米。麻路藏香厂,自1986年投产以来,年产藏香10万包,香粉80吨,产值10万余元,实现利税4万元。县木器加工厂1984〜1990年实现利润222.57万元,上缴税金75万元。
  第五章造林护林
  第一节迹地更新
  人工林具有生长快,能够较快的提供森林后备资源,改变木材供需不平衡状况等优点。还可以在宜林灌木地和无林地区增加森林覆盖面积,提高覆盖率,改进林相布局,改造环境,增强林业发展后劲。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发展林业,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种草种树,发展畜牧”的号召。自1963年以来,林业部门采取“迹地更新,以人工更新为主,人工更新与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措施,在旧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区空地、疏林地、滑道两旁郁闭度低于0.4的林地,进行人工植苗更新。在伐后合乎《森林采伐更新规定》要求的择伐林地,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人工更新每年在春季一次完成,秋季对成活率进行检查,次年在对幼林抚育的同时再进行补植,然后封育管护2〜3年,促进成林,更新占采伐程度的99%。根据洮河林业局普査更新数据显示:截止1989年底,采伐迹地面积为25315.7公顷,至1990年底更新保存面积为25272.3公顷,更新率达99.83%,达到了部颁标准。1987年洮河林业局被国家林业部授于“更新造林”先进单位称号。洮河林业局采伐更新情况汇总表
  第二节育苗
  据民国31年(1942年)10月,卓尼设治局卓建酉字第834号《造林计划》记载:“……对苗圃所需地亩妥为准备等因,附发计划奉此。査属局向无苗圃,经费人才,实属困难,现甘肃省水利林木公司,在卓筹设苗圃.将来拟于不费经费原则下,设法与之合办……”。民国32年(1943年)4月,洮河流域林区管理处与卓尼设治局制定合办卓尼苗圃“暂行办法十条”为宗旨合办卓尼苗圃。5月,经卓尼设治局会同甘肃省政府林务督导专员梁正国以及洮岷路保安司令,勘定洮河南岸苗儿附近荒地100亩,作为苗圃。民国33年(1944年),又开垦面积30亩,次年,全部作为苗床,进行育亩,至民国36年(1947年),苗圃平均每亩育苗30000株,共育苗120000株左右,主要树种有云杉、冷杉、桧柏、阔叶桦木、榆树等,并间以少量白杨树和柳树。
  1960年初,洮河林业局在主要采伐区大峪沟的占占、冶力关的上力家、尖山子等地开辟建立苗圃。不久后又相继在车巴林场的麻路滩、山神滩;卡车林场的大中山、卡主郎等地建立了苗圃进行育苗,由于技术、管理、交通、土质等原因,不久陆续停办。次年,总结了失败的经验,通过反复考察论证,在盘桥、达子多、云江、暗门沟等地开辟重建了6个骨干苗圃,总面积为858亩。苗圃经过平整、改土、引水、采用新育、换床、轮休等较先进的栽培技术和科学管理,年生产优质树苗800一1200万株,育苗达到自给有余。其中4个苗圃实现了标准化管理,主要育苗树种有云杉、冷杉、,落叶松、油松、杨树等。
  盘桥苗圃建于1968年,面积174亩,至1989年共育苗400余亩,产苗2299.9万株,树种以云杉、落叶松为主。达子多苗圃建于1962年,面积147亩,至1989年共育苗334亩,产苗3620.23万株。树苗不但自给有余,同时还支援了其它兄弟单位,销往陕西等地,是县境骨干苗圃之一,主要树种有云杉、油松、落叶松等。
  云江苗圃建于1967年,面积65亩,至1989年育苗157.9亩,产苗3646.2万株,主要培育云杉、落叶松、冷杉、油松、杨树等。此外,建立塑料棚一处,年产优质树苗150万株左右。
  县属木耳苗圃和圈滩沟苗圃总面积为90亩,主要培育云杉、落叶松、油松等树苗。
  此外,社会群众性的育苗也不断兴起,面积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978年育苗面积为300亩,1985年增加到360亩,1986年496.4亩,1987年415.8亩,至1990年底累计育苗919.7亩,主要培育杨树苗。
  自1955年起,林业部门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号召并组织广大群众进行采种育苗,1955年采种320斤,至1957年采种增加到21571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种草种树”作为千秋大计,摆在突岀位置,得到积极的响应和实施。自1983年以来,全县组织人力大量采集树籽,进行大面积种植,品种以针叶树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共采集树籽112927斤,其中乡(镇)49437斤,新堡林场1200斤,车巴林场24607斤,卡车林场21350斤,大峪林场8141斤。
  洮河林业局历年育苗情况第三节造林
  民国32年(1943年),卓尼设治局拟定《育苗造林护林五年计划》,境内洮河北岸的营盘山、哈露那山、大山神、羊鼻梁山、奋盖族山等山麓择其土质较好处进行人工造林,采取播籽和栽植。继而在洮河南岸依赖天然更新无法恢复林相的空山林地采取以播种为主的造林方式开展人工造林。播种方法以沟播为主,间以穴播、撒播等。此外,在道路两旁栽植杨树,在寺院附近以及马莲滩、下树林等地移植针叶树幼苗,培植风景林,美化环境。至民国36年(1947年)不完全统计,共计栽植树木10万余株,造林面积1400多亩。但由于栽培种植技术不高,缺乏经验和管护措施,成活率较低。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和关心林业生产的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始终将林业生产置于重要地位。1952年在境内洮南等地进行义务植树造林,至1954年,造林面积达10481亩,植树181971株,其中移植天然幼苗13771株,插杆127400株,荒山播种40800亩。1956年经过广泛宣传深入贯彻“绿化祖国,人人有责”的方针政策,动员群众提高植树造林造福后代的意识,植树造林活动在全县普遍展开。据不完全统计,至1957年底,全县造林面积30641.7亩,占计划造林面积的88.8%;育苗196.11亩,占计划的80%;幼树抚育1400亩,占计划的36.7%;成林抚育4140亩,占80.8%;封山育林49170亩,占计划的163.9%;零星植树181291株,占计划的124.2%;迹地更新30亩。1985至1990年底,累计造林成活面积为31415亩,零星植树114.22万株。此外,县城附近洮河南岸古雅川山“青年林”以及苗儿河滩林、上卓沟水土保持林保存成活较好,成效显著。
  洮河林业局自1973年以来,改变了过去单一树种的造林模式,先后引进了华北落叶松、日本落叶松和外地油松等适宜县境生产的优良品种,具有适应性强,郁闭早等优点。采取植苗造林,以7种落叶松、云杉、杨树构成树种体系。据普查结果表明,新林生长发育旺盛,平均每亩成活262株,树高4.1米,胸径8厘米,郁闭度0.5,平均每公顷蓄积量69.9立方米。大峪林场的纳浪、车巴林场的鹿儿沟、卡车林场的拉力沟等地,集中连片营造的新林已普遍进入郁闭,林相喜人,成效显著。至1990年底县境造林面积达11740.6亩,其中保存面积达11380.9亩,保存率为96.94%。
  1986年起全县利用自然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注重发展农村经济,开辟经济林基地建设,在海拔低气候相对温和的洮河沿岸及东部地区利用荒山空地,房前屋后,家庭院落栽植苹果、花椒、核桃等经济林木。1988年经过充分论证,在藏巴哇、洮砚、纳浪等地,大面积推广果椒林获得成功,有的连片成林,部分已开始结果收益。至1990年,累计营造经济林4247亩,其中苹果2640亩,花椒1607亩。分布情况是:苹果:藏巴哇乡2000株,洮砚乡4000株,柳林镇2000株,纳浪乡1500株,木耳乡1000株。花椒: 藏巴哇148亩,洮砚6000株。核桃:洮砚20株。 卓尼县1985〜1990年造林情况统计表
  洮河林业局造林面积汇总表
  第四节护林防火
  境内历史上护林很有地方特色,林区藏族群众信仰佛教,奉行凡山林都有神,不得触犯,尤其寺院喇嘛所封的“风水林”、“神林”等统为护林,均属禁伐、禁樵之例。此外,以部落、旗下、族为基本生产、生活单位的社会组织形式,构成了凝聚力很强的群体意识和浓厚的地方观念。形成了群众性约定俗成的护林方式,对保护森林资源起到了积级的作用。大扎沟民间“护林约”规定:准许大扎沟林区附近村庄的人在林区打柴火。凡外村砍伐用材,每三年只许砍伐椽棒、架杆一次,并向大扎村付出山价,此外,还需担负一半“神牛”款。车巴沟等地林区村庄,几家联为一组,轮流护林,发现盗木者,罚其一定数量的酥油、猪肉、酒等,严重者,要处以罚款。村民用材,必须向庄村头目申请,准许后按指定的林区砍伐。森林发生火灾,全体岀动扑火。
  民国32年(1943年)至民国33年(1944年),卓尼设治局依照甘肃省政府“森林法规定”,对境内森林分布、森林权属等状况进行过调查、清理和登记,同时划定了封护林区域,并对采伐、运输等开始进行局部限制。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护林防火工作。1950年甘肃省农林厅组织工作组深入洮河林区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保护森林,发布“护林防火通告”并印发张贴,此外利用宣传画、标语、放映电影等,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制定了乡、村、户“护林防火”公约,并逐步得到了健全和完善。拱巴区护林小组订立的“护林防火公约”如下:1、响应政府封山育林号召,坚决实行封山育林政策。2、已封的山林,不准打柴,不准烧炭,不准放牧牛羊,更不准乱砍滥伐。3、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村民用材或售材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不健全或未经准许,不许砍伐。4、凡违犯以上约规,要受政府和群众制裁。1952年,卓尼行政委员会根据甘肃省《森林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制定了“洮河林区烧炭暂行办法七条”。1956年,卓尼县人民委员会颁布“护林防火办法”并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1957年整顿建立护林防火组织,县护林防火办公室于是年12月,组织人员深入林区,检査护林防火工作,依照“护林者奖,毁林者罚”的原则,査处了纵火犯,教育了不法分子,提高了群众的护林防火积极性。1963年,卓尼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发布了“植树护林布告”,使“护林防火”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林业政策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落实,护林防火工作明显加强。1982年12月11日,卓尼、临潭、岷县三县“护林防火联防会”第一次会议在卓尼举行,参加会议的有54人,会议主要学习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协商组建了“三县十六社护林联防分会";制定了“护林防火联防(试行)办法”。在此之前,卓尼县“关于破坏林木处罚暂行办法”二十四条,于1982年4月9日公布实施。卓尼县绿化委员会制定的“卓尼县爱林护林公约”十三条,于1982年7月21日,经中共卓尼县委、县政府批转执行。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木材及林副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管理试行办法”于1986年9月11日,经卓尼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届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作了相应的决议,比较全面系统地对木材、林副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称作“林业县法”。县“林政管理暂行办法”及“林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4月29日,经卓尼县人民政府和洮河林业局召开的护林防火紧急会议上通过,并于同年5月20日公布实施。《办法》共8章26条,对县境森林资源管理、经营管理、木材及林副产品的运输管理以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作了比较系统金面的规定。同年9月27日至280,召开了卓尼县护林防火紧急会议,成立了卓尼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分别由卓尼县人民政府县长和洮河林业局局长担任正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电台1部,并与基层护林防火组织签订了责任书。全县设立护林防火组织机构13个,工作人员111人,营林点(站)60个共240人,其中专职护林员80人。县境新堡林场设有圈滩沟等护林防火站5个。此外,林区各乡镇、村制订了不同形式的护林防火约规,对毁林者以罚款、罚物处理,同时还建立了以社队干部、民兵为主体的护林防火组。1987一1990年,县人民政府会同洮河林业局共召开跨县跨地区护林防火联防会议4次,并成立了卓尼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先后制定了“护林防火经济责任制”、“林政管理暂行办法”、“木材检査工作制”、“林区民用材管理制度”等。1988年设立了专职护林防火办公室,至1990年底,共设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29个,护林点128个,水陆检查站7处;配备专职护林员434人,组建森林消防队2个,147人,兼职扑火抢险队7个300余人,义务扑火大队6个,1300余人;设置瞭望台8处,配备电台7部,对讲机25台,专用车8辆,风力灭火机50台;与乡、镇、村签订护林责任书147份,为6个乡配备护林防火专干30人。构成了一个强大的护林防火联防网络,护林防火工作得到了加强,纵火、盗窃等毁林事件得到遏制。
  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12月至1984年8月,经司法部门立案査处或处以罚款的盗伐、贩运、非法收购木材、收受贿赂、殴打护林人员等案件共146起,涉及246人。其中盗伐木材91起,贩运木材20起,非法收购木材23起,殴打护林人员2起,收受贿赂8起,纵火毁林2起。对141起、213人依照“卓尼县林政管理暂行办法”第24条规定,给予经济处罚8人5起,刑事处罚捕办17人14起,共挽回经济损失24980元,收回木材447立方米,椽木1253根。1987年9月18日,县公安局在车巴沟、卡车沟、木耳沟、大峪沟、及尼巴、刀告、扎古录、卡车、木耳等地査出在抚育择伐中,私人、集体建房清理困山材,不法分子趁机盗伐木材达4191.02立方米,其中属刑事案件的1件1人,治安案件1件7人,处以行政拘留的24人。
  此外,1980一1989年,洮河林业局,在护林防火中共査处各类毁林案件2421起,其中刑事案件21起,治安案件43起,林政案件2306起,打死、打伤护林防火人员104人次,其中死亡1人,致重伤18人,轻伤95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69000元。由于防管措施有力,此地林区连续16年没有发生过重大森林火灾,1987年,洮河林业局公安局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于护林防火先进集体。
  第六章森林工业
  第一节木材加工
  县境由于历史上社会环境的制约,森林工业发展缓慢。1954年在兰州设立制材厂,以来料加工为主,隶属甘肃省木材公司,1958年至1964年隶属洮河林业局兰州贮木厂,1965年改为由洮河林业局直属。建筑面积2053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大型带锯3台及配套设施,有职工110人,主要生产加工锯材。1970年开始进行自营加工销售,年生产能力15000〜20000立方米。
  1970年以来,为了提高木材利用率,减少运输困难,降低消耗,将原木就地加工成一部分锯材,先后在县境林区组建了卓尼等3个木材综合加工厂,主要生产加工锯材,至1972年,年生产能力为21894立方米。
  洮局木材综合加工厂建于1970年,主要生产小材小料加工和少量包装箱及床板加工等。1974年添置大型带锯机等设备,提高了自动化程度,增强了生产能力,开始生产板松等锯材。1980年厂址搬迁至下河滩,扩建了厂房,占地1938平方米,添置带锯机1台,42千瓦平锯1台,汽车1辆,固定资产总值达31.4万元,职工51人,年生产不同规格的板檢锯材5000立方米。1986年原木政策性提价,锯材、板材岀现了亏损,决定停产,设备、人员由洮迭林海公司接管。
  洮河林业局木材综合加工厂历年产值表
  第二节综合利用
  县境工业基础薄弱,整体经营素质不高,综合实力不强,丰富的资源长期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地方民族经济对森林资源木材的综合利用能力差。1984年7月21日,经卓尼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卓尼县木器加工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年11月21日,批准成立了卓尼县林产品经销公司,隶属县农林局,与木器加工厂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共有职工34人,主要设备有制材机2台,打眼机1台,旋床1台,刨床1台,圆盘锯1套,固定资产总值46万元。主要经销原木、锯材加工、家具加工等门类,产品有: 写字台、办公桌、大小椅子、书柜、高低柜、六斗柜、梳妆台、组合沙发、各种组合柜、席梦思床、沙发床等。1984一1990年共创利润222.57万元,交纳税金75万元。
  1985年成立了麻路藏香厂,占地4亩,有职工26人,其中固定工6人,临时工20人,主要设备有:压香机1台,万能粉碎机1台,带锯1套,粉碎机1台。于1986年投入经营,主要生产门类为林副产品加工,产品有藏香、盘兰香、香粉、包装箱、床板、车箱板及工艺品等,年产藏香10万包,销往西藏等地,香粉80吨,主要销往临洮、靖远、临夏等地,盘兰香销往宁夏等地,是年实现产值10万余元,利税4万多元。
  卓尼县历年林业总产值一览表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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