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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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24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地
分类号: F301.21
页数: 3
页码: 294-296
摘要: 民国31年(1942),卓尼县境耕地总面积为205537亩,其中川旱地71026亩,占总面积的34.55%,山坡旱地134511亩,占总面积的65.45%。据《甘肃省各县市局耕地分类表》。1981年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卓尼为牧业县,将部分山荒地实行退耕还牧,发展牧业生产,使耕地面积逐渐减少1986年实行农转牧,转牧耕地47108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4.38%;1987年转牧耕地达到145534亩,占耕地面积的44.38%;1988年全县农业耕地全部转为牧业耕地。
关键词: 牧业耕地 卓尼县

内容

第一节耕地
  民国31年(1942),县境耕地总面积为205537亩,其中川旱地71026亩,占总面积的34.55%,山坡旱地134511亩,占总面积的65.45%。据《甘肃省各县市局耕地分类表》。
  一、耕地面积
  1952年,全县耕地总面积为17.83万亩,人均2.56亩;1957年耕地扩大到30.36万亩,人均3.62亩;1962年19.66万亩,人均3.97亩;1965年21.06万亩,人均4.03亩;1970年20.92万亩,人均3.42亩;1975年21.38万亩,人均3.23亩;1980年20.78万亩,人均2.99亩,与1975年相比减少6000亩,人均减少0.24亩。1985年,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经过认真调査,基本搞清了县境土地状况。根据调査数据表明,全县土地总面积为812.95万亩,其中耕地32.79万亩,占总面积的4.03%,按乡村农牧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3.26亩。截止1990年底,全县实有耕地16.34万亩,人均占耕地1.85亩。与1985年相比,耕地面积减少近乎一半。
  二、土壤
  境内耕地土壤有7个土属,15个土类,22个土种。根据不铜土种,耕地可分为5个大类:有黑土类、红土类、红胶土类、黄土类、青土类。其中以黑土类土质最好,共有9个土种;黄土类居二,有6个土种;红胶土有3个土种;红土类和青土类各2个土种。耕地中一级土壤面积6820亩,占耕地面积的2.08%;二级34166亩,占10.42%;三级119678亩,占36.5%;四级144269亩,占44%;五〜六级26231亩,占8%。本县耕地土壤普遍磷素缺少,全氮不足,钾素含量丰富,主要养分比例失调,构成种植农作物的不利因素。
  (一)耕地土壤土种及其分布
  黑麻土
  面积72607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2.14%,主要分布在境内海拔2400一3000米之间洮河沿岸的柳林、木耳、纳浪、洮砚、新堡、阿子滩、申藏、卡车等地区,是境内耕地土壤中的主要土种。
  白土
  面积37904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1.5%,主要分布在海拔2000-2700米之间的中部和东部地区。
  黑白土
  面积32133亩,占耕地面积的9.8%,主要分布在海拔2800米左右的半高山。
  黑沙土
  面积31608亩,占耕地面积的9.64%。
  黑土
  面积30395亩,占耕地面积的9.27%,主要分布在海拔2800一3000米以上的完冒、阿子滩、申藏、康多、杓哇等地区。
  黑红土
  面积41510亩,占耕地面积的12.6%,主要分布在境内柳林的草岔沟和卓逊等地区。
  黄土
  面积15279亩,占耕地面积的4.0%,主要分布在海拔2900米左右的高山、半高山阳坡,土壤肥力较好,大部分为一二级土壤。此外,还有大黑土、黑绵砂土、黑白砂土、黑油土、红砂土、红粘土、红土、红麻土、黄砂土、白麻土、白砂土、黄白土、青土、鸡粪土等,计14个土种,面积为51380亩,占耕地面积的15.67%,分布零星,土壤肥力较低。
  三、退耕面积
  1981年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卓尼为牧业县,将部分山荒地实行退耕还牧,发展牧业生产,使耕地面积逐渐减少1986年实行农转牧,转牧耕地47108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4.38%;1987年转牧耕地达到145534亩,占耕地面积的44.38%;1988年全县农业耕地全部转为牧业耕地。
  1949一1990年卓尼县耕地面积一览表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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