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拥政爱民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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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19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拥政爱民活动
分类号: E225
页数: 1
页码: 256
摘要: “拥政爱民”活动,始于1943年在延安兴起的群众性活动。是年1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确定每年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月,同时还公布了 “拥政爱民”公约,《拥政爱民》是人民军队爱人民本质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 卓尼县 拥政爱民活动

内容

“拥政爱民”活动,始于1943年在延安兴起的群众性活动。是年1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确定每年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月,同时还公布了 “拥政爱民”公约,《拥政爱民》是人民军队爱人民本质的具体体现。
  县“拥军爱民”活动始于1950年,当时,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协助地方剿匪建政,维护社会治安,支援地方发展生产,教育群众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每逢“八•一”、“十•一”、“元旦、春节”由部队领导带领工作组,分别到地方党政、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遵纪守法,执行纪律等情况,虚心听取意见,接受批评建议, 向群众学习,改进工作。
  1966至1976年的“文革”中,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了军烈属慰问组,由领导带领,对县城附近的木耳等三个公社的军烈属、以及五保户进行了慰问,赠送了毛主席挂像77张,毛主席著作“老三篇”100本,煤油20斤,食盐20斤,烧柴600余斤,并开展为群众理发、打扫院落、挑水等爱民活动。
  1980年以来,县“拥政爱民”活动主要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为主体。分别在木耳乡的占占村,柳林镇的上锁藏村和卡车乡的大力村开展了文明点活动,在广大民兵中开展反赌博、反吸食毒品等活动,对村风、民风和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保持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1983年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时,县武装部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由领导带队,到县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打扫卫生。从1987年后,县武装部还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为卡车沟等地群众的脱贫致富贡献了一份力量。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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