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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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19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人民武装部
分类号: E27
页数: 4
页码: 253-256
摘要: 1949年9月11日,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率部起义,卓尼和平解放,于1950年11月1日组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卓尼民兵司令部”,隶属甘肃省军区。下设:参谋、政治、军需三个股,编制46人。1958年3月,奉兰州军区司务字第(170)号命令:将工作机构由原来的3个股改设为参谋、政工两个股,编制23人。同年11月,正式成立卓尼县人民武装部。
关键词: 卓尼县人民武装部 卓尼县

内容

第一节人民武装部机构沿革
  1949年9月11日,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率部起义,卓尼和平解放,于1950年11月1日组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卓尼民兵司令部”,隶属甘肃省军区。下设:参谋、政治、军需三个股,编制46人。
  司令员 杨复兴(藏)
  政委赵 毓文、赵生鹏
  副政委 霍学灏
  1956年隶属夏河军分区,1958年以后隶属甘南军分区。
  1954年,增补赵生鹏同志为政委。司令员:杨复兴,政委:赵生鹏,编制34人。1956年编制减至23人。
  1958年3月,奉兰州军区司务字第(170)号命令:将工作机构由原来的3个股改设为参谋、政工两个股,编制23人。同年11月,正式成立卓尼县人民武装部。
  部长:王全海 (1962.1〜1966.5)
  政委:李培贤(兼)(1962.4〜1965.9)刘宗礼 (1966.4任职)刘枢(兼)(1965.11任职)
  1966年,“文革”期间,县人民武装部奉命介入地方,参与“三支”、“两军”。至1968年4月,“革委会”成立后,主要领导以军代表形式结合进入“革委会”。人民武装部按县级对待,并将原县公安部队改编为县中队,归武装部领导。
  部长:刘宗礼
  政委:刘枢(兼)(1966.12离职)、李青山(1970.3任职)
  1970年,县人民武装部编制为9人。
  1975年,编制10人,又将县中队移交县公安局纳入公安机关编制。
  1976年10月至1987年10月,县人民武装部更换了六任部长,八任政委。1987年编制为20人,机构调整为:组训科,政工科,后勤科。
  部长:刘宗礼 (1978.8离职)、童安贵 (1978.8—1980.4)、居正义 (1981.4〜1983.6)、郭宠斌 (1983.6〜1984.5)、梁伯毅 (1984.5〜1986.6)、李志英 (1986.6任职)
  第一政委:(均由本届县委书记兼任)
  政委:李青山 (1978.8离职)、赵生军 (1978.8〜1982.7)、李明辉 (1981.4〜1984.6)、居正义 (1983.6〜1985.10)、杨世英 (1986.4任职)
  1981年4月, 撤销了原组训等3个科,1983年2月又恢复,编制为16人。
  1984年,根据兰司务字第(84)124号文件和省军区司务字(84)43号文件精神,将组训科改为军事科。
  1988年6月7日,根据中央(1988)5号文件精神,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
  第二节民兵建设
  1952年底,根据上级指示,将卓尼武装部队指挥机构改组为“卓尼民兵司令部”,撤销独立营,下设:政治、管理、军事3个股,战上回家,军官有的在民兵司令部留任职务,有的派往各区武装部。
  全县民兵在原“民兵司令部”基础上组建的。1951年,组织、整顿训练了北山、洮北两个区的民兵,共组建了民兵中队8个,分队24个,小队129个,共有正副队长163名,民兵1792人。同时发布了《1951年卓尼藏族民兵组织暂行办法》。
  编制: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每小队由8至15人组成,分队由2至5个小队组成,一个中队,由2至5个分队组成,区人民武装部由2至5个中队组成。
  1952年,整顿组建了县洮南、录竹、拱坝区民兵组织,共组建:民兵大队2个,中队5个,分队29个,小队105个,正副队长261人,共有民兵1841人。此外,柳林区组建民兵中队4个,分队13个,小队67个,正副队长88人,共有民兵976人。
  1951至1952年,遵照上级指示精神,前后两次对所有民兵干部,进行了不脱产轮训,以政治教育为主,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民兵的三大任务、11项守则和一般的军事常识。1951年12月,选择了北山、洮北为重点,进行了为期10天的民兵整训工作,共参加民兵1244人,其中北山540人,洮北704人。
  1952年,成立了“卓尼民兵干训队”,共轮训民兵干部两期:第一期在6月11日至7月20日,参加的有柳林6人,洮南7人,洮北9人,北山15人,录竹4人,拱坝6人共47人。其中:藏族37人,汉族10人。第二期在11月5日至12月1日。参加的有柳林19人,洮南20人,洮北30人,北山30人共计99人。其中:藏族73人,汉族26人,两期培训146人。
  1952年8月,根据甘南军分区指示,成立了“区武装干训队”,于8月13日至10月11日,历时59天对17名武装干事进行了培训。并成立了“民兵工作组”开展工作。
  1953年调民兵干部8人,参加甘南军分区民兵干部轮训班,学期4个月,结业后成为县民兵骨干。是年春,人民解放军剿歼马良股匪,县各区民兵紧密配合,担负了带路和翻译等支前任务。1952年至1954年共召开了五次民兵代表会议,使民兵的政治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954年4月,在原基干民兵大队的基础上,又从各区武工队抽调了一批人员,充实到民兵组织,成立了县民兵大队。编制为三个连,一个直属排,共有民兵350人。同年7月,队伍根据需要扩充到750人,编制为5个步兵连,1个骑兵连,3个直属排。在洮北、完禾洛、完冒、申藏、北山、恰龙滩、上下力架、扎那、康多、岔巴、卡加、美武等地,直接配合大部队参战,北山股匪被歼后,随部队转战洮南、光盖山、巴石尼座等地。
  1955年,根据夏河军分区民兵规划,达到乡乡有民兵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扩大了民兵队伍,在原有民兵4512人的基础上,新扩建岔岗民兵2563人,至1957年底,县民兵组织发展到中队37个,分队120个,小队426个。共有民兵7075人,其中:共产党员126人,占民兵总数的1.8%;团员259人,占3.51%。
  1957年11月,为了适应合作化建设的生产发展需要,将年满18至45周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组建为普通民兵。与此同时,将普通民兵中年龄18〜25周岁,政治可靠,身体健康,拥护党、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青年和复员军人组织为基干民兵。到1958年初,柳林、新堡、洮南、洮北、北山、录竹、拱坝等七个区共有民兵4830人。
  1969年9月,重新组建了基干民兵组织。全县民兵改编为1个营,2个连,每连编制4个排,共有基干民兵610人。
  至1972年底普通民兵总数达到14000多人,其中基干民兵达到1200多人,并且配发了武器,进行了投弹、射击、爆破、打坦克、刺杀等五大军事项目的训练。
  1977至1979年,调整了民兵编制,全县民兵编为一个团。
  1980年以后,民兵作为国防后备力量的建设,从战备状态转变到和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了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的搞好军事训练,训练一批、合格一批,储存一批。全县17个乡(镇)和洮河林业局都分别组建了民兵团、营、连、排、班建制。1980〜1989年全县民兵编制统计表
  第三节拥政爱民活动
  “拥政爱民”活动,始于1943年在延安兴起的群众性活动。是年1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确定每年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月,同时还公布了 “拥政爱民”公约,《拥政爱民》是人民军队爱人民本质的具体体现。
  县“拥军爱民”活动始于1950年,当时,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协助地方剿匪建政,维护社会治安,支援地方发展生产,教育群众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每逢“八•一”、“十•一”、“元旦、春节”由部队领导带领工作组,分别到地方党政、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遵纪守法,执行纪律等情况,虚心听取意见,接受批评建议, 向群众学习,改进工作。
  1966至1976年的“文革”中,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了军烈属慰问组,由领导带领,对县城附近的木耳等三个公社的军烈属、以及五保户进行了慰问,赠送了毛主席挂像77张,毛主席著作“老三篇”100本,煤油20斤,食盐20斤,烧柴600余斤,并开展为群众理发、打扫院落、挑水等爱民活动。
  1980年以来,县“拥政爱民”活动主要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为主体。分别在木耳乡的占占村,柳林镇的上锁藏村和卡车乡的大力村开展了文明点活动,在广大民兵中开展反赌博、反吸食毒品等活动,对村风、民风和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保持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1983年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时,县武装部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由领导带队,到县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打扫卫生。从1987年后,县武装部还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为卡车沟等地群众的脱贫致富贡献了一份力量。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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