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村界纠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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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9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乡村界纠纷
分类号: D669.9
页数: 2
页码: 160-161
摘要: 尼巴村和江车村历史上就实行混群放牧,区间草场所有权属尼巴村,规定由江车村每年向尼巴村交纳适当的山价。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引起了草山所有权的争议。1986年事态扩大,为了避免意外,州、县及时组织工作队深入现场调处,达成协议如下:1、尼巴村畜群于每年收割青棵前必须搬出混牧区。2、冬季准许尼巴村畜群在混牧区放牧。
关键词: 边界纠纷 乡村界纠纷

内容

一、尼巴乡尼巴村与江车村草山纠纷
  尼巴村和江车村历史上就实行混群放牧,区间草场所有权属尼巴村,规定由江车村每年向尼巴村交纳适当的山价。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引起了草山所有权的争议。1963年驻车巴沟工作队和当地乡人民委员会将以上草山争议进行裁决和划分,改变了历史事实,引起了尼巴村反对,双方相持不让。后于1980年和1983年先后两次调处无效。1986年事态扩大,为了避免意外,州、县及时组织工作队深入现场调处,达成协议如下:
  1、尼巴村畜群于每年收割青棵前必须搬出混牧区。
  2、冬季准许尼巴村畜群在混牧区放牧。
  二、完冒乡与阿子滩乡草山纠纷
  位于县境完冒乡塔乍村与阿子滩乡官洛村交界的世治罗草山,历史上因权属不清,于1988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1990年卓尼县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了调处。
  位于完冒乡康木车村与阿子滩乡的脑布那村交界处的大路石山梁,草山面积约1500多亩,因权属不清,于1988年4月双方发生争议。1989年9月中共卓尼县委组织工作组并特邀临潭县政协副主席、江可寺寺院活佛张旦曾进行调处,最终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规定锅哇口至班路那之间的草山,由康木车村和脑布那村按照历史习惯实行共同放牧。
  2、在锅哇口、峡地卡、刀高河、卡班路那卡地段,实行护草一半,放牧一半,双方畜群同时进入护草区。
  三、申藏乡与恰盖乡草山纠纷
  县境申藏乡斜藏沟等地与恰盖乡恰龙滩村交界处的扎东梁哇浪草山区,历史上双方在此实行混牧,1983年因草山权属发生了争议。同年,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处。规定争议区域为双方夏季牧场。恰盖乡恰龙滩村不接受以上划分,争议悬而不决。
  四、尼巴乡与刀告乡草山纠纷
  位于县境尼巴乡江车村与刀告乡尕扎村之间的更扎沟、拉什沟草山区,历史上权属不清,经常发生争议。1980年以来,矛盾日趋激化,1989年事态进一步恶化。1990年4月县人民政府会同贡巴寺寺院上层人士(活佛)进行调处,规定:双方解除集兵,派代表在县上进行谈判,违者追究责任,问题暂时得以缓解。
  五、恰盖乡土桥村与脑索村草山纠纷
  位于县境恰盖乡土桥村与脑索村交界的赤动卡草场区,1952年因双方越界放牧发生纠纷,1953年11月北山工作组杨麻周一行进行调处,协定如下:
  1、以赤动卡水沟为界,东南部(阴山)所有草山、森林划归脑索村所有,西北部 (阳山)的所有草山、森林划归土桥村所有。
  2、土桥村有权将其所属草山租给卓尼籍其它村庄放牧。
  六、康多乡草山纠纷
  位于县境康多乡卡加村与卫子村之间的草山区,历史上属双方共同所有。1952年夏天卫子村抢先搬入夏季牧场,引起卡加村的抗议,导致了权属争议,虽经调解,但争议纠纷仍在发生。1953年8月,由北山工作组会同当地知名人士进行了调处,协定如下:
  1、区间草场和森林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出租。
  2、由卫子村筹集白洋5000元,作为互惠赠给卡加村。
  七、藏巴哇乡草山纠纷
  县境藏巴哇乡候旗村与大山村地处近邻,1953年双方因挖药、拾烧柴发生争议,同年经新堡区工作组进行调解,规定区间草山、森林为双方所有,实行共同放牧,共同采集药材。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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