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7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分类号: D26
页数: 5
页码: 132-136
摘要: 卓尼县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围绕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中心工作而发展。在历届县委的正确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实施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具体领导方法而取得了今天的显著成绩。党组织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成长壮大的光辉历程。其间虽有曲折和坎坷,走了些弯路,但总趋势仍然是稳步发展的。
关键词: 卓尼县 基层党组织 党的建设

内容

卓尼县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围绕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中心工作而发展。在历届县委的正确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实施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具体领导方法而取得了今天的显著成绩。党组织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成长壮大的光辉历程。其间虽有曲折和坎坷,走了些弯路,但总趋势仍然是稳步发展的。从新中国建立至今的40年来,其发展历程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四个历史时期: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10-1956.12)
  1949年9月卓尼和平解放后,岷县分区派遣了杨培才等19名干部进驻卓尼,其中有共产党员9名,于是年11月在卓尼成立了第一个党组织一一中共卓尼机关支部。支部以9名党员为领导骨干,一方面围绕当时卓尼的工作重点“团结上层、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深入群众”为建党建政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培养发展新党员、壮大党在本地区的力量,确立党的领导地位。次年,以老干部党员为骨干,配合当地民主人士组成工作组,由工委派遣分赴柳林、洮南等9个区,积极慎重地选拔干部、发展党员,为建立基层党政机构创造条件,历经4年的努力,于1954年10月在柳林、洮南、洮北、新堡4区建立了党的区级委员会,在录竹、北山、上、下迭、插岗5区建立了党组。并在区委下辖的17个乡级政权中建立了党支部。并在县级政权机构成立了人委、政法、财经3个党组。随后又在农区的合作社开始组建联合支部,发展农牧民党员。截止1956年底,全县共组建中共卓尼县委1949〜1990年党员基本情况表支部16个,总支1个。政府、政法、财经党组共3个;区党委4个,党组5个;下辖农村支部36个。全县基层党支部总数达52个,党员总数从1949年的9人发展到853人,其中妇女党员132人;少数民族党员370人;农牧民党员发展到602人。党的基层组织的发展壮大和大批优秀党员的涌现为全县剿匪肃特、禁烟禁毒、民主建政、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和互助合作化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1966.4)
  1957年初,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在实现了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到公有制、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后,为了进一步适应农业合作化迅速发展的形势,进行了精简上层,加强基层的工作。针对大部分牧区文化落后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现状,将精简下来的一大批党员干部派往牧区开展工作,并结合撤区并乡等政权机构的需要,重新改组并健全了乡村党组织。这一时期内,曾一度撤销县的建置,历时三年。卓尼县恢复后,县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下属各级党组织同时建立。截止1965年底,全县在政权系统设县人委、政法两个党组,军事系统设人民武装部党委,21个乡镇设乡(镇)党委。于1966年1月又在车巴沟地区设立了中共卓尼县车巴沟工作委员会。全县基层党支部发展到103个,党员发展到1432人,其中:妇女党员326人;少数民族党员512人;农牧民党员1135人,干部党员297人。干部队伍发展到824人,其中党员干部占36%。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976.10)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党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普遍受到冲击,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共产党员停止了正常的组织生活,党的组织建设处于停滞不前的境地。直至1968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才着手整顿各级党组织,大力发展新党员。在此期间,党内提倡“吐故纳新”、“火线入党”等非正常的发展方向,吸收党员手续不健全,对发展对象审査不严,搞突击入党、突击提干、“坐直升飞机”等。使党的组织建设受到了一定干扰。1971年9月,县第四次党代会后,全县又开展了整党建党运动,普遍建立了基层党组织,重新审査了现有党员的政治条件,严肃了入党手续,各级党组织开始恢复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截止1976年10月,全县共恢复和建立基层党支部140个,党员发展到2247人,其中妇女党员486人;少数民族党员892人。乡(镇)党委于1970年改称为公社党委。从1972年恢复了革命委员会三部一室党委。于1974年成立了政法党组,次年即改为法院党组和公安局党委。又于1976年初恢复了县级机关党委。全县干部队伍壮大到1048人,其中党员干部404人,分别占干部总数的39%,占党员总数的18%。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6.10〜1990.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现了建国以来党在历史上的伟大转折。卓尼县也同全国各地一样,认真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领导全县广大党员和群众,在落实干部政策,调整领导班子,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1978年开始,即开展了大规模的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平反了“文革”中遗留的冤假错案,复査纠正了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错案,清理了干部档案,为700余名干部、党员洮清了冤屈。为错划的37名“右派分子”作出了改正,原是党员的重新吸收入党,安排了适当的工作。认真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先后选拔61名知识分子担任县、科级领导职务,45名优秀知识分子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些成绩的取得,加快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步伐,调动了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从1985年7月开始,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决定》规定的整党任务、步骤和方法,在县委领导下,对全县189个党组织、2467名党员,自上而下,先县级,后乡级,再村级,分批进行了整风整顿,到1987年1月结束,历时18个月。通过这次整党,使全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高了思想认识,整顿了作风,纯洁了组织,提高了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党的队伍不断壮大,党内政治生活转入正常的轨道。截止1990年底,县委下辖乡(镇)党委17个,县直党组5个,党委2个。基层党支部发展到183个。党员发展到2854人,其中:妇女党员452人;少数民族党员1444人;知识分子党员311人;农牧民党员1802人,工人党员9人。干部队伍发展到1697人,其中共产党员424人,占党员总数的15%,党员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5%。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