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派群团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65
颗粒名称: 党派群团志
分类号: K294.2
页数: 22
页码: 127-148
摘要: 本文介绍卓尼县境内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群众团体等党派群体发展情况。
关键词: 卓尼县 党派群团志

内容

第一章中国共产党
  第一节地下党组织在卓尼的活动
  1941年5月,夏河的西绕和吴振纲等人在拉卜楞建立了党的秘密活动小组。先后在拉卜楞、青海河南蒙旗、卓尼、临潭、岷县等地从事党的地下活动,组织了有150余人参加的“拉卜楞青年同学会"、“藏文研究会”和“合作社”;又在卓尼等地建立了“藏民研究会”、“青年同学会”等分支机构,开展抗日救国和推翻国民党统治的斗争。并于1942年4月10日,与共产党中央发电取得了联系。
  卓尼的早期地下党员有4人,他们是:肋巴佛(金巴加木措)、赵民正、杜合合、杜茂青。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肋巴佛。肋巴佛是和政县松鸣岩寺(禅定寺属寺)第十八世怀来仓活佛,从9岁坐床后,就在县境内康多寺学习经文。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临潭冶力关,宣传抗日救国,号召穷人要组织起来,反抗国民党的黑暗统治的启发下,认识到穷人只有拧成一股绳,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从此重武轻经,学习带兵打仗,学习革命理论,武装思想,决心投身于革命事业。曾与王仲甲、马福善等人频繁往来,商讨抗暴政、举义旗的壮举计划。于1943年3月27日,以“抗日反蒋”为宗旨,率领三千余名藏、回、汉僧俗群众,在临潭冶力关泉滩揭竿起义,29日攻占临潭县府新城,处决了县长徐文英和国民党临潭县党部书记赵廷栋、邮电局长苟克俭。旗开得胜后,挥师武都参加了以王仲甲为首的“甘肃农民抗日自卫军”。起义失败后,肋巴佛仍回到卓尼北山地区坚持抗日救国地下斗争。1947年3月,在陇西西坡川村与中共地下党陇右负责人高健君、毛德功、万良才、牙含章、杨友柏等人会面,经高健君、牙含章二同志介绍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党组织和党员狀况
  卓尼和平解放后,岷县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于1949年11月派杨培才等19名干部来卓尼开展工作,其中有9名中共党员:杨培才、程自强、张建基、马秉仁、赵维祥、袁守业、白守仁、苗守儒、冯国栋。于是月成立了中共卓尼机关支部,程自强任支部书记。
  1950年1月26日,召开了卓尼境内的第一次党员大会,岀席会议的党员共13人。会议改选了支部,由王永德任书记,武素梅任组织委员,冯国栋任宣传委员。是年,支部的主要工作是开展宣传教育,协助建立巩固新政权,发展党组织建设工作。同年6月9日,支部吸收孙廷祥、孙彦芳、邢树义(藏)、刘治文4人入党。至年底又发展党员7人,共有党员34人,其中女党员2人,藏族党员1人。于1950年10月1日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卓尼工作委员会,简称卓尼工委。
  卓尼工委成立前,岷县分区曾将卓尼原洮岷路保安司令部改编为卓尼民兵司令部,仍由杨复兴任司令,委派杨培才任政委,主持卓尼党政工作。1950年5月,派高增汉接替杨培才,领导党政工作,筹备工委成立事项。同年9月,又派赵毓文接任政委。10月工委成立,赵毓文即为卓尼工委第一任书记。工委下设1处5部:即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合作部、财贸部为党的地方组织常设工作部门。
  第三节中共卓尼县委机构沿革
  1956年4月2日,卓尼工委随着行政建置卓尼县的成立而更名为中共卓尼县委。同年6月,召开了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杨培发为县委书记,曹文蔚为县委副书记。调整县委工作部门为1室1委7部:秘书室、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合作部、工交部、财贸部、文教部。
  1954年9月13日按中共甘肃省委通知,由:杨培发、曹文蔚、郑绍云、霍学濒、程自强、王克勤(藏)、胡宗彦、高守仁、同志金等9人组成中共第一届卓尼县委常务委员会,同年10月,设立政法、财经2个党组。次年3月,又设立了县人委党组。
  1956年9月,县委班子调整,由曹文蔚接替杨培发为县委书记,王克勤接任县委副书记,增补丁应华(藏)、赵生鹏、米世恩3人为常委。
  1957年,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中共卓尼县委领导全县人民通过合作化的道路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为适应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对县委及常设工作机构进行了精简和调整。撤并了文教部和工交部,成立了县委党校。1958年12月,临、卓两县合并后,卓尼县委并入临潭县委,历时3年,于1962年1月恢复卓尼县建置。县委领导机构、工作部门及下属各级党组绒同时恢复,由省委通知李培贤任卓尼县委第一书记,并设书记处,刘枢、秦维荣任书记。2月,州委通知由李培贤等14人组成中共卓尼县委员会。县委工作部门仍设1室1委6部1校:秘书室、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工交部、财贸部和县委党校。这一时期,卓尼县委在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指引下,领导调整生产关系,放宽农村经济政策,让人民休养生息。并为整风反右斗争中错划为“右派分子”的部分人进行甄别平反,摘掉帽子;开始纠正了平叛反封建斗争中的扩大化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先后成立了整党整风办公室、生产办公室、摘“右派分子”帽子办公室、甄别办公室等临时工作机构。
  1962年5月,在精简机构中,撤销了农工部、工交部、财贸部。次年2月仍恢复了农工部。此后,县委工作部门基本稳定1室1委4部1校的设置:秘书室、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县委党校。
  1964年4月经第三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中共第三届卓尼县委员会,李培贤任县委书记,刘枢、秦维荣任县委副书记。由李培贤、刘枢、秦维荣(藏)、田生义、王全海 (军)5人组成了常委。县委常设工作部门仍为7个1965年9月,县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领导人事变动。由刘枢接任县委书记,秦维荣、史朝安任副书记,增补常委至9人即:刘枢、秦维荣、史朝安、胡寿长、禹涉川、高彦飞、韩蓬薪、王全海(军)。
  从1966年5月起,到1976年10月止,为“文化大革命”时期。期间卓尼县党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沿革大体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66年5月“文革”开始到1968年4月卓尼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在此阶段内,县委和各级党组织普遍受到冲击,造反派“踢开党委闹革命”,大批党政领导于部受到批判斗争,共产党员停止了组织生活,干部群众被分裂为几派互相排斥斗争,使全县陷于混乱局面。1967年4月,军队奉命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执行“三支两军”即“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在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主持下,成立了“卓尼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临时取代县委、县人委主持全县工作。是年11月30日,“造反派”非法夺权。县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彻底瘫痪,停止工作。
  第二阶段从1968年4月革命委员会成立至1971年9月中共卓尼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由县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革委会下设3部1室即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代替了原县委、县人委的全部工作机构。
  第三阶段从1971年9月中共卓尼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至1976年10月,全县开展整党建党运动,逐步建立恢复了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机构。由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四届委员会。在新的县委班子领导下,党的组织建设开始走向正规。
  中共卓尼县第四届委员会由军方代表刘宗礼任县委书记,由王玉玺和军方代表李青山任副书记。由刘宗礼(军)、王玉玺、李青山(军)、沈元成(军)、张福海、包建荣等组成县委常委。1973年6月,县委调整了领导班子,王玉玺离任,由高云翔、赵守德接任县委副书记并进入常委。1974年10月,县委班子再度调整,刘宗礼、赵守德离任,由高云翔接任县委书记,李国栋、包建荣、李治东、李青山(军)任县委副书记。增补常委至9人:高云翔、李国栋、包建荣(藏)、李治东、张福海、李青山、杨道东(藏)、旦正甲(藏)、苏奴吉(女、藏)。县委工作部门自1974年9月以后,陆续恢复了县委党校、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并成立了县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等。从此,全县党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地方党组织建设又走上了逐步健全和完善的道路。
  1979年1月,由第五次党代会选举了中共卓尼县第五届委员会和中共卓尼县委纪律检査委员会。从此党政领导机构分设,取消了县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的“一元化”领导制。县委工作部门在原4部1室1委1校的基础上于1983年增设了农工部、政法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老干部科等4个工作机构,撤销了原来的财贸部。
  中共第五届卓尼县委员会由高云翔任县委书记,刘肇雄、杨积德任县委副书记,由高云翔、刘肇雄、杨积德、李治东、张福海、童安贵(军)、孙可祥7人组成常委。
  1980年6月,县委领导班子调整,高云翔离任,由刘肇雄接任县委书记,杨积德(藏)、旦正甲(藏)、卢良才(藏)、孙维杰(是年10月出任)任县委副书记,增补常委至9人即:刘肇雄、杨积德(藏)、旦正甲(藏)、卢良才(藏)、孙维杰、李生秀(藏)、张维敏、张福海、李明辉(军),1983年10月,县委领导班子再度调整,由旦正甲岀任县委书记,景旦珠、吴连有、杨濯汉、段经天出任县委副书记。增补后的常委仍为9人组成,即:旦正甲(藏)、景旦珠(藏)、吴连有、杨濯汉、段经天、卢良才(藏)、李生秀(藏)、居正义(军)、张福海。
  第六届县委由旦正甲出任县委书记,景旦珠、吴连有、杨濯汉、段经天、赵永昌任县委副书记。由旦正甲、景丹珠、吴连有、杨濯汉、段经天、卢良才、赵永昌、居正义、张福海9人组成常委。原县委工作部门中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会后升格为副县级机构。县委为了加强同群众的联系,接受群众监督而增设了信访办公室。至此,县委常设工作部门稳定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老干部管理科、农工部、党史办、机关党委、党校、信访办公室等11个。并在此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先后成立过落实干部政策办公室、改“右”办公室、落实民族政策办公室、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和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子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等临时机构。
  1986年1月,县委班子调整,由蒙炯明接任县委书记。是年11月又调整,由包建荣岀任县委书记,由赵德臣、严肃诚接任县委副书记。中共第七届卓尼县委员会是1987年3月的第七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的,同时选举产生了卓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包建荣出任县委书记,杨正、赵德臣、段经天、严肃诚岀任县委副书记,朱发祥任纪检委书记。由包建荣、赵德臣、杨正、段经天、严肃诚、朱发祥、李志英(军)7人组成常委。县委常设工作部门不变。
  1988年8月,七届县委领导班子临时调整,于八届党代会正式选举产生。
  中共第八届卓尼县委员会于1990年2月中共卓尼县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杨志红岀任县委书记,李生枝、朱发祥、康尔寿、王化国任县委副书记,毛育林任纪检委书记。由杨志红(藏)、李生枝(藏)、张正忠、康尔寿(藏)、朱发祥(藏)、史希贤、王化国、毛育林(藏)、李志英(藏)9人组成常委。县委常设王作部门中撤销了农工部,增设了政策研究室。第四节历届党代会简况
  中国共产党卓尼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6月2日至5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共38人,其中:女代表2人;少数民族代表11人;农牧民代表7人,军代表1人,干部代表30人。大会主要审议了杨培发代表上届工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常委7人,县委书记、副书记3人,大会闭幕后,3名委员、3名常委调离,增补委员4人,增补常委1人。
  中共卓尼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57年6月27日至30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70人。其中:女代表7人;少数民族代表31人;农牧民代表21人,军代表3人,干部代表46人。大会审议了曹文蔚代表上届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二届委员会和县委监察委员会。选举县委委员15人,候补委员5人,常委7人,县委书记、副书记3人。大会闭幕后,县委委员牺牲1人,增补了3人。
  中共卓尼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4年4月7日至10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代表140人,其中:女代表20人;少数民族代表53人;农牧民代表84人,军代表2人,干部代表54人。大会审议通过了李培贤代表上届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 中共卓尼县第三届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县委委员13人,候补委员3人,常委5人,正副书记3人。大会闭幕后,县委委员先后调离6人,增补了3人;常委调离3人,增补5人。
  中共卓尼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9月10日至13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大会代表180人,其中:女代表36人;少数民族代表67人;农牧民代表122人,知识分子代表2人,工人代表3人,军代表8人,干部代表45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刘宗礼代表上届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四届委员会;选岀委员20人。常委7人,县委正副书记3人。大会闭幕后,县委委员调离5人,补选5人;常委调离5人,增补6人。
  中共卓尼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79年1月6日至10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5天。出席大会代表224人,其中:女代表45人;少数民族代表93人;农牧民代表158人,知识分子代表7人,工人代表5人,军代表2人,干部代表52人。大会审议通过了高云翔代表上届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五届委员会和县委纪律检査委员会。选举县委委员20人,常委7人,正副书记4人。大会闭幕后,此届县委经先后两次调整,委员调离6人,增补9人,常委先后调离11人,增补至9人。
  中共卓尼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4月4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50人,其中:女代表20人;少数民族代表69人;农牧民代表32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21人,干部代表96人。大会审议了旦正甲代表上届县委和张福海代表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六届委员会和中共卓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纪委从此升格为副县级机构)。选举第六届县委委员19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两个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六届委员会和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机构。选举县委常委9人,正副书记5人;纪检委常委7人,正副书记3人。大会闭幕后,县委委员调离10人,增补9人;常委调离8人,增补8人。纪检委常委调离4人,增补3人。
  中共卓尼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3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会期3天。出席大会代表120人,其中:女代表16人;少数民族代表62人;农牧民代表38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3人,工人代表4人,军队代表2人,干部代表63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包建荣代表上届县委和朱发祥代表上届纪检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七届委员会和第七届纪律检査委员会。选举县委委员21人,候补委员4人,常委9人,正副书记5人。选举纪检委员13人,常委6人,正副书记3人。大会闭幕后县委委员调离2人、增补2人;纪检委常委调离1人。
  中共卓尼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2月15日至18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大会代表110人,其中:女代表14人;少数民族代表74人;农牧民代表17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2人,工人代表3人,军队代表1人,干部代表77人。大会审议通过了杨志红代表上届县委和毛育林代表上届纪检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卓尼县第八届委员会和第八届纪律检査委员会。选举县委委员22人,候补委员2人,常委9人,正副书记5人。选举纪检委委员9人,常委5人,正副书记2人。
  第五节基层党组织建设
  卓尼县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围绕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中心工作而发展。在历届县委的正确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实施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具体领导方法而取得了今天的显著成绩。党组织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成长壮大的光辉历程。其间虽有曲折和坎坷,走了些弯路,但总趋势仍然是稳步发展的。从新中国建立至今的40年来,其发展历程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四个历史时期: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10-1956.12)
  1949年9月卓尼和平解放后,岷县分区派遣了杨培才等19名干部进驻卓尼,其中有共产党员9名,于是年11月在卓尼成立了第一个党组织一一中共卓尼机关支部。支部以9名党员为领导骨干,一方面围绕当时卓尼的工作重点“团结上层、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深入群众”为建党建政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培养发展新党员、壮大党在本地区的力量,确立党的领导地位。次年,以老干部党员为骨干,配合当地民主人士组成工作组,由工委派遣分赴柳林、洮南等9个区,积极慎重地选拔干部、发展党员,为建立基层党政机构创造条件,历经4年的努力,于1954年10月在柳林、洮南、洮北、新堡4区建立了党的区级委员会,在录竹、北山、上、下迭、插岗5区建立了党组。并在区委下辖的17个乡级政权中建立了党支部。并在县级政权机构成立了人委、政法、财经3个党组。随后又在农区的合作社开始组建联合支部,发展农牧民党员。截止1956年底,全县共组建中共卓尼县委1949〜1990年党员基本情况表支部16个,总支1个。政府、政法、财经党组共3个;区党委4个,党组5个;下辖农村支部36个。全县基层党支部总数达52个,党员总数从1949年的9人发展到853人,其中妇女党员132人;少数民族党员370人;农牧民党员发展到602人。党的基层组织的发展壮大和大批优秀党员的涌现为全县剿匪肃特、禁烟禁毒、民主建政、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和互助合作化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1966.4)
  1957年初,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在实现了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到公有制、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后,为了进一步适应农业合作化迅速发展的形势,进行了精简上层,加强基层的工作。针对大部分牧区文化落后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现状,将精简下来的一大批党员干部派往牧区开展工作,并结合撤区并乡等政权机构的需要,重新改组并健全了乡村党组织。这一时期内,曾一度撤销县的建置,历时三年。卓尼县恢复后,县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下属各级党组织同时建立。截止1965年底,全县在政权系统设县人委、政法两个党组,军事系统设人民武装部党委,21个乡镇设乡(镇)党委。于1966年1月又在车巴沟地区设立了中共卓尼县车巴沟工作委员会。全县基层党支部发展到103个,党员发展到1432人,其中:妇女党员326人;少数民族党员512人;农牧民党员1135人,干部党员297人。干部队伍发展到824人,其中党员干部占36%。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976.10)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党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普遍受到冲击,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共产党员停止了正常的组织生活,党的组织建设处于停滞不前的境地。直至1968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才着手整顿各级党组织,大力发展新党员。在此期间,党内提倡“吐故纳新”、“火线入党”等非正常的发展方向,吸收党员手续不健全,对发展对象审査不严,搞突击入党、突击提干、“坐直升飞机”等。使党的组织建设受到了一定干扰。1971年9月,县第四次党代会后,全县又开展了整党建党运动,普遍建立了基层党组织,重新审査了现有党员的政治条件,严肃了入党手续,各级党组织开始恢复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截止1976年10月,全县共恢复和建立基层党支部140个,党员发展到2247人,其中妇女党员486人;少数民族党员892人。乡(镇)党委于1970年改称为公社党委。从1972年恢复了革命委员会三部一室党委。于1974年成立了政法党组,次年即改为法院党组和公安局党委。又于1976年初恢复了县级机关党委。全县干部队伍壮大到1048人,其中党员干部404人,分别占干部总数的39%,占党员总数的18%。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6.10〜1990.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现了建国以来党在历史上的伟大转折。卓尼县也同全国各地一样,认真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领导全县广大党员和群众,在落实干部政策,调整领导班子,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1978年开始,即开展了大规模的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平反了“文革”中遗留的冤假错案,复査纠正了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错案,清理了干部档案,为700余名干部、党员洮清了冤屈。为错划的37名“右派分子”作出了改正,原是党员的重新吸收入党,安排了适当的工作。认真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先后选拔61名知识分子担任县、科级领导职务,45名优秀知识分子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些成绩的取得,加快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步伐,调动了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从1985年7月开始,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决定》规定的整党任务、步骤和方法,在县委领导下,对全县189个党组织、2467名党员,自上而下,先县级,后乡级,再村级,分批进行了整风整顿,到1987年1月结束,历时18个月。通过这次整党,使全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高了思想认识,整顿了作风,纯洁了组织,提高了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党的队伍不断壮大,党内政治生活转入正常的轨道。截止1990年底,县委下辖乡(镇)党委17个,县直党组5个,党委2个。基层党支部发展到183个。党员发展到2854人,其中:妇女党员452人;少数民族党员1444人;知识分子党员311人;农牧民党员1802人,工人党员9人。干部队伍发展到1697人,其中共产党员424人,占党员总数的15%,党员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5%。
  第六节统战工作
  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在卓尼地区历来就有着举足轻重的政治作用。早在长征时期中国工农红军通过卓尼辖区迭部腊子口时,就运用统战工作的威力说服当时的卓尼土司让道放粮。卓尼的和平解放,也是党统一战线的丰功伟绩。卓尼和平解放后的民主建设,剿匪禁毒、平叛反封建及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等各个历史阶段的工作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卓尼的贯彻落实,都是不同程度的依靠统一战线工作而去完成的。
  一、统战机构沿革
  1950年20月1日,中共卓尼工委成立后,工作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是根据政治任务的变化,工作重心的转移,管理体制的变化以及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建设实际环境和条件而进行的。于1952年5月设立统战部,为县工委常设工作部门。1956年6月改为县委统战部。
  1958年12月,县委统战部随着党政机构并入临潭县。
  1962年1月,恢复卓尼县建置后,县委统战部即随之恢复开展工作。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部被“造反派”组织列为资产阶级的“保护伞”,并以其“替反革命分子喊冤叫屈”的罪名,作为主要的打倒对象,遭到严重冲击而致使停止工作长达8年之久。
  1971年9月21日,恢复了中共卓尼县委领导机构,统战部作为县委工作部门于1975年9月恢复机构,开展工作。二、统战工作
  1952年,县委统战部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行使了调整上、下层关系,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反映民主党派和各方面党外人士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发现、考察、培养党外人士和民族干部,安置民主进步人士的工作等职能。在中共卓尼工委领导下,协助进行了民主建政工作。1952年底,政权系统在民主人士中就有县级领导干部1人,区级干部7人。至1955年,县级干部增加到3人,区级干部增加到19人。全县发展民族干部142人,占当时干部总数436人的32.5%,比1952年增长4倍。这批民族干部中,已有不少人在党委、政府、群众团体,财粮贸等行业担任了领导职务。
  在1952至1953年清剿马良股匪的战斗中,统战部接受卓尼工(县)委的派遣,深入农牧区,组织了大批的民主人士和民族干部,配合进剿部队,担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及给战斗部队充任翻译等工作。民主人士中的活佛热旦加措等人,因积极剿匪有功,受到甘南军分区和中共卓尼县委的表彰。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统战部执行党的和平过渡政策,对资本主义私有工商业、手工业进行了改造,组织成立了卓尼县工商业联合会。此外,还先后组织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内地参观学习,帮助他们拓宽眼界,了解全国解放后的建设形势。又利用发放少数民族困难补助费、优抚费、救济款之机,宣传教育群众,并协助有关部门在处理边界草山纠纷、林权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7年,在上层民主人士中,为卓尼县人民代表大会推荐代表70人,推荐政协委员85人,其中政协常委38人,副主席5人。还为甘肃省民委推荐民主人士职员3人,省政协委员3人。
  1958年,加强对宗教界活佛、喇嘛和基层旧总管、头人的争取和教育,稳定和增强了各寺院内部和基层地区之间的关系,重视了对活佛、高僧、总管、头人等民主人士的安置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期间共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6次,为稳定地方局势和顺利平息叛乱发挥了主要作用。
  1962至1966年,重点落实宗教民族政策,统战部曾设专干,开放管理寺院,对表现好的“四类"分子摘掉了“帽子”。对民主统战人士中生活确有困难者给予照顾和妥善安置,先后共为民主人士解决粮户关系3户18人,购买奶牛35头,给予一次性补助3户18人,发放定期补助37人,颁发特殊供应证5户20人。
  1978年,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统战工作重点又放在落实各项政策,特别是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上。截止1990年底,对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39名干部摘掉了帽子,纠正了其错误的处理结论,并进行了妥善安置。对全县600名起义投诚人员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复査和落实,已纠正了351人的问题。对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中的遗留问题,也重新进行反复调査核实,共平反了101人。先后批准开放藏传佛教寺院16座,安置僧侣1115人,批准转世活佛5人,重新安置民主人士60人。历年组织民主人士和政协委员调处了数十起边界草山纠纷,在全县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方面作岀了显著成绩。第七节县政治协商会议
  一、县政协机构沿革
  从新中国成立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卓尼县虽实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但并无常设的政协办事机构,历届政协委员会的正职领导均由本届县委书记兼任,副职则由党政部门及统战部门的领导兼任,具湾工作和日常事务由县委统战部代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发生的根本变化,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1979年4月起,县政协重新恢复了工作,由县第四届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政协委员会,该届委员会除主席仍由县委书记兼任外,贡主席均设专职,并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从1981年3月起,先后增设了民族宗教、学习提案、文史资料3个分支委员会,政协主席一职也由兼职改为正县级专职。政协机构的常设,为县政治协商会议按照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和政协参政议政,充当党政领导机构“智囊团”的职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历届政治协商会议
  在1951年10月2日至8日召开的卓尼自治区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由89名出席会议的代表选举产生了卓尼自治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会议选举委员17人,常委7人,主任1人(由自治区主任杨复兴兼任),副主任2人(分别由自治区工委书记、自治区副主任赵毓文和原禅定寺僧官杨丹珠兼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卓尼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55年5月20日至24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5天。岀席会议的委员共30人,会议选举产生了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7人,主席1人(由县委书记杨培发兼任),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 (由统战部长高守仁兼任)。
  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9月23日至27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岀席会议的委员共73人,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卓尼县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7人,主席1人(由县委书记曹文蔚兼任)、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大会闭幕后至1957年1月间,县政协委员会先后召开了二届二次、三次全委会议,选举更换了三任均由县委书记兼任的政协主席。
  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8月9日至19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48人,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5人,主席、副主席4人。
  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79年5月4日至9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岀席会议的委员47人,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7人,正副主席、秘书长等6人。
  县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3月14日至21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岀席会议的委员97人,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5人,主席、副主席7人。县政协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1月11日至20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83人,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3人,主席、副主席5人。
  县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4月9日至14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71人,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5人,主席、副主席4人。
  县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23日至27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75人,选举产生了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0人,主席、副主席6人。
  三、参政议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县政协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通过召开全委会、常委会和其它各种会议,发挥“智力库”的优势,献计献策,集思广益,为县委、政府起了参谋作用。1962年10月,县政协第二届三次会议期间,岀席会议的委员和各界人士列席了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时,协助党和政府解决了尼巴与江车的草山纠纷等问题。1963年11月,先后收到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18条,经过认真研究分别作了处理。1985年4月,县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之后,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参政议政作用。会议共提岀议案21件,至年底,经有关部门落实了8件,其余待办。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共提岀议案31件,全属县政府办理,县政府责成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其中已办理9件;按办理程序呈报上级进行审批的7件;责成有关单位自行办理的3件;因各种原因暂不能办理的4件。
  1987年,配合统战部落实了政协委员和起义人员共100多人的遗留问题。拉萨骚乱事件发生后,县政协会同县委统战部、宗教局,及时召开了政协委员、宗教界人士和归国藏胞座谈会,学习了班禅副委员长对“西藏拉萨事件”的重要讲话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外交部的声明。经过认真讨论,提高了认识,对达赖集团操纵极个别人企图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阴谋表示极为愤慨,认为这是破坏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违犯《宪法》的行为。同年10月,县政协副主席热旦加措担任了县尼巴学枝名誉校长后,亲自动员群众送子女上学,对学校工作进行了热情支持。学龄儿童入学率由1980年的28%上升到65%,全校学生增加到301人,共培养初中毕业生250多人。1988年10月25日,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交县政府办理的提案32件,其中已经落实的13件;呈报上级部门审批的8件;责成有关单位自行解决的6件;因各种原因暂不能解决的5件。1989年10月20日,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交由县政府办理的提案38件,其中已经落实的8件;呈报上级审批的8件;责成有关单位自行解决的12件;正在协商解决的5件;因各种原因暂不能解决的5件。
  1990年2月22日,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101件,其中农林牧方面的22件,占提案总数的21.70%;水电交通28件,占27.7%;文教卫生23件,占22.7%;宗教事务7件,占7%;其它方面21件,占20.9%。这些提案,由于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努力,已于199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向提案人做了书面答复,基本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其中有雷振声、鱼卓玛草等委员所提对上卓沟大湾现有森林应尕取有效保护措施的提案,县政府于1990年8月4日,以(90)47号文件发布了《上卓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将上卓沟大湾人工林列入管理范围,并责成有关单位严加管护。这次会议还给县委提出了进一步抓紧扫除“六害”工作的建议。并提出党组织应首先搞好自身建设,不能光喊口号,要有实际行动等8条意见。给县政府提出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数据和县委工作报告不一致,县上办的地毯厂、沙棘厂效益不高,草山纠纷方面的处理方式不当等47条。给县人大常委会提了领导不安心工作,没有长远打算等意见。
  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提案共50件,已落实了25件,占50%,列项呈报上级审批的8件,占16%;正在协商解决的1件,占2%;责成有关单位自行解决的4件,占8%;因各种原因暂不能解决的12件,占24%。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和列席县十二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时,听取并讨论了人代会的6个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委员们畅所欲言,对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提岀了许多宝贵意见,并提岀提案52件,县委、县政府对委员们的提案非常重视,均予办理完毕。同时,召开了城关地区委员座谈会两次,会议请政府分管经济计划的副县长徐登通报了1990年各项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对重大建设项目中多架山电站立项问题,进行了坦诚的交谈,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不仅统一了思想,而且对政府正确决策起了重要作用。
  四、文史资料编辑
  从1979年县政协四届委员会以来,进行了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于1984年8月内部出版了《卓尼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刊登了《卓尼土司制度》、《卓尼博峪事变前后》、《卓尼北山事变的前因后果》、《保甲制度在插岗的破产》、《安多藏区甘南卓尼之现况》、《卓尼解放前后的杨复兴》、《生活在卓尼喇嘛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卓尼大事记》等8篇珍贵的资料。
  《卓尼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于1986年4月内部岀版。内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于1982年10月视察卓尼之专辑,主要收集了班禅副委员长视察卓尼的情况、重要讲话、县领导向班禅副委员长的工作汇报等6篇。
  《卓尼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于1991年2月20日内部出版。刊登了《卓尼土司制度的历史及演变》、《1944年杨复兴在迭部的武装禁烟活动》、《原洮岷路保安司令部正式武装部队概况》、《卓尼禅定寺大藏经及其印经业简介》、《卓尼禅定寺原有佛殿、佛像、经卷》、《西藏五世策墨林活佛》、《忆家父刘济清先生生前为卓尼面粉加工事业的贡献》、《杨麻周传略》、《解放前的纳浪学校》、《解放初期卓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概况》、《清代卓尼五位武举》、《参加抗日青年远征军的卓尼籍人员》、《甘肃省人大副主任杨复兴给本会的来信》等17篇资料。历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 席 任 期
  杨复兴(藏、兼) 1951.10〜1955. 5.17
  杨培发(兼) 1955. 5・ 18〜1956. 9. 22
  曹文蔚(兼) 1957.1 〜1958.12
  李培贤(兼) 1962.10〜1965. 8
  刘枢(兼) 1965.8 〜1967. 11
  高云翔(兼) 1979.5 7980.6
  刘肇雄 1980. 6〜1981.3.13
  胡国鼎(藏) 1981.3.14〜1990. 2
  副主席 任 期
  赵毓文(兼) 1951. 10〜1954. 3
  杨丹珠(藏) 1951.10〜1957. 5
  蒙杰道(藏) 1955. 5.1 〜1956. 9. 22
  杨麻周(藏) 1956. 9. 23〜1958.12
  杨刀加(藏) 1956. 9. 23〜1958.12
  苏奴旦巴(藏) 1958. 5〜1958. 12
  杨才华(藏) 1956. 9. 23〜1958.12
  阿他(藏) 1957. 1 〜1958. 12
  杨刀加(藏) 1962. 10 〜1967. 11
  热旦加措(藏) 1962. 10 〜1967.11
  陈国兴(藏) 1965.8 〜1967. 11
  杨刀加(藏) 1979. 5. 4〜1981.3.13
  热旦加措(藏) 1979. 5.4〜1990. 2
  赵全 1979.5.4 〜1981.3.13
  杨佐清(藏) 1979. 5・4〜1984.1.10
  杨茂春(藏) 1981. 3.14〜1987. 4. 18
  刘裕金 1981.3. 14 〜1988.4
  安尼麻(藏) 1981.3.14〜1990. 2
  梁崇文(藏) 1989.4〜1990. 2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
  第一节,国民党卓尼区党部
  1938年初,祁文敏等人在卓尼柳林小学丙组建了国民党卓尼党务筹备处。1941年,由严永祥接替祁文敏任筹备委员,于1942年下半年正式成立了中国国民党卓尼区党部,直属国民党甘肃省党部,下设4个区分部,共有党员40余人。1943年初,杨生华任卓尼党务筹备处筹备委员,同时设执、监委员会。是年3月,奉省党部令,改卓尼区党部为国民党卓尼区党部执行委员会,选举杨生华为党部执委书记长,党部驻址设在卓尼上城门(即今工商行政管理局驻地)。党部内设秘书、组织、宣传3个股,负责吸收新党员、组建区分部、编印宣传刊物《卓尼周报》。时按机关分布,在区党部之下设6个区分部: 第一区分部在区党部;第二区分部在洮岷路保安司令部;第三区分部在设治局;第四区分部在卫生院;第五区分部在柳林小学;第六区分部在禅定寺。至1947年冬党团合并前,共建立了12个区分部,党员总数发展到300余人。期间,各乡(镇)公所未设党组织机构,各地乡镇党员均在第三区分部(设治局)内参加活动。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进军西北,甘肃大部地区解放,卓尼二十任土司、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于同年9月11日率部起义,卓尼和平解放,国民党卓尼区党部及各级党组织亦随之瓦解。
  第二节三青团卓尼区队
  1939年,随着国民党卓尼区党部筹备委员会的成立,三民主义青年团卓尼直属支队亦同时成立,由杨生华任支队长,仝伯达任服务员。首先在设治局、保安司令部、柳林小学等部门发展吸收三青团员20余人。
  1942年,三青团甘肃支团直属卓尼区队在卓尼区党部驻地筹组成立,杨生华兼任区队长,杨复兴兼任副区队长。
  1947年1月20日,撤销三青团卓尼区队,改称为三青团甘肃支团卓尼分团干事会,杨生华任干事长,马步良任书记,下设总务、组训、宣传3个股室。期间组织三青团区队3个,分队5个,共吸收发展团员220余人,其中仅党团双重身份的人就占三分之一。
  1947年,由于国民党中央在“大选”中导致党团关系破裂,迫于形势而实行党团合并。是年冬,根据甘肃省党、团部“关于实行党团合并”的通知,卓尼党团区部也研究部署了合并前的准备工作,于1948年1月正式合并,改称为卓尼区党部。内部机构中的人事安排均以原党员为主进行安置,各办事机构的领导以党员为正职,团员为副职。卓尼的三民主义青年团组织至此解体。
  第三章群众团体
  第一节青年团体
  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卓尼工(县)委机构及历届团代会
  1949年9月11日,卓尼和平解放,即由邢树义等5人组成的临时小组负责并主持筹备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工作。1950年10月,卓尼自治区成立后,相继组建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卓尼自治区联合会(简称青联),由委员15人组成,自治区行委主任杨复兴兼任青联主任。1950年11月270,召开了卓尼自治区第一次青联会议,正式选举产生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卓尼自治区第一届联合会工作委员会,大会选举曹文蔚任团工委书记,邢树义为副书记。
  1955年8月20日至22日,召开了卓尼县第二次青联代表大会,岀席代表42人。其中:积极分子代表24人;藏族代表23人;妇女代表3人;县直部门24人列席了会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二届青联委员会委员8人。
  卓尼县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56年6月27日至30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代表共60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35人;妇女代表10人。会议宣布撤销了原青年联合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卓尼县第一届委员会。大会选举委员11人,选举卢良才任团县委书记。从此,团县委成为县委群团口青年团的常设领导机构。
  1957年5月,根据共青团中央“八大”会议精神,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卓尼团县委亦即更名,委员会届次及领导人事未变。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卓尼县委机构沿革及历届团代会
  卓尼县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62年3月21日至25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110人,其中藏族代表29人;基层专职团干12人。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青团卓尼县第二届委员会,选举委员11人,候补委员5人,常委7人,副书记2人。同时选举产生了出席自治州团代会代表19人。
  卓尼县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64年6月5日至11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7天。岀席会议代表81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35人;妇女代表11人;基层专职团干12人。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青团卓尼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人,候补委员2人,常委7人。该届委员会于1967年11月受“文革”冲击而停止工作。
  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由政治部下设的群工组主持青年工作,直至1973年2月才恢复了团的各级组织机构。(期间,曾召开过以团员为主的青年职代会,借用团代会届次序号而空第四次。)
  卓尼县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73年2月24日至27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107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54人;妇女代表19人;专职团干19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革委会政治部主任沈元成(军)代表第五次团代会筹备小组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青团第五届卓尼县委员会。选举委员19人,常委5人,书记1人,出席省、州团代会代表6人。
  卓尼县第六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78年7月7日至10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岀席代表150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59人;妇女代表37人;以共产党员身份兼职团的各级领导工作的代表39人,代表平均年龄24岁。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马登峰代表第五届团县委所作的题为“抓纲治国、团结青年,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青团卓尼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7人,常委5人。
  卓尼县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82年6月10日至12曰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114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70人;妇女代表24人;农牧民代表65人;基层专职团干18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杨发忠代表第六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并向全县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少年发出了 “共青团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的奋斗目标和倡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卓尼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25人,常委6人,副书记1人,书记空缺。
  卓尼县第八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86年8月31日至9月4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5天。出席大会代表114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61人;妇女代表23人;农牧民代表23人;专职团干27人;少先队工作者5人,代表平均年龄22周岁。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道知次旦代表第七届团县委向大会所作的题为“动员和带领全县各族青年,为振兴卓尼经济建功立业做四有新人”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青团卓尼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19人,常委7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
  卓尼县第九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89年7月21日至24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76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62人;妇女代表10人;基层专职团干21人。大会通过了杨建国代表第八届团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青团卓尼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19人,常委6人,书记1人。
  三、基层团组织建设
  1949年至1950年间,卓尼仅有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员40人,其中:后补团员8人;女2人;藏族13人;均为机关干部,乡区级的组织尚未建立。
  1950年11月27H,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卓尼联合会工作委员会成立以后,相继在柳林、洮南、洮北三个区成立了青年会16个,青年小组225个,4000多名青年参加了青年小组。
  1955年,全县共有基层团支部28个,其中:机关12个,农村11个,学校3个,企事业1个,其它1个。共有专职团干18人,其中藏族8人,妇女3人。至年底共有团员334人,其中:女51人,少数民族86人,农村65人,学校64人,企事业单位28人,机关102人,其它29人。
  1958年12月,临、卓两县合并,撤销了团组织,历时三年。至1962年1月恢复县建制的同时恢复了团县委和基层团组织。至年底,全县共有乡(镇)团委21个,直属团总支1个;发展团员59人。共有团员904人,其中:农村733人,城镇171人。
  1962年3月27日,据省委指示,组织了县尼巴、刀告两个乡的59名青年赴省城兰州,进行了为期24天的参观学习。
  1965年,全县乡辖97个公社,建立了团支部87个,占公社总数的87%。410个生产队,建立了120个团小组。至年底全县共有乡(镇)团委21个,团总支1个,团支部98个,新发展团员105人。
  1973年5月,全县共建立基层团支部120个,建立了县辖公社团委16个,团总支2个,新发展团员670人,其中有101名优秀团员先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至年底,全县共有团员1850人,并给各公社团组织配备专职团干19人。1978年,团员人数由解放初的200多人,发展到2500人,基层团委、支部由20多个发展到184个,一大批团员先后进入了生产队以上的各级领导班子。
  1982年至1984年间,全县共发展团员720人,其中有17名优秀团员入了党,同时为209名超龄团员办理了离团手续。是年据城计:团员、青年共植树354232株,合800余亩,有511人参加了电大、函大、刊大、业大等业余进修学习。
  1986年全县共有基层团委18个,团总支1个,团支部152个,乡(镇)团干15个,平均年龄22周岁,比原平均年龄下降了3岁。
  截止1989年7月,全县有基层团委19个,团总支2个,团支部135个,团员1800人,团干配备率达95%。
  四、红卫兵组织
  “文化大革命”时期,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学校停课闹革命,机关单位陆续成立了各种名目的“造反派”组织.县一中率先建立了红卫兵组织,分属“六•九”和“11•30”两大派。参加红卫兵组织的有200多人。1967年11月30日,以永红小学(柳林小学)部分师生为主体的小学红卫兵造反总部和“劲松战斗队”归属“六•九”总司,另一部分师生组织的“井岗山”战斗队归属“11•30”总部。从此,全县的中小学及各公社、生产队也一度不分年龄界限,普遍成立了各种名号的红卫兵战斗队组织,其中以大族、洮砚、城关、阿子滩等地尤为活跃,全县参加红卫兵组织者一时竞达数千人。1973年后农村的红卫兵组织逐渐解体,仅剩学校中的青少年红卫兵组织。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结束了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历史,红卫兵组织也随之解体。
  五、青少年先锋队组织
  至1957年6月,全县共有少先队大队部15个.大队辅导员15人,中队辅导员92人,共有少先队员540人。1960一1970年,全县少年先锋队组织有了很大发展,组织健全,队伍壮大,共有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7人,中队辅导员102人,少先队员达到90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改称为红小兵组织,1976年又恢复了原称。
  1980一1990年,少先队组织发展较快,辅导员队伍逐年壮大,少先队队员不断增加。截止1990年底,全县共有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0人,中队辅导员120人,少先队员达到924人。
  第二节职工团体
  一、工商联
  1938年,在卓尼设治局之下成立了卓尼牧工商联合会,李斌任会长。负责管理市场,对工商户进行清理登记、整顿,并按经营行业发了字号牌。后又组织工商户成立了商会,主要负责管理工商业户,为政府征收税款等。1944年组织成立了“卓尼木商业同业工会”,选举邓甲三为理事长,内设理、监事组织。担负监督木商业采购、评议价格等公证事项。
  二、县总工会
  1957年3月成立了卓尼县工会筹备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1人,专职干部1人组成。同年相继组建了县委、县人委、商业、供销、卓尼师范、柳林小学等6个基层工会,共有工会会员150多人。1958年12月,临、卓两县合并。1962年1月,恢复卓尼县建置,同时恢复了县工会组织,召开了县第一届工会代表大会,成立了卓尼县工会联合会。至1962年6月,工会组织在精简机构中被撤销。1964年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
  1973年8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恢复工会组织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县总工会,建立健全了县总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工会代表大会。县总工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工会专干2至6人组成。
  1984年至1985年,甘肃省总工会投资17万元,建成了面积为830平方米的卓尼县总工会俱乐部大楼一处,工作人员增加到8人。
  198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的通知》精神.各级党委加强了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工会工作提上了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从此走上了正规轨道。至1990年底,各级工会组织发展到67个,会员1452人,先后共召开了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县第一届工会代表大会于1962年4月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1人,会议宣布成立了卓尼县工会联合会,选举产生了县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委员9人。
  第二届工会代表大会于1973年8月15日至18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代表43人,会议宣布卓尼县工会联合会改为县总工会,选举产生了主席、副主席5人,常委5人,委员15人。
  第三届工会代表大会于1979年4月10日至12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代表79人,选举产生了主席、副主席4人,常委5人,委员9人。
  第四届工会代表大会于1984年6月26日至28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代表90人,选举产生了主席、副主席3人,常委5人,委员11人。
  第五届工会代表大会于1988年9月21日至24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代表74人,选举产生了主席、副主席2人,常委5人,委员11人。同时还选举产生了总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5人。
  1990年9月25日至26日,召开了五届三次全委会议,会议增补总工会委员2人,补选了主席、副主席、经委会主任、副主任。
  三、教育工会
  1943年成立卓尼设治局教育会,马全仁任理事长。
  1957年3月组建了卓尼师范、柳林小学工会组织。至1990年底,各学区、直属中小学,先后建立了工会委员会,隶属县总工会。建立基层教育工会委员会25个,工会小组12个,会员577人。第三节妇女组织
  —、妇女会
  1950年10月成立了卓尼自治区妇女联台会筹备委员会。至1954年12月,筹委会由11人组成,下设秘书、总务、组织3个股。
  二、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卓尼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4年12月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90人,会议通过了民主妇女联合会组织章程草案;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组织条例草案等;选举产生了卓尼自治区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卓尼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7年5月15日至1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90人,选举产生了卓尼县妇女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改选了主任、副主任4人,并选举产生了出席自治州妇代会的代表。
  1958年12月,临、卓两县合并,历时3年,1962年1月,恢复了县妇联。
  三、县妇女联合会
  卓尼县妇女联合会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2年6月18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4人。大会主要议程:主任达芝芬致开幕词;副主任李扎什草作《妇代会工作报告》;中共卓尼县委第一书记李培贤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县妇联委员11人。同时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州妇代会代表16人。
  县妇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4年4月20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岀席会议代表128人。大会主要议程;由李扎什草作了《关于县妇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县妇联委员11人,同时选举产生岀席自治州妇代会代表18人。
  1966年“文革”时期,县妇联和其它群众团体一样,遭受了冲击,于1967年11月停止了工作,到县革委会成立后,由革委会政治部下设的群工组主持妇女工作。1973年恢复县妇联组织。于同年3月17日,成立了县妇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7人组成。
  县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4月13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27人,其中列席代表30人.少数民族代表占56%。会议选举产生了县第三届妇联委员39人,常委9人,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州妇代会代表52人。
  县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9年6月9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2人,其中党员77人,团员23人;少数民族代表95人。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议了县妇联第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了会后妇女工作的任务,进一步动员妇女团结起来,在全县农牧业生产中更好地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大会审议了李扎什草代表第三届委员会所作的《各族妇女团结起来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牛蕊英受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卓尼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5人,常委7人,同时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州第七次妇代会代表48人。
  县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3年5月27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岀席会议代表164人,其中列席代表6人,特邀代表2人。大会认真讨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的议题;审议了牛蕊英代表第四届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各族妇女团结起来,为落实党的“十二”大提岀的各项战斗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县妇联委员会委员23人,常委7人,主任、副主任4人,同时选举产生岀席自治州第八次妇代会的代表39人。
  县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8年5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7人,其中列席代表10人,特邀代表2人。大会审议了第五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县妇联委员会委员25人,常委7人,主任、副主任2人,同时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州第九次妇代会代表29人。
  四、基层妇女组织
  1951年4月,给柳林、洮南等4个区派遣妇女代表7人。
  1953年,给柳林等9个区派妇女代表12人。
  1954年4月,卓尼组建9个区公所,每区配备妇女干部1人。同年12月,在柳林等4个区成立了妇女联合会组织,选派妇女主任14人。
  1956年,给9个区配备妇女专职干部7人。
  1958年12月,临、卓两县合并。1962年1月,恢复卓尼县建置后,为全县所属20个乡,1个镇配备了专(兼)职妇女干部7人。
  1966年5月,给全县16个乡(镇)配备专(兼)职妇女干部16人。
  1970年12月,给16个公社配备了专职妇女干部12人。
  1972年5月,先后建立了公社妇委会16个,大队妇代会97个,配备公社妇女干部16人。
  1973年,建立基层妇委会21个,其中公社16个,县级机关5个。
  1979年,建立基层妇女组织18个,其中公社妇委会16个,大峪牧场1个,县级机关妇女小组1个。
  1983年,建立基层妇联18个,其中公社妇委会16个,县级机关1个,洮河林业局妇委会1个。基层妇委会由主任、副主任、组长、副组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至1990年底,全县16个乡,1个镇共有妇联组织17个。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