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关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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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机关编制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120-122
摘要: 1949年卓尼和平起义到1956年的7年间,政权系统经历了工作组、分区、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卓尼县人民委员会三个阶段,其间的机关编制亦随之增改健全。
关键词: 卓尼县 机关编制

内容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10月〜1956年12月)
  1949年卓尼和平起义到1956年的7年间,政权系统经历了工作组、分区、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卓尼县人民委员会三个阶段,其间的机关编制亦随之增改健全。
  1949年9月11日,岷县分区派杨培才等19名干部,以工作组名义来卓尼开展工作。由于卓尼是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新的组织形式和政权机构尚未确定,干部按下列行业职能作了大概分工:负责组织、青年、妇女工作的干部各1人;民政、文教工作各3人;财政2人;秘书2人;公安5人;干训班2人。
  1954年,卓尼按规定应属丁等县,编制定为300人,实有在编人数376人,超编76人。
  1955年,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关于党派人民团体整编工作计划》贯彻“整顿机构,紧缩编制”的精神,本着“紧缩领导机关,加强基层组织,精简非生产和非业务人员”的整编方针,卓尼属辖境约一万平方公里,人口一万以上的县,按规定定为丙等县,县人民委员会编制为66人,按行业职能分别是:办公室10人,财政12人,民政8人,粮食12人,工商5人,建设7人,畜牧3人,文化教育8人,卫生3人,监察、计划、统计、公安、税务、法院、检察院编制人数不详。
  区级编制:48旗编为9个区,每区编制15人,牧业区13人。
  县委编制38人,按部门分别是:组织6人,财贸3人,宣传6人,生产合作7人,监委和办公室共8人,统战2人,团县委7人,妇联8人。超编9人。
  1956年,根据甘肃省编委(56)编字第675号文件规定:卓尼县编制人员总数为593人,其中:区级以上220人,条块编制141人(税务16人,粮食12人,公安42人,民警50人,法院12人,检察院8人),乡级编制232人。与此同时又遵照省委(56)会编字第995号文件,“卓尼县总编制增加76名”的通知精神,区乡级总编制增加到452名。
  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年1月〜1966年5月)
  期间卓尼县政权建设不断完善,政府工作日趋正规。为了适应政治形势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对机构设置和行政区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变更。1957年撤并了县人委的部分科室,将精简干部充实到农业社工作。全县总编制为741人,实有487人,缺编254人,其中:县人委编制245人,实有223人,办公室21人,民政11人,公安92人,统计6人,财政11人,税务22人,工商8人,粮食12人,畜牧6人,建设8人,水利7人,文化4人,教育6人,卫生4人,交通5人;缺编22人。
  新增设机构:政协6人,检察3人,纠纷1人,转业建设委员会1人,保卫世界和平民族事务委员会1人,计划委员会1人,林业科6人。
  区公所63人,乡(镇》260人。
  1958年,全县编制总数为1185人,实有861人,其中:县处级4人,科部级70人,一般干部787人。缺编324人,占应有编制数的24.6%。
  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9〜1990年)
  1984年卓尼国家机关编制情况:县级机关编制210人,实有人数205人。其中人大常委会编制27人,实有人数21人;政府工作部门编制183人,实有人数184人;政协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人民团体编制17人,实有人数16人;乡(镇)编制254人,实有人数254人;人民检察院编制15人,实有人数14人;人民法院编制27人,实有人数27人;司法行政部门编制13人,实有人数13人;公安部门编制64人,实有人数61人;武装民警编制28人,实有28人;工商银行编制33人,实有人数31人;建设银行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农业银行编制46人,实有人数46人;邮电局编制71人, 实有人数71人;气象局编制8人,实有人数6人。全县缺编5人。
  1990年卓尼县级党政群机关编制情况:总计编制478人,实有506人,超编28人。其中党委编制88人,实有156人;人大常委会编制22人,实有20人;政府编制281人,实有330人。部门中:公安、司法、民族宗教、民政编制115人,实有118人;审计、物价、工商、土地管理编制25人,实有29人;牧机、交通、商业、粮食、乡镇企业、林牧业编制53人,实有61人;文化教育、卫生编制27人,实有20人;办公室、档案、扶贫编制31人,实有51人;人民法院编制29人,实有25人;人民检察院编制24人,实有23人;政协编制17人,实有15人;人民团体编制17人,实有19人;乡(镇)编制313人,实有316人。县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数585人,实有584人。其中教育事业单位编制217人,实有217人;文化艺术事业单位编制31人,实有31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编制23人,实有23人;卫生事业单位编制126人,实有126人;农林牧水事业单位编制149人,实有149人;机关附属事业单位编制6人,实有6人;交通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10人;公检法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有4人;其他事业单位编制18人,实有18人。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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