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洮岷路保安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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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4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洮岷路保安司令部
分类号: D693.2
页数: 1
页码: 99
摘要: 民国21年(1932年),甘肃宣慰使孙蔚如委任卓尼土司杨积庆为洮岷路保安司令,自此由保安司令部替代了土司衙门,统领卓尼地区的一切政治、军事、宗教大权,仍集政权、神权、族权于一身。内部机构除仍保留原土司衙门的机构外,又增设了八大处。其基层仍设“旗”,旗长仍称“长宪”。这实际上以貌似纯军事组织的名称给土司加上了一个现代头衔,属民改称土司为“司令“。
关键词: 洮岷路保安司令部 卓尼县

内容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结束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君主制度,实行“民主共和”。各地产生于封建王朝时代的土司世袭制与共和制之间发生矛盾,限制着民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施政。同年9月,甘肃省议会以“土司制度和千户制度非民国所宜,必须予以废止”的决议,仿照云南、四川省提案,提岀“改土归流”。但由于封建土司制在藏区沿袭已久,尤其是卓尼土司,自明代以来,忠实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封建意识在土司及其属民中根深蒂固,且卓尼地处偏隅,其“改土归流”提案,未能在卓尼付诸实施。
  次年11月,为逐步实现“改土归流”计划,甘肃省议会决定停止各地现存土司的岁俸,并取消政府给各土司头人的支银决定,停发了卓尼等处现存土司头人的岁俸,但卓尼的土司制度仍在延续。
  民国17年(1928年),国民党甘肃省督办刘郁芬以“临岷屏蔽于西南"为由,委任卓尼土司杨积庆为洮岷游击司令,司令部仍设于原土司衙门内,军事上隶属西北边防督办,行政上隶属甘肃省政府第一行政督査区专员公署。
  民国21年(1932年),甘肃宣慰使孙蔚如委任卓尼土司杨积庆为洮岷路保安司令,自此由保安司令部替代了土司衙门,统领卓尼地区的一切政治、军事、宗教大权,仍集政权、神权、族权于一身。内部机构除仍保留原土司衙门的机构外,又增设了八大处。其基层仍设“旗”,旗长仍称“长宪”。这实际上以貌似纯军事组织的名称给土司加上了一个现代头衔,属民改称土司为“司令“。
  司令部内部设:
  红笔师爷1~2人,专为司令拟办对外文稿。
  大头目1人,秉承司令旨意,协助司令处理军政事务。
  总管3人,分别管理署内总务、钱粮、庶务。
  传号4人,负责传达及兼理普通民诉纠纷。
  房科8〜9人,相当于行政办公室,处理日常政务及内外文件起草、抄发、档案保管等。有掌案1人(相当于科长)、经书、笔帖式各1人(相当于副科长)。
  长宪(即旗长)48人,管理各旗下的征缴事项和执行司令部各项政务,是基层各旗最高行政官员。
  仓官5~6人,分城区、迭部、黑番三处管理粮仓,负责验收田粮收缴和拨支事宜。监所30人,分男女班房,狱卒分一、二、三班,一班属警卫班。
  八大处是司令杨积庆仿照当时普通陆军军级编制而设的,亦非纯军事机构,除有时参战外,大部分时间协助司令执行其政务。军需处担负各旗下的催粮赋任务,军法处兼理一些民间民刑案件,兰办处(即驻兰州办事处)为司令联系政治、经济往来及信息传递等。
  洮岷路保安司令仅任两届,即卓尼十九任土司杨积庆与二十任杨复兴。统治时期从民国17年到民国38年(1928〜1949),共21年时间。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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