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碌曲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1124
颗粒名称: 卓尼县人民政府、碌曲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分类号: D625.42
页数: 7
页码: 688-69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卓尼县人民政府、碌曲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碌曲县 人民政府 协议书

内容

第一部分 勘界工作概况
  第一条 为了实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法制化和科学化、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根据《甘肃省勘定省内行政区域界线规划》的安排,1992年8月27日在碌曲县召开了碌曲、卓尼两县勘定行政区域界线会议,成立了两县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了《卓尼县与碌曲县勘界实施方案》,具体安排部署了联合勘界工作。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遵照《甘肃省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甘肃省勘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技术规定》和《卓尼县与碌曲县联合勘界实施方案》,本着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的精神,经边界实地踏勘,走访群众,认真协商,对两县边界线走向达成了一致的认识,草签了边界线走向协议书。于2000年完成了界桩埋设和测绘工作,汇总了勘界成果资料。
  第二条 卓尼县与碌曲县边界线全长50.3公里,北起卓尼县、碌曲县、合作市三县(市)交会点,南到卓尼县、碌曲县、若尔盖县(四川省)三县交会点,共涉及五个乡七个行政村,即卓尼县的尼巴乡、扎古碌乡二个乡的尼巴、江车、立珠三个村委会,碌曲县的阿拉乡、双岔乡、拉仁关三个乡的田多、洛措、毛日、则岔四个村委会。全线共埋设界桩3个,桩号自北向南为1—2—3号。本协议书第三部分对这条边界线具体走向和界桩的位置作了详细的叙述,并将边界线和界桩位置标绘在总参测绘局出版的两幅1:10万地形图上,作为本协议的附图。界桩登记表和界桩成果表详细记载了各界桩的情况,作为本协议的附表。
  第二部分 重要问题处理结果
  第三条 两县边界线勘定后,两县要维护界地带的稳定,管理好各自辖内的群众,不得越界擅自在对方境内开垦荒地、砍伐林木,尤其不得越界放牧。界线上双方群众祭祀神山的习惯不能受对方的影响。
  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已达成的协议,发至两县有关乡及土地、农、林、牧、交通、水利等部门遵照执行。
  第三部分 边界走向和界桩位置说明
  第四条 边界走向说明。卓尼、碌曲两县边界从北端的1号界桩起,至南端的3号界桩止,全长50.3公里,共树立了3个界桩,界线走向详细叙述如下:
  两县之间的边界线在总参测绘局1970年版的1:10万比例尺地形图上标绘。
  北端从边界线上1号界桩〔即卓尼县、碌曲县、合作市三县(市)的交会点〕起,向西南方向尼尔工卡山梁经3725、3760、3882(扎日干)高程点,后折向东南到加越(江永)克卡2号界桩处,这段界线长度为8.9公里。
  由2号界桩转向南经加越卡山梁3694高程点后,向西南沿丁季卡山梁经3725、3971、4092(德隆伊〓马)高程点,折向南偏西经4126高程点到4078高程点,后转向东南到3990高程点(谢巴恰沃),再沿山梁折向南行约3.5公里至山鞍部,后折向东编南至4103高程,折向南行约1.2公里至山顶止,即卓尼县、碌曲县、若尔盖县(四川省)的三县交会点,亦是3号界桩点,这段边界线长度为41.4公里。
  第五条 界桩位置说明。1号界桩为单立三面小型水泥界桩,位于卓尼县、碌典县,合作市的三县交会点的尼尔工卡山梁上,高程3520米。在磁方位角212度0分、距离2130米处的3618高程点;在磁方位角260度0分,距离1690米处为哥砸的卡村;在磁方位角340度0分、距离500处为3592高程点。
  2号界桩为单立两面小型水泥界桩,位于加越克卡,高程3600米。在磁方位角123度30分,距离1620米处为3642高程点,在磁方位角227度、距离1460米处为3628高程点;在磁方位角313度30分,距离1060米处为3882高程点。
  3号界桩位于卓尼县、碌曲县、若尔盖县的三县交会点孤立山顶,交会点已在甘川两省联合勘界中认定。
  第四部分 边界线的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 双方县、乡政府对界桩和界桩方位物应加以维护,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自然或人为的对界桩和界桩方位物的移动,损坏或毁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树立新的界桩或其他边界线标志。
  第七条 一、为了有效地维护界桩和边界线标志,双方县应就界桩和界桩间的界线标志共同负责管护,任何一方如发现界桩被移动、损坏或毁灭、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在原处恢复、修埋或重建。如由于自然原因,界桩不能在原处恢复,应在不改变边界线走向的原则下,由两县协商,另行选择适当地点树立。
  二、对于界桩的恢复,修埋或重新埋设,双方应共同做好记录,如另行选点树立界桩或增加新的界桩,双方应就此签订文件,按照《技术规定》填写界桩登记表。上述记录、文件经双方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书的附件,并报省边办备案。
  第八条 双方县、乡政府对于任意移动、损坏、拆毁界桩及边界标志的单位或个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处理。
  第九条 为了使边界线易于管理和辨认,防止出现骑线村庄和建筑物,应在边界线两侧各5米地带内,严禁建立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县人民政府每隔三至五年对边界线进行一次联合检查,经双方同意可以推迟或只对边界线的部分地段进行联合检查。由于某些原因,经双方商定,双方可以对边界线部分地段进行临时性的联合检查,每次联合检查后,应写出检查报告报省边办。联合检查所需经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部分 最后条款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所附的边界线地形图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1970年的第一版1:10万地形图共两幅,图号为:9—48—50和9—48—62。
  第十二条 协议书中边界线走向的文字叙述与附图标绘不尽一致时,以附图为准。
  第十三条 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各次会议纪要、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协议书和勘界成果资料原件报省边办存档备查。
  碌曲、卓尼两县勘界工作会议第一次会议议程
  时间: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地点:碌曲县政府常务会议室
  内容:1.成立两县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2.传达全省勘界工作会议文件
  3.两县分别研究制定边界线走向原则
  4.交换边界线走向地形图、起草走向一致的边界线说明、商定三县交会点。
  5.制定勘界实施方案。
  6.草签协议书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碌曲、卓尼两县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名单
  联合勘界领导小组
  组长:旦志保碌曲县政府副县长
  杨自才 卓尼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桑木周 碌曲县民政局局长
  尕藏加 卓尼县边办副主任
  成员:
  碌曲方面
  桑盖碌 曲县民政局副局长
  旦木其 拉仁关乡乡长
  牛吾秀 双岔乡乡长
  尕藏热布旦 阿拉乡乡长
  曹五八 民政局干部
  卓尼方面
  尕藏加 卓尼边界办副主任
  杨荣 勘界办干部
  赵剑光 勘界办技术员
  陈永明 尼巴乡乡长
  安兴虎 扎古录乡副乡长
  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桑盖 碌曲
  尕藏加 卓尼
  成员:曹五八 李建平 碌曲
  杨荣 赵剑光 卓尼
  联合勘界工作组
  组长:桑盖 碌曲
  尕藏加 卓尼
  成员:曹五八 碌曲
  李建平 碌曲
  杨荣 卓尼
  赵剑光 卓尼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卓尼县与碌曲县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原则
  为科学稳妥和两县牧民群众和睦相处安定生产,积极地勘定卓尼县与碌曲县行政区域界线。经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8月27日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原则:
  一、卓尼县与碌曲县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要以《甘肃省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和《甘肃省勘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技术规定》为根据制定具体原则,积极组织实施。
  二、确定边界线走向,坚持以下原则:
  1.建国后经双方人民政府明确划定或经上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边界线不再变更,可按有关文件,协议(包括自然行政村达成的协议)地图核定边界线:已划定或者核定的边界线比较粗略,未经实地认点认线的以有关文件协议,地图为依据认定边界线。
  2.未划定边界线。但已形成传统习惯线的地段,以传统习惯线为基础,结合自然地形勘定边界线。
  3.未划定边界线,传统习惯线粗略,实地不清的地段,征求有关行政村、自然村村民代表双方所提界线走向意见,并参照1975年出版的《甘肃省地图集》上标绘的行政区域界线,结合自然地形协商确定边界线。一九九〇年底前有边界争议的地段,按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边界线。
  4.划定边界线的标准,按国家民政部民行发〔1989〕51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全线勘定两县边界线,双方地形图标绘一致的地段,确定为正式边界线;标绘不一致地段,双方应顾全大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积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反复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地段,联合上报州勘界领导小组裁决,经裁决务必坚决服从。
  四、勘界工作由两县有关各级政府各工作部门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互谅互让,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勘定两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历史重任。
  卓尼县、碌曲县联合勘界工作领导小组
  卓尼县勘界领导小组组长:尕藏加
  碌曲县勘界领导小组组长:旦志保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阅读

相关人物

尕藏加
责任者
旦志保
责任者

相关地名

碌曲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