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宗教场所及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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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11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宗教场所及其管理
分类号: B922
页数: 2
页码: 578-5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碌曲县域内宗教场所及场所管理。
关键词: 碌曲县 宗教场所 宗教管理

内容

一、宗教场所
  碌曲县域内宗教场所相对集中,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较多。至2010年,全县有藏传佛教寺院8座,活动点1处,分别是郎木寺院、西仓寺院、毛日寺院、旺藏寺院、多松多寺院、丁古寺院、吉仓寺院、拉仁关寺院和尕海双岔日朝活动点;伊斯兰教清真活动点4处,分别是西仓清真活动点、拉仁关清真活动点、玛艾清真活动点、郎木寺镇清真临时活动点。共有教职人员1117人。
  碌曲县藏族群众最早信奉苯教。随着佛教的不断发展,分为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和格鲁派等派别。碌曲县境内藏族信众大多信奉藏传佛教格鲁派。碌曲县的伊斯兰教教众主要来自临潭,部分来自临夏。最早传入碌曲的伊斯兰教教派为格底目,清光绪十年(1885年),在西仓建清真寺。随后有伊海瓦尼、西道堂等伊斯兰教教派传入碌曲,并在郎木寺、拉仁关和玛艾等地建起清真活动点。
  二、宗教场所管理
  1996年6月,对郎木寺院等8座藏传佛教寺院和西仓清真活动点等3个伊斯兰教清真活动点依法予以法人登记,对郎木寺清真活动点做出临时登记的决定。
  1996年2月,郎木寺院寺管会增补成员,由寺管会征求当地乡政府同意上报县民族宗教局审批。6月,双岔乡毛日寺院、旺藏寺院、多松多寺院等3座寺院改选寺管会班子,选举产生成员名单由寺管会征得当地政府同意后报请县民族宗教局审批。11月,国家宗教局颁布《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办法》,省宗教局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1996年将碌曲县确定为当年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年检的试点县之一。1997年1月,省民委、省宗教局下发《关于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4月,州民族宗教局也相应做出全面的安排部署。8月,县政协结合“三五”普法活动在双岔乡旺藏、多松多寺院,各举办为期两天的普法教育学习班。同年,省宗教局印发《甘肃省宗教活动场所常驻人员和暂住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1998年8月,县民族宗教局组织各寺院财务人员共17人,举办“寺院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1999年5月,县民族宗教局对全县依法予以登记的8座藏传佛教寺院和4处伊斯兰教清真活动点进行年检。经年检,全县藏传佛教寺院共有教职人员1090人,寺管会组织成员40名,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26名,驻寺活佛10名;殿堂41座,僧舍446院。伊斯兰教清真活动点阿訇4名,满拉13名,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3名,礼拜堂4间,水房等7间。是年,西仓寺院和拉仁关旧寺寺院寺址问题分别得到解决。全县阿訇参加统一考试,考核合格的4名阿訇领取阿訇证书。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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