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扶贫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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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1059
颗粒名称: 五、扶贫资金管理
分类号: F323.8
页数: 2
页码: 546-5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碌曲县1996年至2010年扶贫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投入、群众自筹和信贷三部分组成。其中以国家投入为主,群众自筹为辅。
关键词: 碌曲县 扶贫 资金管理

内容

扶贫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投入、群众自筹和信贷三部分组成。其中以国家投入为主,群众自筹为辅。1996—2010年,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
  3651.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96万元;“两州一地”资金1765.15万元;藏区专项资金350万元;州级统筹40万元。
  资金使用,1996—2010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651.1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11万元;种养业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85.6万元;科技扶贫项目完成投资124万元;其他项目完成投资1430.55万元。
  资金管理按照省、州、县《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制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按计划足额落实,从未发生过挤占、挪用现象。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主管部门专账核算。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证,按规定程序扶贫办审核、财政局审查后,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全面实行项目资金预拨制,对年度计划的项目在实施前,扶贫办对工程类项目预拨扶贫资金计划数的50%;种养业项目预拨扶贫资金计划数的80%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及扶持项目的安排实行公告公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实施的项目必须在所在的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集中实施以及重点扶贫项目要设立永久性标识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间、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扶贫效益、举报电话等。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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