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住房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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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614
颗粒名称: 八、住房制度改革
分类号: F121
页数: 1
页码: 1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的经济计划与管理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住房制度改革,碌曲县出台公有住房按新标准收取房租的暂行办法,随着企业改制工作的推进,碌曲县的住房改革也迎来了一次深刻的改革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碌曲县 住房 体制改革

内容

1996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甘南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碌曲县出台公有住房按新标准收取房租的暂行办法。1999年,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及省建委会议精神,对全县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登记,核发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对县城所有单位的公房及个人私房进行全面调查和测量登记。2000年,全面清查全县7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817套房屋,其中单位自管公房396套;城建直管公房169套;单身宿舍137套,自建私房67套;职工购房50套。对私下转卖直管公房的干部职工,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2002年,共收取房租71万元,用于新建房屋5套,220.2平方米,办理建房证明86户;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碌曲县出售单位公房52套4125平方米,收回售房款42万元。从2003年开始,随着企业改制工作的推进,碌曲县的住房改革也迎来了一次深刻的改革。全县15户企业的公有住房个人原拥有81%产权,公司拥有19%的产权,职工个人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可以继承。在改制工作中,将19%的产权出售给职工个人,职工按照《标准价售房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度的通知》补足差价,办理产权登记,获得100%的产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有住房也相继进行产权变更出售。至此,碌曲县彻底结束职工居住公有住房时代。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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