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税务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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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611
颗粒名称: 五、税务体制改革
分类号: F121
页数: 1
页码: 1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的经济计划与管理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税务体制改革,碌曲县税务局分设为碌曲县国家税务局和碌曲县地方税务局,碌曲县国税局实行专管员制度,沿用“一员进户,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一条线的征管模式”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碌曲县 税务 体制改革

内容

1994年8月,碌曲县税务局分设为碌曲县国家税务局和碌曲县地方税务局。2001年之前,碌曲县国税局实行专管员制度,沿用“一员进户,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一条线的征管模式”。2001年,乡镇税务所撤销,成立税务分局,按“征、管、查”相分离的原则,改革过去“一员进户,各税统管、征管查一线式”的旧模式,按岗位设立征收岗、管理岗、稽查岗等,按岗定人、各负其责,通过人员分工进行三离,同时,采取“划片管理、定点征收、交叉检查、定期轮换、调离审计”模式运行办法。2001年8月,初步建立起“多元申报、集中征收、划片管理、一级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即:在纳税人中全面推行邮寄申报,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纳税以及电子申报或电话申报。对集中征收的税款,分级分地将税款解缴到各级金库。上收稽查权,按机构间分离原则,成立专业化的稽查局。2004年6月,按照“申报纳税,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微机监控”模式要求,碌曲县国税局正式启动运行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全县所有纳税人纳入微机监控。2005年3月,碌曲县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通知,取消税收专管员制度,全面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1994年,地税成立之初,全县地方税收由工商税收、国有企业所得税、教育附加税和农业各税四大部分组成。2000年,农业五税交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由原社保部门征收交由地税部门征收,2000年征收社会保障费54万元。从2001年开始,全州地税收入在内部统计口径上做了调整,将国有企业所得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合并统计为企业所得税,原来四大部分收入变为税收收入、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三大部分。2002年,为响应省上提出的创建“三个环境”要求及州委、州政府“畜产品绿色通道工程”的实施,碌曲县撤销国道213线桥头税收稽查点。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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