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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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20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保险
分类号: F842.7
页数: 2
页码: 260-261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碌曲县支公司设立初期,险种单一,保险费基数低,主要开办了运输工具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以及责任保险等十几个险种。
关键词: 保险 碌曲县 金融

内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碌曲县支公司设立初期,险种单一,保险费基数低,主要开办了运输工具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以及责任保险等十几个险种,年保险费收入不足2万元,投保户只有30户,保险金额60万元,年上缴税金仅0.1万元。到1990年保险费收入为5万元,投保户增加到200个,保险金额为3000万元,上缴税金0.3万元,处理赔案30件(次),赔款金额4万元,占保费收入的80%。从1992年开始,财产保险业务大部分实现了微机处理。险种、投保数量、保费收入、上缴税金都大幅度增加,险种由三种增加到十几种,投保户(辆、台)由50户增加到2250户,年保险金额每年增加30%,年上缴税金由不足千元增加到上万元。截至1995年底,累计保费收入98万元,投保户2250户(辆、台),保险金额25000万元,上缴税金5.3万元,处理各种理赔案350件(次),赔款支出43万元,占保费收入的44%。
  人寿保险方面,险种由最初的两种增加到后来的五种,主要开办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大类近10种险种,主要有子女备用金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养老金保险、学生平安保险。1990年保险费收入为0.5万元,投保户100户(人、次),保险金额为200万元,上缴税金0.1万元,处理赔案8次,赔款金额0.3万元,占保费收入的60%。截至1995年,累计保险费收入63万元,投保户1000户(人、次),保险金额2000万元,上缴税金0.5万元,处理赔案50件(次),赔款发出5万元,占保险费收入的8%,十年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碌曲县支公司累计支付各类赔付或给付保险金48万元,其中财产保险赔付43万元,寿险赔付5万元。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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