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业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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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1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专业机构
分类号: F832.942
页数: 2
页码: 250-251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金融专业机构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社等。
关键词: 金融 专业机构 碌曲县

内容

一、农业银行
  1964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决议》和省、州政府的部署,中国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正式成立。原属人民银行的郎木寺营业所划归农业银行,同时在尕海、西仓、双岔设立了营业所,在玛艾、拉仁关、西仓、尕海、阿拉、双岔设立了信用社。1966年元月1日,碌曲县农业银行并入人行。1979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1980年10月1日,碌曲县农业银行恢复,有营业所4个,信用社7个,1990年,设立了城关营业所,在县支行设立了稽核组。
  二、工商银行
  1984年10月,碌曲县人民银行与县工商银行分设,县人民银行内部股室全部划归工商银行。1995年,工商银行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信贷股、营业室和城关储蓄所,工作人员18人,其中行长、副行长各1人,营业室5人,会计股3人,信贷股2人,办公室2人,城关储蓄所4人,有办公用房4栋28间共672平方米,砖木结构福利住房4栋24间528平方米,运钞车1辆,5吨“东风”车1辆,微机2台。
  三、建设银行
  197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甘南藏族自治区支行在碌曲县设立了办事处,1979年碌曲县建行办事处改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碌曲县支行。1995年底有职工8人,设有会计计划股、支行营业室和住房信贷部,配有运钞车1辆,办公用房1栋8间192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为186平方米住宅楼一栋。
  四、信用社
  1964年,为了广泛动员农村剩余资金,合理使用国家支农资金,扶持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牧区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设立了玛艾、拉仁关、西仓、尕海、阿拉、双岔六个信用社。1966年,根据上级通知撤销中国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信用社业务随农行并入中国人民银行碌曲县支行。1980年10月1日,恢复碌曲县农行业务,下辖6个信用社,时有职工17人。1982年4月,设立了郎木寺信用社贡巴分社,1983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用三年时间,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重点是恢复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以适应农村金融的需要,克服官办倾向,并清算补发了社员股息。1985年7月29日召开了全县信用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国信用合作社碌曲县联社。1995年10月,农村信用社与农行分设,各乡信用社划归县信用联社。
  五、保险公司
  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支公司成立,1988年7月9日,经上级批准成立了碌曲支公司,全称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碌曲县支公司,截至1995年底,有职工3人,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固定资产23万元。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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