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政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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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18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财政支出
分类号: F810.45
页数: 5
页码: 240-2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碌曲县财政支出的情况。其中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各项费用与资金支出等。
关键词: 碌曲县 财政支出

内容

第一节 基本建设支出
  “一五”经济建设时期(1953—1957年),是县政权从酝酿到建立时期。1953年省财政厅拨款2亿元(旧币)建设资金给绿曲、玛曲两县。1956年,中央政府内务部给碌玛两县划拨专项建设资金14.35万元。由于缺乏资料,“一五”前期的基本建设投资难以统计出整体数据。1957年,经上级批准,县址由西仓迁往现驻地,县城城区基本建设开始,是年共完成投资37.3万元(档案资料为46.6万元),建筑面积7203平方米,先后建成了县委、县人委、部分单位的办公室、卫生院、民贸公司和粮站等。
  “二五”经济建设时期(1958—1962年),国家加大了边少地区的基本建设投资力度,碌曲县的基本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5年间地方财政用于基本建设的支出为41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74.9万元。投资主要用于房屋建设,累计竣工面积13808平方米,进一步解决了县委、县政府机关干部与部分企事业的安居、办公条件。“二五”期间基本建设较大的项目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完成投资51.1万元;县粮站(其中仓库1308平方米,办公室127平方米),完成投资13.4万元;郎木寺气象站建设,建房面积714平方米,完成投资5万元;新建尕海畜牧中学校舍462平方米,购置设备,完成投资9.9万元,工矿农村水电站投资方面,修筑建成尕海水利工程;县面粉厂厂房284平方米,投资33万元;县电站厂房84平方米,完成投资15万元;尕海煤矿也在同期上马生产,二五期间,境内还办有尕海、西仓、双岔、郎木寺4处农场。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63年基本建设暂时停业。1964—1965年地方财政用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投资仅6万元,相当于整个调整时期总支出了18.5%。但就1964年至1965年两年实际完成投资来看,其规模并不比“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的规模小多少,两年基本建设投资的方向依然是办公室、仓库、门市部、宿舍、教室、门诊部等房屋建设,竣工面积11827平方米,县委与县人委办公房建设工程于1965年竣工,仅1964至1965年该项工程完成投资63万元。
  “三五”经济建设时期(1966—1970年)。经过3年的调整,严重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和产业结构趋于合理,脱离实际的大办农业、大办农场的失误得到了纠正,基本建设实际完成投资总额111.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资58万元,占完成投资总额的52.2%。房舍建筑面积6482平方米,房舍建筑方向由原来以党政领导机关为主转向以文化教育方面的校舍建设为主,校舍建筑面积达2746平方米。用于农林水电等生产方面的投资明显增加,对碌曲县城—贡去乎公路阿拉山段进行了改造,修筑改造了尕海—李恰如简易公路,贡去乎林区公路,玛艾—红科公路、碌曲—阿拉公路,西仓—双岔的阳山公路,建成了尕海—李卡如电话线路。组建了碌曲县鼻疽马场(地址拉仁关康盖),为贡去乎电站,县农机厂,双岔农机厂,县农机站,县广播站,县电站,县皮革厂等添置了部分设施,同时修建了尕海、郎木寺草原水利工程。通过基本建设,一些学校、卫生院等事业单位相继建立并开展工作。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基本建设从整体上受到了影响。
  “四五”经济建设时期(1971—1975年),用于基本建设的财政投资24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23.09万元。基本建设投资与“三五”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投资范围更加广泛。办公室、营业室、校舍等房屋建筑竣工面积为21098平方米,部分县乡党政企事业单位办公条件得到了初步改善。由于地方工业和农林水电等方面的投资增大,1971至1974年碌曲县用于尕海煤矿的投资为45.55万元,用于水电建设的投资为398.04万元,用于工业建设的投资41.54,万元,商业外贸投资13.77万元,文教卫生院投资22.32万元,其他方面的投资10.11万元。“四五”期间的大项投资是电力投资,5年累计完成用于电站、农电线路的投资311.34万元。
  “五五”经济建设时期(1976—1980年),“五五”期间,“文化大革命”结束,全国拨乱反正,经济建设重新起步。碌曲基本建设幅度比“四五”增大,财政总支出15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46.7万元,占同期总支出的18.85%。基本建设实际完成投资616.51万元,其中用于工业方面的投资149.78万元;用于农林水电的投资228.05万元;用于商业物资方面的85.76万元;用于文教卫生方面的68.66万元;用于交通方面的23.7万元。5年累计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5785平方米。
  “六五”经济建设时期(1981—1985年),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改革城乡经济体制,在双岔、阿拉、西仓三个乡实行退农还牧,产业结构在整体上得以调整,牧区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地方财政投资10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597.22万元。较大的建设工程有藏族中学校舍建设,累计投资42.5万元,县藏医院26.34万元,水源工程投资13.9万元,建设县电站投资34.5万元,草原围栏投资22万元,寄宿学校投资20万元,县食品公司厂房建设投资建设,唐龙多等村吊桥2座,房屋建筑累计竣工面积22602平方米45万元,牧业机械推广站设备购置等投资38万元,其中绝大部分为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用房。
  “七五”时期(1986—1990年),地方财政基本建设投资448.5万元,比“六五”期间的108万元增长4.15倍,实际完成投资1675万元,比“六五”期间的597.22万元增长2.81倍,这是碌曲县建政以来投资规模最大的时期。基本建设的显著特点是大项目工程开始出现并且项目数不断增加。“七五”期间,碌曲冷库建成,完成投资326万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完成投资47万元,玛艾洮河大桥建成,投资98万元,碌(曲)—赛(河南县赛尔龙乡)公路投资90万元修成,碌(曲)—博(夏河县博拉乡)公路新扩建25公里投资100万元,县藏族中学教学楼投资35万元,县中学教学楼投资45万元,县医院门诊楼投资73万元,合作—碌曲35千伏73公里输电线路及变电所建设投资307万元,县干酪素厂投资77万元,县农行营业楼投资28万元,加仓村人畜饮水工程投资65万元,县城自来水工程投资94万元。“七五”期间楼舍竣工总面积达26186平方米(未包括1988年数据)这些工程的竣工,极大的改善了碌曲县的基础设施条件。
  第二节 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
  农村水气事业费(含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包括农口所有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以及差额拨款单位的差额补助费。1958—1980年,农林水气事业费与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同属一个项目,称支农事业费,1981年至1987年又称农林水气事业费。1988年将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包括小型农田水利和水保补助、支援农村合作生产组织资金,农村草场和畜禽保护补助,列入农林水气,农林水气包括农业、畜牧业、农牧机械、林业,水利、农业调查与区划等事业费。1958年—1995年,农林水气事业费总支出为1709.1万元,其中“二五”支出49万元,三年调整时期支出35万元,“三五”支出76万元,“四五”支出118.4万元,“五五”支出309.1万元,1981—1987年支出518.6万元,1988—1993年支出603.9万元。从不同时期支出的数字可以看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牧业生产进一步受到重视,国家对农牧业的支出逐年增加。支农支出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拓展多种经营,改变农牧业生产条件,促进民族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第三节 各项费用与资金支出
  一、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
  从1958—1995年,全县用于文教卫生的经费支出总额达4276.9万元,其中“二五”时期支出102万元,年均20.4万元;三年调整时期支出135万元,年均27万元;“四五”时期支出210万元,年均27万元;“五五”时期支出34.51万元,年均6.902万元;“六五”时期支出610.7万元,年均122.14万元;到“八五”时期,五年支出已达到1803万元,年均支出360.6万元。
  二、行政管理费支出
  行政管理经费包括党政机关职工工资等福利、补助等公用部分。职工工资是行政经费的主要部分,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费用等4个方面,公用部分包括公务费,设备费、修缮费、业务费,其他费用等5个方面。从1958—1995年,行政管理经费支出5528.2万元,其中“二五”期间支出156万元,年均支出52万元;“三五”期间支出234.2万元,年均支出46.84万元;“四五”期间支出268.5万元,年均支出53.7万元;“五五”期间支出353.8万元,年均支出70.76万元;“六五”期间支出616万元,年均支出123.2万元;“七五”期间支出1091.1万元,年均支出218.22万元;“八五”期间支出2140万元,年均支出428万元。
  三、抚恤救济
  1957年以前的社会抚恤救济费因无资料难以细述,根据调查仅有点滴情况。1953年6月,上级发救济款29000元给牧民群众,1954年6月,全县发放救济款49542万元(旧币),1956年郎木寺区公署发放救济1.8万元,无息贷款1.67万元,1957年,县委向阿拉发救济款5万元。1958—1995年,全县共发放抚恤救济资金206.7万元。
  四、企业流动资金支出
  1959年,国家为碌曲县企业提供流动资金50万元,1970—1981年又先后累计提供流动资金62.1万元,1959—1981年支出流动资金112.1万元,1988—1995年支出企业挖潜改造基金44万元。1971—1980年设立五小企业投资支出,10年累计支出79.9万元。1988—1995年设有城市维护费,8年支出46.3万元。1988—1995年用于价格补贴支出120.6万元。1988—1995年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累计支出242.4万元。
  五、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统计资料中除了有名称的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的总称。1958—1995年,其他支出累计达2378.4万元。其中“二五”时期支出122万元;三年调整时期支出38万元,“三五”时期支出23万元;“四五”时期支出40万元;“五五”时期支出135.7万元;“六五”时期支出488.4万元;“七五”时期支出908.6万元;“八五”时期支出633万元。
  六、发展资金支出
  1987年5月,县财政局组织人力对1980—1986年的“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1980—1986年7年时间,上级共拨入发展资金43674万元,用于发展畜牧业和草原建设169.3万元,7年全县完成草原围栏播种多年生牧草14.6亩,围栏总长度56万米,围栏草场的每亩产草量364.4公斤,增产44.6%;7年完成牛改良515头,改良绵羊2310只,每头改良牛比本地牦牛多产牛奶110公斤,每只改良羊的产毛量为本地土种羊的3倍。人畜饮水工程资金73.1万元,7年建成人畜饮水工程19处,解决了4219口人和39713头牲畜的饮水困难,交通建设3434万元,改造县乡公路15公里,架设吊桥4座,逐步改变了边远乡村交通不便的状况,促进了乡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林电力建设5.63万元,维修小电站2座,改选农林输电线路173公里,用于35千伏输变电配套工程30.0万元。乡村造林、文教卫生、乡镇企业、煤碳供应补贴、农机修理补助103.2万元。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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