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部落寺院的财政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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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1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部落寺院的财政收入
分类号: F810.41
页数: 2
页码: 232-2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碌曲县部落寺院的财政收入的情况。其中包括部落收入、、寺院收入等。
关键词: 碌曲县 财政收入

内容

一、部落收入
  部落统治者的经济收入主要有:1、部落的土官头人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通过出租土地、牲畜取得收入。据调查,双岔部落土官阿才占有土地100亩,占其部落土地总面积的1.4%,有各类牲畜1671头(只、匹),其中牛260头,马171匹,羊1240只,占部落牧区牲畜总数的2.3%。双岔部落牧区有小头人15人,共有牲畜6980(只、匹),其中牛1250头,马330匹,羊5400只,占该部落牧区牲畜总数的10.1%。2、部落统治者通过行政权力迫使他人服劳役。农民先要为土官无偿耕种土地后才能为自己耕种,得不到分文工钱。3、部落统治者拥有司法权,通过办案增加收入。4、部落首领可以发动战争,侵略其他部落或抵御其他部落的入侵,部落成员要承担军赋,即所谓“上马为兵,下马为民”,凡服兵役者要自备武器、粮草、战马等军需物资。5、牧场虽为部落集体所有,但这种所有制属于宗法或部分集体所有制,部落首领是使用草场的指挥者(有时他们也拥有自己的牧场),一些强大的部落甚至常通过战争掠夺其他弱小部落的草场用来发展自己的经济,增加收入。
  二、寺院收入
  碌曲县藏传佛教寺院在20世纪50年代及其以前的经济收入主要有:1、寺院占有大量生产资料,通过出租或雇工经营土地和牲畜获得收入。50年代后,出租100斤青稞种籽的土地秋后收租青稞100斤,出租1头犏雌牛收租酥油20斤,雇工耕种土地或放牧,报酬很低,如拉仁关一牧民给寺院放牧,全家4口经营牲畜500头,10年间所得仅够维持最低生活所需。2、高利贷,各寺院程度不同地以高利贷来增加其收入,高利贷利息每100元月息8元。3、派经,各寺所属教民每年轮流给寺院供饭,布施时间在农历2、3、4、6、8、9、10、11、12月中旬。4、和尚念经收入,婚丧病死都要念经,各部落都有自己约定成俗的规定,定期请和尚念经,念经根据和尚级别给报酬。5、化布施,如西仓新寺每年农历6至9月,大小活佛赴牧区化酥油,9至11月化青稞,寺院还有属于自己的香炉,即专门为寺院提供各类供奉的属民。18世纪,在郎木寺院建成之初,双岔部落迁其60户牧民去郎木寺居住,专门为寺院提供供奉。7、寺院的佛事活动,群众要宰杀牲畜供奉。8、寺院修建佛寺需要大量资金,寺院在其辖区按人或牲畜数摊派,修建寺院需要大量劳力,农牧民无偿服劳役。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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