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网点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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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13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网点建设
分类号: F727.42
页数: 2
页码: 194-19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0年至1995年碌曲县商贸网点建设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商贸流通 碌曲县 网点建设

内容

1970年以前,县民族贸易公司(简称民贸公司)是碌曲县唯一的商品零售企业。1970年以后,县民贸公司相继建立了贡巴贸易组、尕海贸易组、玛艾贸易组、红科贸易组、西仓贸易组、贡去乎贸易组、拉仁关贸易组、双岔贸易组、阿拉贸易组等商品零售机构,同时设立代销点14个,设立公共食堂1处,使国营商业网点延伸到7个公社,24个生产大队。1972年2月,在双岔贸易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双岔商店,在郎木寺乡设立郎木寺商店。
  1973年底,撤销了皮革厂,同时将副食厂、食堂、旅社合并,成立了碌曲服务商店。1974年3月11日,将农村基层商店和各贸易组、代购代销店划归县农副公司,1975年县饮食服务公司修建土木结构综合门市部15间。是年,县燃料公司成立,石油、煤炭的购销业务由燃料公司经营。碌曲县农副公司在县城设有农副产品零售门市部、农副产品收购站各一个,公司以三级批发为主,实行独立核算,属于碌曲县农副公司管理的商业网点有:郎木寺供销社,1977年在郎木寺商店的基础上建立,属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设有综合门市部、收购站、招待所、贡巴分销社,至1995年有固定资产9.8万元,资产负债76.67万元,在职职工6人,供销社占地面积为11120平方米,其中营业用房面积320平方米,库房面积304平方米,办公室、宿舍用房面积480平方米。尕海供销社,1977年由尕海贸易组改名而成,属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设有门市部、收购站。至1995年,有职工4人,固定资产16.7万元,资产负债2.5万元。供销社占地34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815.6平方米,其中营业用房面积330平方米,仓库面积200平方米,办公室、宿舍用房面积285.6平方米。玛艾供销社于1977年7月由玛艾贸易组改名而成,属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下设有门市部、红科分销店。至1995年,有职工8人,固定资产5.4万元,资产负责6.5万元。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0平方米,其中营业用房面积390平方米,仓库面积30平方米,办公室、宿舍用房面积240平方米。西仓供销社,1978年由西仓贸易组改名而成。下属有拉仁关供销分社、贡去乎分销店。至1995年,有在职职工9人,固定资产9.2万元,资产负责30.4万元。供销社占地面积5733.69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5平方米,其中营业用房面积612平方米,仓库面积400平方米,办公室、宿舍面积318.5平方米。双岔供销社,1977年由双岔商店改名而成,下设有阿拉分销社。至1995年,有在职职工9人,固定资产5.6万元,资产负债11万元。供销社占地面积4020.26平方米,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其中营业用房面积270平方米,仓库面积430平方米,宿舍面积330平方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商业网点得到迅速发展。1995年,全县有商业网点207个,从业人员303人,其中县城网点75个,从业人员108人,县以下商业网点132个,从业人员195人。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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