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乡镇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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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09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乡镇企业
分类号: F279.24
页数: 2
页码: 152-153
摘要: 本章记述了甘肃省碌曲县1978年~1995年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体制、主要行业的情况。
关键词: 乡镇企业 工业经济 碌曲县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碌曲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1978年,为了加强对社队企业的管理,碌曲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成立。1983年12月28日,中共碌曲县委、碌曲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农牧渔业部有关精神,决定将碌曲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更名为碌曲县乡镇企业管理局。1989年12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郎木寺、尕海、玛艾、西仓、拉仁关、双岔、阿拉7乡经济管理委员会,配备专职主任1名,副科级行政编制,为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在各乡的行政分支机构。
  第二节 管理体制
  1979年以前,社队企业由人民公社或生产大队管理,企业收益分配由公社或生产大队决定,职工工资则由公社或生产大队或生产队按考勤记工分形式参加社员统一分配。1980年以后,社队企业由于用工方式、职工身份的改变开始实行自负盈亏、自主招工、独立核算,乡政府或村委会只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统计管理。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管理”的政策原则实施计划指导管理。1984年下半年开始,全县乡办、村办集体企业和联办、个体私营企业按权限由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归口管理,进行注册登记,企业收益分配以货币形式自主决策,接受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在企业产值、总收入等经济指标的计划指导。1995年全县乡办集体企业共有5户,即郎木寺电站、玛艾砖瓦厂、阿拉锑矿、双岔青稞酒厂和双岔粮油加工厂。1985年全县有村办企业3家,随着农牧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到1995年时已全部被私营企业兼并。1995年,对联户企业的统计管理归口个体私营企业。
  第三节 行业
  1978年,碌曲县乡镇企业以农牧为主,有乡办牧场、农场。工业企业有农机维修、农具加工、建筑材料和小水电4个行业。时有社办工业15户,其中农具厂6户,砖瓦厂4户,水电站2座,社办企业实现总产值33.71万元,队办工业企业7户,其中砖瓦厂2户,小水电2座,炸药厂、腐肥厂和制药厂各1户,实现工业总产值3.2万元。1995年,全县乡镇企业总数发展到418户,主要分布在农机维修、建筑材料、粮油加工、小水电、养殖、服装缝纫、商贸、饮食服务8个行业,实现乡镇企业总产值1039万元,利税70.95万元。在乡镇企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531.5万元,占51.1%,运输业产值226.2万元,占21.8%,商贸服务业总产值277.3万元,占26.7%,其他行业总产值4万元,占0.4%。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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