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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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08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工业管理
分类号: F427.32
页数: 3
页码: 142-144
摘要: 本章记述了甘肃省碌曲县建政前至1995年工业管理发展情况,包括工业发展概述和管理体制发展的情况。
关键词: 工业管理 工业经济 碌曲县

内容

第一节 工业发展概述
  一、手工业
  建政前,碌曲境内的工业主要是民间手工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家庭手工业,针对游牧和农耕生产、生活需要,以农牧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分散性的手工制作、皮毛加工制品、缝衣、捻线、织褐、扦毡、奶油分离、酸奶酿造、简易木器制造等,限于自产自用,不作为商品出售(除酥油外),其特点是立足当地原材料,分散于家家户户,工艺简单粗糙,产量很低,生产规模很小。第二类是作坊手工业,中华民国时期以临潭西道堂为主的回民陆续移居于境内郎木寺、拉仁关和西仓等乡村,除部分人从事商业贸易外,部分人从事作坊形式的手工业生产,主要有:皮匠(以牛羊皮为原料,脱脂制革和加工藏式长筒皮靴、皮带、皮衣、皮绳、皮鞍件、辔头等)、木匠(主要从事修建民房、制作木匣、木箱、贮藏柜、木勺、木碗、木桶、木锨、犁等)、铁匠(从外地购进现料煅制马嚼、马掌、马镫、和鐍、䦆斧、刀、勺、铲、钉等)、裁缝(以土棉布、褐为面料缝制藏袍、衣裤、帐蓬等)、金银匠(以黄金、白银或金银货币为原料加工佩戴饰品、法器、奶钩、勺、碗等)、铜匠(以熟铜为原料锻制铜壶、勺、碗、法器等)和翻砂匠(主要从事铜锅、火盆)的翻砂铸造。其特点是不受地产原材料限制,工艺水平较高,生产规模虽然较小,但已初具专业化雏形,商品化程度高,多为自产自销。规模宏大,工艺考究的寺院建筑,其工匠全部从外地雇请而来。建政后,碌曲县在着手开展勘探和建设现代工业的同时,鼓励发展手工业生产,但因地域偏僻,人口稀少,文化和技术落后等原因,手工业发展比较缓慢。据调查,1955年全县有个体工商业12户,流动资金4800元,工商业产值13600元,小手工业从业人员30余人。碌曲县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根据上级指示和从民族地区特点出发,对境内手工业采取慎重缓行的保护政策,到1958年时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48户,其中手工业占到工业总户数的100%,工业总产值13.04万元。这些手工业者和手工业作坊成为人民公社化后社办企业和县手工业合作社的骨干力量和建设基础。1961年7月,经中共碌曲县委批准,从干部职工家属和社会能工巧匠中择优招收一批职工,组建起境内首家集体所有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即碌曲县手工业联社,简称县手联社),从事铁件、木器、服装、皮革等手工加工制造。此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夕,在双岔、阿拉、拉仁关、西仓和玛艾等公社组建起以手工生产为主的社办农牧具厂和阿拉、拉仁关、玛艾、郎木寺砖瓦厂,加工生产简单铁、木生产生活用具和手工蓝砖瓦。“文化大革命”中在“一大二公”左倾路线指导下,绝大多数个体手工业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关闭停产或并入社办企业,极少数幸存者只能闭门做少量加工定做生产生活用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农牧村的全面推行,各乡社办农牧具厂和小窑砖瓦厂相继解散,个体手工业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且部分手工工艺被机械化所替代。1984年全县手工业企业有8户,从业人员143人,注册资金241万元,到1995年,全县个体手工业已发展到72户。
  二、现代工业
  碌曲县建政后,在党和国家从政策、人才、物资和资金的大力扶持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组建和发展地方现代工业即民族工业。1953年—1960年,是碌曲县民族工业的初创时期,建政初期的随军工作组和支边知识青年则是县民族工业的奠基者。1958年“大跃进”中碌曲县主要组建了副食品加工、农牧机具、小型电站、郎木寺煤矿等小型工业,企业户数25户,工业产值66.24万元。1961年—1973年,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等原因,地方民族工业陷入低谷,原已组建起来的工业企业相继解散停办,正在组建的工业企业相继停工。这一时期,全县工业企业锐减到4户,年平均工业产值12万元。1974年—1977年,“文化大革命”进入后期阶段,在政治形势趋于相对平稳的条件下,工业建设和生产逐步恢复,停产企业重新启动生产,停工在建工程逐步开工兴建上马,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发展势头,企业户数恢复到22户,工业产值由1974年的19.42万元增长到1977年的75.87万元。1978年—1988年,碌曲县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全县工业布局、生产结构、产品结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压缩企业总户数,扩大工业生产规模,同时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到1988年底,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279万元,比1978年的46.76万元增长6倍之多。1989年—1995年,在全县工业企业中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将工业发展重点转向矿产业和畜产品的精深加工,力图开辟新的财源和经济增长点,这一时期,先后建成县肉联厂卷装牛肉、羊肉生产线、库房为300吨的冷库、干酪素厂、供电公司和忠曲金矿等一批中型企业,成为工业产值大户,使全县工业发展到较好时期。到199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975万元,比1989年的206.24万元增长近5倍。期间工业建设的基本特点是规模相对较大,产品附加值高,设备和生产技术先进,对相关产业的拉动力增强。
  第二节 管理体制
  一、国有工业
  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国有工业企业,在长时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建政以来,碌曲县先后组建和发展起来的国有工业企业主要有尕海煤矿、县农机厂、县电站、双岔电站、县供电公司、县肉联厂、县干酪素厂、忠曲金矿等。其中,尕海煤矿、县干酪素厂和忠曲金矿隶属于县经济计划委员会管理,县电站、双岔电站、县供电公司隶属于县水利电力局管理(后由县电力工业局管理),县农机厂隶属于县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县肉联厂、县副食品加工厂隶属于县商业局管理。国有工业企业在1988年以前长期实行计划指令、统负盈亏的管理体制。县委县政府根据州政府统一计划和各个企业的生产能力,年初制定和下达生产计划指标,年末检查兑现,盈利部分上缴县财政,部分留给企业按政策规定支配使用,亏损则由国家统一负担给予补贴。1988年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立的需要,县政府专门成立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对全县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改计划指令为计划指导,实行法人承包经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税代利,多利多收,无利不收,亏损不补的管理体制。工业企业的体制改革,减少了行政对企业的干预,扩大了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者抵御风险的意识,将企业逐步推向市场。
  二、集体企业
  碌曲县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主要有县办手联社、县建筑公司及其下属的水泥构件预制厂,乡办郎木寺电站、阿拉锑矿、双岔青稞酒厂、玛艾砖瓦厂等。其管理体制基本参照国有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1988年以前,县办集体工业企业手联社和建筑公司实行计划指令、统负盈亏的管理体制,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县经济计划委员会行使统管职能,统一下达生产计划指标任务,其经营规模、产量产值、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入、劳动工资和职工管理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负亏盈。所有乡办工业企业由县乡镇企业管理局行使管理权,盈亏风险由乡政府和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共同承担,职工工资和招工事宜由乡政府及其企业负责人共同决定。1988年以后,县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个别企业中实行班组分层承包,计件工资和利润分成的管理体制,乡办集体工业企业在利润分配、工资发放和管理形式上更加灵活。
  三、个体私营工业
  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政策的逐步宽松,碌曲县个体私营工业发展日益活跃,生产加工的领域更加广泛。主要有木材木器加工、铁制生活用品加工、机修电焊、工艺装潢、建材加工、粮油和副食品加工等,县委、县政府对此采取积极的鼓励扶持政策,在投资、土地使用诸多方面给予方便,除工业产值外的一切经营活动不纳入计划管理,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其合法经营许可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和发照,产品价格实行随行就市自行定价。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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