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野生动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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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0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野生动物保护
分类号: S863
页数: 2
页码: 138-13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2年至1995年碌曲县野生动物保护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野生动物 保护 碌曲县

内容

在碌曲县以政府行为保护野生动物制止滥捕滥杀现象,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2年,成立尕海候鸟保护站,配备专职管护人员对湖区候鸟进行观测和保护,并在全县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甘肃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宣传。1991年4月19日至1992年10月,桥头木材检查站先后查获非法盗猎和运输野生动物及 其制品案3起,缴获林麝1只,蓝马鸡2只,环颈雉1只,县林业局会同县公安局对涉案人员给予严肃处理。1992年,一些不法分子在李恰如明目张胆搭起帐篷大肆猎杀野生动物,天鹅非法收入达1万元以上,个别国家干部乘下乡之机持枪追猎野生动物。《甘肃日报》公开报道爆光后,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于1992年将则岔—尕海和双岔、阿拉、贡去乎等林区划为禁猎区。为了有效地保护野生珍稀动物资源,1994年在则岔保护站开展集繁殖、驯化、观赏为一体的林麝驯养试验,围栏活动场100亩,养殖林麝30只,累计投入试验生产经费150万元。1995年夏,持续40天的干旱导致尕海湖区地下水位严重下降,湖枯见底,淤泥一片,县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实施人工引水补水工程,使尕海湖水位得以恢复,湖区生态得到保护。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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