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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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肃州文史第十八辑 民俗文化专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5884
颗粒名称: 三十而立
分类号: K892.2
页数: 4
页码: 349-352
摘要: 圣人云:“三十而立”。人到了三十就要成家立业,独立承担起生活的重担,不能再依靠父母或家人。其一,三十岁已是成年人,身体、思想已经成熟,就要建立起自己的家庭,奠定事业的基础,否则就会白白耗费青春年华。其二,父母也已到老年,如果人到了三十岁还不能成家立业,就会拖累父母,让父母忧心,就是不孝。
关键词: 风俗习惯 酒泉市

内容

三十而立
  
  圣人云:“三十而立”。人到了三十就要成家立业,独立承担起生活的重担,不能再依靠父母或家人。其一,三十岁已是成年人,身体、思想已经成熟,就要建立起自己的家庭,奠定事业的基础,否则就会白白耗费青春年华。其二,父母也已到老年,如果人到了三十岁还不能成家立业,就会拖累父母,让父母忧心,就是不孝。
  但是,三十岁仅仅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古人把人从出生到百岁的各个时期分为不同的阶段,并冠以相应的称呼。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时,基本裹在被褥里,称襁褓,二至三岁已经开始学习走路、说话,称孩提。女孩七岁称髻年,男孩八岁称韶年。因儿童尚未束发时,短发自然下垂,故称“垂髻之年”,也称“垂发”。又因为男孩八岁、女孩七岁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所以称“龆年”或“髫年”。十岁时,进入学堂读书,称幼学。《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的代称。男孩十三岁至十五岁时正是好动、玩耍的年龄,称舞勺之年;十五岁就该懂事、树立志向,称志学,《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十五岁至二十岁称舞象之年。“舞象”又是成童的代名词,原本为古武舞名。《礼记•内则》:“成童,舞象,学射御”。《疏》曰:“成童,谓十五以上;舞象,谓舞武也。熊氏云:’谓用干戈之小舞也’”,也就是可以上战场,为国家出力、建功了。
  女孩十二岁要带钗,称金钗之年。南朝梁·武帝《河中之水歌》:“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十三岁称豆蔻年华。豆蔻,一种淡黄色花,比喻少女十三四岁的妙龄年代。唐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十五岁称及笄之年,《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ji),谓结发而用笄(ji)贯之。古代女子十五岁就把头发簪起,表示已到出嫁的年龄,“乃女子成年之礼,犹冠男也”。女子十六岁称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又可称瓜字初分,风信之年。女子十六岁,就到了碧玉一般美好的年龄,即二八年纪;所谓,乃因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二十岁称桃李年华,意为芬芳美丽,开花结果的年龄。二十四岁称花信年华。花信,指开花时期、花期,意即女子到了二十四岁,正处于年轻貌美之时。出嫁女子称摞(biao)梅之年。摽梅,梅子成熟后掉落下来,比喻女子已到了出嫁的年龄。男子二十岁称弱冠。古时候,不论男女都要蓄留长发的,等他们长到一定的年龄,要为他们举行一次“成人礼”的仪式。男行冠礼,就是把头发盘成发髻,谓之“结发”,然后再戴上帽子,在《说文》里:冠,弁冕之总名也。谓之成人。在《礼记·曲礼上》记有:男子二十冠而字。意思是,举行冠礼,并赐以字。男子二十岁也称“冠岁”、“弱冠之年”。这时行冠礼,即戴上表示已成人的帽子,以示成年,但体犹未壮,还比较年少,故称“弱”。冠,帽子,指代成年,后世泛指男子二十左右的年纪,不能用于女子。古代男子,年十八至二十,便要在宗庙中行加冠的礼数。冠礼由父亲主持,并由指定的贵宾为行冠礼的青年加冠三次,分别代表拥有治人、为国效力、参加祭祀的权力。加冠后,由贵宾向冠者宣读祝辞,并赐上一个与俊士德行相当的美“字”,使他成为受人尊敬的贵族。
  三十岁,就到了独立自主,成家立业的年龄,称为而立之年。四十岁就会明辨事理,没有什么可以顾虑、疑惑的了,称为不惑之年。五十岁,就知道自己此生的命运如何?称知命之年,又称知非之年。《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是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六十岁,就能听得进不同的意见或是清楚理解听到的话;听别人言语便可判断是非真假,为耳顺之年。又因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七十岁为古稀之年,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八十、九十岁为耄耋之年,《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百岁之人为乐期颐,《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髻,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男统称须眉、女统称巾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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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文史第十八辑 民俗文化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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