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博004金光明最胜王经卷第八(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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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肃州文史第十七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5639
颗粒名称: 酒博004金光明最胜王经卷第八(尾题)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316-317
摘要: 酒博004金光明最胜王经卷第八(尾题) 品题:金光明最胜王经大吉祥天女(下残)金光明最胜王经大吉祥天女增长财物品第十七 题记:龙兴僧智照写 说明:首残尾全。前13行下部残。起“尔时佛告”。粗黄麻纸。卷长344厘米,卷高25.3厘米。天头2.5厘米,地脚2.8厘米,乌丝栏,栏宽1.61厘米。单纸长45.6厘米,书28行,行17字。共7纸又前22行,总208行。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敦煌写经

内容

酒博004金光明最胜王经卷第八(尾题)
  品题:金光明最胜王经大吉祥天女(下残)金光明最胜王经大吉祥天女增长财物品第十七
  题记:龙兴僧智照写
  说明:首残尾全。前13行下部残。起“尔时佛告”。粗黄麻纸。卷长344厘米,卷高25.3厘米。天头2.5厘米,地脚2.8厘米,乌丝栏,栏宽1.61厘米。单纸长45.6厘米,书28行,行17字。共7纸又前22行,总208行。经文中“世”字缺笔,有刮削改字痕迹。后附两个经字音。
  经文参见《大正藏》第16卷第438页(下)至440页(上)。
  按:本卷前103行为《金光明最胜王经》之“大辩才天女品”、“大吉祥天女品”、“大吉祥天女增长财物品”,第104行至156行为“僧慎尔耶药叉大将品”,第157行以后为“王法正论品”。此件的经文有两处缺品、断文。后2纸与前5纸经文不衔接,纸质不一,且字体有别,显然系另外接上去的,因此“龙兴僧智照写”的经文仅后二纸而已。此卷中“国”字不时用武周新字,很可能此卷写成于武周新字颁布之初。“龙兴僧”即龙兴寺僧,“寺”字可能是漏掉了。智照,沙州龙兴寺僧人。身份为“释门大蕃瓜沙境大行军衙知两国密遣判官”(P.3726《释门法律杜和尚写真赞》)。早年以比丘身份抄写的佛经主要有《大般若经》卷四(腾30)、卷十(张72)、卷五十八(S.6352)、卷七十二(S.280)、卷七十四(昃87)、卷一九三(张2)。《佛说报父母重恩经》(P.2285, “丁卯年(787年)十一月九日奉为亡妣写毕,孤子比丘智照”。《四分律戒本疏》(北新1000)、S.1167《四分尼戒本》“比丘尼先为师僧父母,后为己身,时诵尼戒一卷。龙兴寺僧智照写”、《金光明最胜王经卷第七》(S.2040,比丘智照写)、酒博4卷八。晚年做僧官,随着阅历的增加和学识的丰富,撰写行状赞文,留存的有《释门都法律杜和尚写真赞》、《莫高窟素画功德赞文》等,有较高史学价值。

知识出处

肃州文史第十七辑

《肃州文史第十七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辑包括:刘继卣绘画经典《酒泉》组画 、史事漫忆、人物春秋、行业纵横、非遗集萃、区域仿古、史地考述、民俗拾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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