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产承包与土地包干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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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肃州文史第十七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5481
颗粒名称: 联产承包与土地包干制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143-144
摘要: 介绍了林场在1978-1998年期间,实行联产承包的基础上又推行了土地包干制。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林场

内容

1978年,赵成基调怀茂公社工作,县上派张永芳任场长。1983年,林场按照农村改革政策,在全体职工中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场部和上、下两站的土地、果树、苗木分成不同等级,划片承包给职工经营管理,以果树、苗木、粮食分类确定产量指标,超产归己,欠产扣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全场职工的积极性大为提高,当年绝大多数职工都超额完成了承包指标,并得到了超产奖励。
  1984年秋,林场在联产承包的基础上又推行了土地包干制,将原有的生产机具折价分配给职工个人,大型机具作价后或凡人承接或抓阐分配,土地按不同等级确定出上交标准:原场部土地每亩90元,上站70元,下站80元。生产经营由职工自主,场部负责技术指导、信息提供和产品销售方面的服务。场里不再给职工发工资,在编人员实行档案工资制。这次改革从根本上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个人的长处。第二年,所有工人的收入都比原来有了很大的提高,林场的收入也大幅度增长。
  1984年秋,张永芳退休,县上派葛文喜任支部书记,赵胜国任场长。1989年又任王天喜为支部书记,何炳南为场长。之后,场部除了为工人提供服务、支持发展外,还按有关规定为工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从97年承包的土地中给每个职工划出4亩地作为养老保险地,不再上交场部核定的土地承包费,由职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待退休后领取退休金。
  1998年王天喜退休后,县上派马世珍继任场长。1998年12月,林场划归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2000年西峰林场资产经有关部门评估作价并入敦煌种业公司,林场由原来国家补助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体制,内部管理和职工生产经营活动按原有机制运行。2006年3月,肃州区委、区政府将林场交由林业局管理。

知识出处

肃州文史第十七辑

《肃州文史第十七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辑包括:刘继卣绘画经典《酒泉》组画 、史事漫忆、人物春秋、行业纵横、非遗集萃、区域仿古、史地考述、民俗拾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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