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三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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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787
颗粒名称: 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三化”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53-54
摘要: 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三化”:(一)生活集体化;(二)生产战斗化;(三)行动军事化。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人民公社

内容

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三化”:(一)生活集体化:公社机关食堂及其他各单位食堂全部撤销,到临近生产队公共食堂就餐,社员按每个人的定量标准,在食堂排队打饭。机关干部、学校教师、单位职工的粮证交公社财务会计(或粮食会计)统一管理。自己出钱购买公社统一饭票,公社干部和单位职工下队,用公社统一饭票在各食堂吃饭,由各食堂管理员拿此统一饭票到公社财会股结算。(二)生产战斗化,大兵团作战:所有劳力吹哨子集合,整队上地劳动。各大队以青年民兵组织突击队,一切农活都打突击战,白天干不完,晚上掌灯突击完成。全县提出:人、机、马、牛一齐上,半个月内完成深翻土地任务。泉湖公社有这样一个口号:“抹掉帽子顶破天,完不成任务非好汉;快马加鞭大跃进,一天等于二十年”。(三)行动军事化:凡符合民兵条件的男女社员都参加民兵组织,分为男、女基干班、排、连、营;普通民兵班、排、连、营。生产队小的为班,人数多的为排,中队为连,大队为营,公社为民兵团,县上以武装部为龙头建立民兵师。除班排营团正职外,连、营设政治指导员,由中队或大队党支部书记兼任,团有公社党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民兵组织特别是基干民兵,按军事化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持枪劳动,做到''劳武结合”,一刻钟或半小时内集合完毕。民兵都经过军事训练,以适应战备需要。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辑内容包括:政治军事、教科文卫、农业水利、人物轶事、社会历史、民族风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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