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大事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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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178
颗粒名称: 1914年大事记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1
页码: 8
摘要: 讲述1914年在酒泉县发生的大事记。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民国 大事记

内容

民国三年(1914年)
  5月
  10日 改边关道为安肃道,改观察使为道尹,潘龄皋任安肃道尹。
  9月
  甘肃将军、民政长、巡按使张广建命令各县成立警备队,大县160人,中县120人,小县80人,每人每月给饷钱3串,并向各县征收警备队经费,酒泉亦在其列。
  警备队总司令由道尹兼任,司令由县知事兼任,另置警备队长1人。警备队的服装、操法与陆军相同,常年费用由民众负担。
  12月
  袁世凯发行“民国三年内国公债”银币1600万元,甘肃派募的40万元由各县摊募,后本息未还。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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