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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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161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干部工作
分类号: D262.3
页数: 4
页码: 260-263
摘要: 干部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和建军路线的基础工程。做好干部工作,对于军队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干部工作 党的工作

内容

干部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和建军路线的基础工程。做好干部工作,对于军队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干部工作最重要的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积极培养干部,把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以保证军队能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人武部在贯彻执行干部路线方面,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至1966年,实行“以工农为骨干,团结教育知识分子”的政策。
  人民解放军是以工农为骨干建设起来的,把工农分子作为军队的骨干力量,不断选拔优秀的工农分子担任军队各级领导职务,是人民军队的传统政策,是共产党的路线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更明确地提出了 “以工农为骨干”的干部工作方针。县人武部初建时的干部,大多是从陆军八师等部队抽调而来。此后,每年都要从军事院校、省军区干部学校、军分区干训队选调一批干部补充人员缺额。同时,省军区还数次招收地方青年学生入伍,经培训后补入基层。1951年至1952年期间建立县人民武装部时,又从地方转来部分青年学生出身的干部。这些干部大部分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积极热情,许多人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锻炼,成为了各级机关的业务骨干,有的还走上了领导岗位。
  第二阶段1966年至1975年,贯彻执行毛泽东提出的“五条标准”,“培养和选拔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实行“领导班子老中青三结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选拔、调配干部的工作暂时“冻结”。1969年,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五条标准”,“培养、选拔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五条标准是:第一,要搞马克思主义, 不搞修正主义;第二,全心全意地为绝大多数人服务,不为少数人服务;第三,能够团结绝大多数人一道工作;第四,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第五,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自我批评精神,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按照五条标准培养选派在职干部,经过军分区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并进行考核,视情提拔任用。同时,从人武部优秀士兵中培养干部“苗子”,直接任参谋、干事、助理员、排长等职。
  第三阶段1977年以后,按照“四项基本原则”,培养选拔“四化”干部。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我军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79年提出了“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并提出按此培养选拔干部。接着提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要逐步达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1979年开始,在甘肃省军区的统一部署下,军分区按照“四化”要求,选拔和推荐干部配备领导班子。此后干部文化专业层次逐渐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逐渐下降。将过去主要从优秀士兵中选拔干部,改变为主要由军事院校培训,毕业合格者任命为干部。1986年人武部移交地方建制后,人武部的干部主要从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优秀干部中选拔配备。1992年针对县人民武装部部分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情况,从地方干部中选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适应军队工作的6名年轻干部,经过分区组织的为期半年的培训后补入人武部,同时调出以工代干人员4人,改善了人武部干部的知识和年龄结构。
  1995年以后,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在上级军事机关协调下,一方面人武部积极选派干部到军队院校进行正规培训,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军区、军分区组织的干部短期培训,人武部领导每年分两期轮流参加甘肃省军区举办的理论、业务培训班;营以下干部的学习培训,主要是参加分区组织的业务培训;县人武部每年相对集中1个月时间进行集训,不断提高了干部的军政业务素质。至1999年,先后有2名干部参加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或政治学院的学习,12名干部参加了省军区及分区组织的集中培训。
  1997年以来,针对人武部干部缺编现象严重,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注重抓好干部交流,把野战部队中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热爱武装工作的干部有计划地交流到人武部工作,把人武部干部交流到分区机关或其它军事机关工作,不仅解决了人武部干部不足的问题,而且激发了人武部工作的活力,增强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至1999年底,有3名干部交流到分区机关,1名干部交流到军队医疗单位,9名干部从野战部队调入人武部工作。干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人,占总数的87.5%。
  第二节授衔和职级评定1994年12月1日,根据中央八部委(1994)295号文件精神,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人武部干部纳入现役军人序列,开始了干部的授衔晋职工作。初次授予军衔的军官6名,其中上校2名,上尉以下4名。正团干部2人,副营职干部1人,连以下干部3人。其后,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和上级关于军官职务、军衔晋升的有关规定,授衔和职级评定工作每年适时进行。
  授衔和职级评定,更加明确了各级军官的职责,增强了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了部队建设。
  第三节干部转业和老干部离退休工作因部队工作的特殊性所致,军队干部退出现役,转业地方工作,是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0年来,因支援地方工作、军队裁军、缩编、编余和部队建设需要而转业了大批干部。县人武部的干部转业工作,由上一级军事机关根据编制确定名额,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指定的方法确定转业人员。除1954年、1985年、1998年裁军期间干部转业数额较大外,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转业干部的安排,主要根据地方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一般都作提升使用,大部分安排到了各级政府、公检法机关;六、七十年代一般安排同级职务;80年代后一般降一级安排使用。复员干部一次性发给复员费,自择职业。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一般能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思想成熟,办事干练,深受地方的欢迎。安排到安西的转业干部,在地方工作一段时间后,大多得到了提拔和重用,很快成为所在部门、行业的骨干,许多还走上县、乡镇领导岗位。
  县人武部退休的老干部,为部队建设和民兵工作贡献了大半生精力。因年老体弱或任满而分别作离休和退休安置,使他们安度晚年。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规定,新中国成立以后参军的干部,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或工作满30年的团以上干部,作退休安置,按军龄长短等不同情况,发给原工资65%至100%的生活费。按照上述规定,1995年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以后,县人武部有3名老干部作退休安置。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县军事志》

安西,地处甘肃西北,东屏玉门,西邻敦煌,南望祁连,北依大漠,地扼甘新,物产丰阜。早在四千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西汉时就设有行政建置。南北有祁连山、马鬃山群山环绕,滔滔的疏勒河中流西去,潺潺的榆林河向北蜿蜒,众多绿洲东西分布,山蕴金银铜铁,地产粮棉瓜果,自古即为中央政府控扼甘新之锁钥,经略西域之基地,丝绸之路之重镇,故而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战略要地。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伴随着人类的涉足繁衍,军事活动贯穿古今,干戈频仍,烽火不息,少数民族豪强争草逐水,相互攻杀争斗;历代中央王朝拓土开边,大举征战,各族人民保家卫国,浴血疆场,乃至红军西路军悲歌西进,马家军横行暴虐,军事活动几成历史发展的主线,直至1949年和平解放,这里的人民才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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