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民国政府由中央到地方逐级下令严禁种植、贩卖、吸食鸦片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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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3755
事件名称: 1936年民国政府由中央到地方逐级下令严禁种植、贩卖、吸食鸦片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04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36年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36年,民国政府由中央到地方逐级下令严禁种植、贩卖、吸食鸦片,县政府依靠保甲、壮丁督促监视,将县境内所有的鸦片烟苗全部铲除。是年,国民中央政府接收“庚子赔款”四万万元,动员各地办义务短期小学,学制一年。徽县城关设义小1处,学生70余人。

知识出处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出版者:甘肃省徽县档案局

本书记载了甘肃省徽县民国时期馆藏档案的情况,反映了从1911年到1949年12月间的徽县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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