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7月12日徽县县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978)37号文件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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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1315
事件名称: 1978年7月12日徽县县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978)37号文件的通知》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3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7月12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78年7月12日徽县县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978)37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立即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人民日报》7月5日《落实党的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的社论和《湖南省湘乡县委认真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努力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的报导,根据各自存在的问题,借鉴湘乡县委的经验,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出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具体措施。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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