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1日徽县县委就当前全县开展的几项中心工作作了《布置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0488
事件名称: 1953年3月1日徽县县委就当前全县开展的几项中心工作作了《布置工作》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3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3月1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53年3月1日县委就当前全县开展的几项中心工作作了《布置工作》:(一)新婚姻法宣传月的问题。新婚姻法的宣传贯彻是要解决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与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思想问题。这个运动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各阶层在内的人民内部的社会改革运动,它不同于其它社会改革,不许检查,不许诉苦,不许斗争,不许公审,只作宣传教育;(二)土改复查。因为有第一期土改的经验,二期土改是稳当的,存在的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引不起大家的注意,在以后可能发展成为很严重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指出并加以纠正。第二期土改复查中的个别遗留问题,检查出处理错了的问题,应结合建政,抽出一定力量予以解决;(三)民主建政。建政地区必须作好以下各点:(1)作好酝酿教育;(2)作好乡政府干部人选的酝酿工作;(3)根据组织原则办事,使群众弄清各种代表会的区别、职权和范围;(4)适当简化组织,解决兼职问题;(5)乡政府委员分工,布置今后工作;(6)乡划问题;(四)建党建团工作。(1)建党整党:应加强原有支部工作,明确布置今后任务,只在个别党员较好地区发展党员;(2)团的工作。团的干部不重视团的工作是不对的,特别是团县工委委员应切实加强;(五)生产工作。以县长报告为准;(六)各种工作的安排结合问题。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徽县
发生地点